第四十五章菲律宾的雇佣兵16
澳大利亚的葡萄酒产业发源于19世纪初,由于错过了十九世纪中叶和晚期的根瘤蚜的爆发,留下来很多生长了很长时间的葡萄藤,也就保留了很多优质的葡萄品种,酿酒的质量也提升了很多,再加上澳大利亚人努力地学习葡萄酒的酿造技术,生产的葡萄酒水平也越来越高。
亨利购买的猎人谷酒庄更是适合赛美容这种葡萄的生长,而这里的气候同样适合贵腐菌的生长,故而酿造出来的贵腐酒的品质一点都不下于法国吕撒吕斯酒堡的品质。
但不幸的是,葡萄酒的价格看得不仅是酒的质量如何,很多时候还要看产地和品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葡萄酒的品牌和味道是没什么关系的。如果把外观相似的葡萄酒放在面前,大部分人品尝起来十个人有九个都分不出来是什么品牌的酒,只有少部分人——大量饮用过知名品牌的葡萄酒的人能分辨出来。要不也不会有到处是82年拉菲的笑话。
但是对于麦克阿瑟和亨利来说,无疑就属于那1/10的少数人,他们往往更在乎酒的味道和感觉,对于品牌来说,只有在招待朋友装13的时候,才会亮出那些著名的葡萄酒品牌。
正因为如此,所以很多的产出优质葡萄酒的酒庄都不为人知——这些酒庄生产的葡萄酒都是主人家自己饮用或者送给朋友的,基本不会出现在市场上。
说实话,全世界所有的上流社会成员没有不觊觎吕撒吕斯酒堡的,但吕撒吕斯家族在这里已经经营了超过四百年,这四百年里和无数的家族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人脉深厚的令人乍舌,就算后世1999年路易威登入主吕撒吕斯,但酒堡的管理依然是吕撒吕斯家族,路易威登只不过是名义上拥有酒堡,收割利润而已。
亨利也是一样的对吕撒吕斯红眼过,不过后来有自知之明,知道一个历经四百年不动的家族的可怕,所以最后也不过借助美国远征军的影响,从吕撒吕斯弄到了长期供应的会员而已——不是家族会员,而是亨利个人,每年可以不通过市场拿到二十箱的份额。当然喽,这只是一个虚数,按照吕撒吕斯家族对待贵腐酒的酿造精神,很可能有的年份一瓶没有的。
所以,当亨利的线人在发现了澳洲猎人谷的贵腐酒之后,亨利就开始行动了,只要那里的贵腐酒品质优良,就肯定会拿到手里,喝不到吕撒吕斯,难道还不能和自家产的无名品牌吗?
权势、金钱到了亨利和麦克阿瑟这种程度,就都不重要了,相反保有一定数量的奢饰级别的葡萄酒、雪茄生产庄园,倒是比金钱更加重要——只要有这些在手,自己不作死,就会有东山再起的一天。这同样也属于分散投资的一种手段。越大、越古老的家族,分散投资的产业就越多,无论哪种产业的兴衰,对他们的影响都不大。
就像洛克菲勒家族,到现在你要是看个人世界富豪排名时,还能看到他们吗?看不到了,不是他们没有钱,而是钱都在基金里边,自家的基金会,掩盖了绝大多数的财富。如果要计算类似基金会的影响力,你会发现,统治美国的依然还是这些家族。
麦克阿瑟知道亨利来看自己绝对不是只为了来一起吃一顿饭,肯定会有事情和自己商量,但路易斯在身边的时候,就不方便探讨这种话题,所以很配合地聊起了葡萄酒。到了肖恩和亨利的年龄,更注重食材的品质和口味,都属于老饕的级别,有时候一句评价就能把某种食材捧入天堂或者打下地狱,真的具有一言九鼎的威力。
就像亨利让哈里逊取过来的这两瓶贵腐酒,单看外观,分辨不出来是什么品牌,只有喝到嘴里,才可能分辨出细致处的不同。哈里逊给麦克阿瑟倒上的第一杯酒和第二杯酒,都是一样的金黄,一样动人的酒体,只有散发出来的气味稍有不同,一个散发着香草的气氛,一个是橙子的果香,喝到嘴里也是一样的舒服,水果的味道回荡在口腔里。
麦克阿瑟是品酒的老手了,每喝一种酒之前,都会用清水仔细漱口,然后才会泯一小口,让饱满的酒体在口腔中回荡。半晌,麦克阿瑟才敢判断自己面前的两杯如此相似的酒,哪一杯是吕撒吕斯贵腐酒,哪一杯是亨利带来的猎人谷贵腐酒。
“亨利,第一杯是吕撒吕斯,第二杯是你带来的新酒。对不对?”
