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装备与军队7
现在还不是后世互联网满天飞的时候,不管谁的秘密,都可能一夕之间被人扔到互联网上。各家企业都有各自的保密技术和配方,连研究也只能在自家收回投资后才开始对外部放开。而多一个合作者进入企业内部,风险就增大一份,需要投入的保密经费就要多支出一份,里里外外就是双倍,所以,并不是所有企业都能轻易地进行合资的——尤其是企业的核心领域。
亨利把这项工作委托给了马可。马可这么多年来,一直负责管理家族旗下的众多企业,远比亨利要适应这种合作方式。就在亨利为纺织厂设计的新作训服通过了采购委员会的磨损检验后,1925年元旦,马可给亨利带来了好消息:杜邦家族,原则上同意了两个家族共同建立一个合成纤维实验室,专门研究合成纤维这一类化工制品,不过具体的合作条件还需要专门人员进行细致地谈判。
除了作训服外,亨利还带给采购委员会作战夹克和作战背心的样品。前者是主要用于春秋和冬季常服的替代品,后者则是士兵最重要的辅助军服,会帮助士兵以最省力的方式携带更多的弹药,并且让身上的零碎不会影响士兵的行动,尤其是作战时的战术动作。两件样品都得到了军方的肯定,与作训服一起进行了耐磨和适应性试验。
这些新的军服种类将在1925年开始优先装备国内的驻训美军部队,尤其是各个军校更是最先配发的。
除了军装外,还有一项很容易影响士兵战斗力的服装类装备,就是作战靴。
二战时美军的作战靴是使用的翻毛皮鞋的设计,看起来省了士兵擦皮靴的事情,但是和德国同期装备的军靴一笔,美国的军靴就成了中看不中用的货色了。
后世有专家或者军事爱好者做了两者的耐用性比较,美军的军靴和德军的军靴同时放到水里,十五分钟后,美军的军靴开始漏水,而德军的还没事。这说明,美军的翻毛皮靴表面的抗水性不如德军的光面军靴。平时天气正常,这两种军靴看不出来好坏差异,但是遇到哦下雨降雪,美军的士兵能够在泥水中坚持的时间就要补德军少,除此之外,美军士兵更容易得脚气和战壕足,冬季雨雪天气更容易发生冻伤,导致士兵丧失战斗力,更严重的还会导致截肢。
所以一双好的作战靴也是士兵战斗力的有力补充。
除此之外,作战靴还要应付各种地形地质条件不同的作战环境,比如山地就和平原和沙漠使用的军靴有所不同,冬季和夏季使用的战靴也应该考虑冰雪环境对士兵的影响。还有战场环境,二战时期,德国和苏联都大量地使用地雷作为防御、警戒手段,这对士兵本身也有很大的影响。
比如二战时德军广泛使用的S雷,那是一种弹跳式钢珠杀伤用雷,装药量并不大,但杀伤威力很可观,主要是第一次激发后弹射到半人高度,再次引爆让弹体里打钢珠飞出射杀周围的敌方士兵。这种地雷的爆炸威力不高,可是没有杀伤死角,而且造成士兵受伤比击毙,更容易降低士兵和部队的战斗力。
原因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士兵受伤后,至少需要两个人太抬担架,而抬担架的人也会在随后的路上受伤,那么需要的人手就会越来越多,直接地降低了一只部队可以使用的实际兵力。
其次,受伤的士兵一般不会致命,会让其他没有受伤的产生恐惧,畏于战斗,而受伤的士兵在痊愈后,同样会对回到战场产生恐惧,这是一种心理压力,是地雷的第二个作用。
一战时,各国就对地雷这种装备进行了细致的研究,不仅从爆炸威力、爆炸方式、使用方式和用途种类进行研究,还针对受伤士兵和目睹以及接触过地雷的士兵进行了心理测试。得到的结果,令各国军工专家们很惊讶,这就使得后来的地雷尤其是针对步兵的地雷做的越来越小,爆炸威力也降低了很多。
整个地雷品类地雷都开始按照杀伤方式开始区分:使用冲击波杀伤的和使用破片杀伤的两大类。
而针对步兵这种没有坚固防御地柔弱身体,也开发两类地雷,一类是杀伤范围大的破片式地雷,一个是杀伤范围很小的冲击波式地雷。前者负责对付大面积的士兵集团,后者负责阴人使用,制造受伤部位——很恶毒的炸掉你半个脚掌!当然,也开发了一种更加简易的地雷方式——子弹雷,二战期间英国和苏联都曾经大量生产。
英国人生产的很简单,就是一枚截短了弹头的点303口径步枪弹,以一枚钉子和木板做组合,没有保险装置。苏联人生产的子弹雷带有一个套管,内有弹簧,子弹的底火对准弹簧下边的钉子,一旦踩下的力量压住子弹雷上方达到了力量,就会将子弹的底火触及钉子而被引发,造成杀伤。
从使用起来,英国人的方式更简单但不好布置,苏联人的麻烦一些,但好布置,只用刺刀插进土里转一圈就可以放下子弹雷了。
对付这种恶心人的地雷就需要军靴在底部安装一定的防护,比如鞋底里加装一层钢板,就大致可以解决子弹雷的威胁,至少没有枪管帮助加速的弹头穿透性就比较差了,安装了钢板的靴子底应该起到大部分非防护效果。
另外,军靴还可以加装钢制包头,用来附加钢钉等有助于登山等辅助设备。而这种军靴准确的名字就应该叫做”防刺靴“。
说道防步兵地雷或者说反步兵地雷,亨利还知道一种更加凶残的人员杀伤地雷,就是阔剑地雷或者阔刀地雷、指向性地雷,学名叫做克雷默人员杀伤地雷。
这是一种和德国的S型地雷类似的杀伤破片地雷,同样以钢珠作为杀伤武器,与S地雷不同的是,一个引爆方式不同,S地雷是无控地雷,依靠敌方人员的主动触碰才能被引爆;而阔剑地雷不同,这是一种可控性的面杀伤地雷。其次,S型地雷的杀伤方式为弹跳式,布置方式是埋设地下;而阔剑地雷则是可以布置在地面上的任何一点可以放下地雷的位置上。
另外,阔剑地雷的杀伤面一般是自己正前方的某个角度内,大多数是以60度角为准——要注意保护己方人员,杀伤距离一般是五十米到两百五十米,安装在弹体内的钢珠的数量往往多达数百颗。可谓是用于防御和预警的利器。
还有就是另一种地雷——反坦克地雷。这种专门用于防御的地雷威力更加的强大,但同时也是非常的被动。因为沉重,所以一线防御部队的步兵无法携带很多,在数量不够的情况下,反坦克地雷能够起到的作用就非常有限。
而同样尴尬的还有小口径反坦克炮,口径小重量轻便于移动,但是打不穿对面坦克的装甲;口径大重量大就不利于移动,容易被发现和击毁。同样反坦克炮作为一种中性装备,也是不可能让步兵配置太多!于是步兵就尴尬了。
所有的反坦克手段都遇到同样的问题,装备数量有限!步兵在面对坦克的时候,是防御,坦克则是进攻性武器,也就是坦克可以选择进攻的方向和地点,而步兵却无法及时