“肖恩,怎么判断出来的?”
“味道。吕撒吕斯的贵腐酒带有一丝橙子的味道,而澳洲的贵腐酒是一种香草的味道。”
“Good!肖恩,你说的很对。但是如果不是这一点味道上的不同,估计是很难判断吧?至少品质上相差不多吧?”
“是的,是的。如果不考虑味道的不同,单纯从酒的品质上来说,二者相差不大。”
“当然,猎人谷酒庄的生产也要看年份,今后的产出不一定每年都有这么多,或者不会每年都有,但是......”亨利说道这,拉了一个长音,“我还是能保证你喝的数量的,只要你不酗酒,就没有问题。”
不等麦克阿瑟说什么感谢的话,亨利继续说道:“即使猎人谷的供应出现不足,也会有别的酒庄供应,我的法国酒庄管家已经帮我在法国收购了几个三级酒庄。现在美国禁酒令颁布之后,法国人的日子过得很不好,要知道美国过去可是法国葡萄酒的消费大户。”
“亨利,你的意思是,现在可以投资法国的葡萄酒产业?没有了美国的消费,这些葡萄酒产业可都是要一直赔钱的!”
“没有关系,除了玛歌酒庄的规模稍微大了一些,新收购的酒庄规模都不大,一年的年产量最多不过一两万箱——六瓶的小箱子哦。”
“那倒是不错,够喝的就行。哈哈哈。”
“肖恩,如果你手里还有富余的资金,建议你可以考虑投资南美洲的葡萄酒产业,比如智利和阿根廷。那里的葡萄酒产业的历史也很悠久了,只不过过去生产的一直都是低价葡萄酒,你完全可以加以改造,专门生产符合你自己口味的葡萄酒,还可以出售获利。”
“倒是可以考虑。不过,亨利。我没有时间。这事还得你来帮我选。”
“好吧,好吧。我帮你去选。谁让我手下能用的人手多呢。不如这样,霍尔姆斯是我在菲律宾的主管,我让他去办这件事,找好了,直接跟你联系。怎么样?”
“没问题。以后只要是菲律宾的事情,都可以找我。我办不了的还有伍德总督。”
亨利觉得话说到这里,可以进行别的话题了,这会儿再留在餐厅,很多话就不适合路易斯听了,于是提议:“肖恩,我到你的花园里品一品我带来的雪茄吧。老部下送给我的哈瓦那雪茄,最好的那种。”
“好的,亨利。这边来。”
两个人一起走向餐厅另一边的房门,那里是专门通向花园的。哈利逊很自觉,听到亨利说起雪茄,立刻就从自己随身的手提包里取出一个宽十厘米的西打木质的雪茄盒,跟着亨利和麦克阿瑟一起去往花园。路易斯也是一个很聪明的女人,知道这是男人们有一些话不想让她知道,也就没有跟上去,本来两个人之间就已经产生裂痕了,不能再在朋友面前给肖恩添堵。
亨利要和麦克阿瑟商量的事情就是在菲律宾和整个南洋地区的剿匪,因为菲律宾还好说,是美国人控制的殖民地,但大马和印尼不同,大马是英国人的地盘,印尼是荷兰人的殖民地,如果亨利的安保公司进行一般的安保业务,是会得到两国殖民地政府的支持的,但如果在印尼和大马组织规模比较大武装行动,动静一大可就不是公司自己能掩盖的,必须要有政府一级的交涉,才能保证公司的行动不受干涉。
这种级别的交涉,就不是现在亨利的身份能处理的,必须要有麦克阿瑟和伦纳德的帮助。并且,如果获得这些匪徒和海盗的详细情报,还是需要驻菲美军动用菲律宾政府的势力,仅凭公司自己的摸索,那没时间可就是没谱了。
对这种事情,麦克阿瑟当然是支持的,因为菲律宾存在的很多匪徒都给菲律宾的社会秩序带来了不安定因素,不利于美国对菲律宾的治理。还有海盗,不止一次,麦克阿瑟接到美国商人们的报案,要求驻菲美军帮助解救自家的货物,但驻菲美军时时刻刻都有人盯着,开展行动哪里是那么容易保密的?已经有不少次行动扑空的经历了。
换成亨利的安保公司就不同了,他们自己有交通设备,有自己的行动时间,而且可以使用私人领地的名义,封锁基地的内外信息流通,做到保密行动不成问题,只要动作快速,即使出发后走路消息,也能抢在目标获知情报、开始转移前到达目标位置,进行清剿。那么,行动的成功率就要超过美军自己的行动。再说,美军还可以派出所谓的军事交流人员,让部分美军和安保公司一同行动。
另外,亨利还提到他长期在菲律宾进行的安排,就是训练南洋华裔,组成公司现在南洋的后备力量,因为南洋地区的气候还是从小生活在这里的人适应的更好,而大陆过来的兵源最终还是要回到大陆执行任务的。最主要的是,南洋的未来需要有华人来控制,如果华人没有掌握一支精锐的武装力量的话,所谓的控制就是一句空话大话!
而华人武装力量要想能出现在光天化日之下,就必须有麦克阿瑟这种手握军权的大人物的支持,只要能在麦克阿瑟时代成为现实,配合亨利的公司,就能把华人武装和驻菲美军的合作成为惯例,不仅能得到规模的发展,还能得到美军的武器弹药的补给。即使后来美军败退澳洲,这只华人武装也能凭借亨利多年来积攒的秘密仓库,维持在菲律宾的存在,保证华人在日军统治下的部分安全——让日军顾忌大屠杀的后的残酷报复,就可以保证大部分华人的安全。包括,日后鬼子投降之后,进驻日本协助美军对日本的占领、南洋国家独立后的权力分配,都是非常必要的一手准备。
对亨利的安排,麦克阿瑟根本就没有在意,因为菲律宾的华人在美国的统治下,是十分温和顺从的,是菲律宾良好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和美国殖民地政府的合作者,即使拥有相当数量的武装力量,只要还是在美军的控制之下,就都不是问题。就算华人武装人多又能怎么样?别忘了,美军还控制着一只数万人的菲律宾军队呢。最多,把这只华人武装也整编进菲律宾军队里就是了。
当然,这是麦克阿瑟把自己控制下的菲律宾军队看得太高了,在麦克阿瑟看来,经过美军训练并装备的菲律宾军队,即使比不上欧洲三流国家军队的精锐程度,也能在美军的领导下保证菲律宾的安全。关键问题是,来菲律宾服役的很多美军士兵都把这里当作了度假、发财的地方,而不是自己的国土,战斗意志薄弱,对战争的警惕心很差。
具体的表现就是,在日军突袭菲律宾的时候,所有美军空军战机都整整齐齐地排列在机场上,而机场连一个混凝土机窝都没有,很轻松地让鬼子消灭了美军在菲律宾的所以战机,造成日军登陆后,以少打多,最后迫使美菲联军投降,造成了“死亡行军”这样的巴丹惨案。
如果不是华府严令麦克阿瑟必须离开菲律宾、转移到澳大利亚,那没,可能就没有后来的五星上将麦克阿瑟了!这同样也是,日本投降时,温赖特会作为美方共同签字的代表——那是麦克阿瑟在表达自己对温赖特的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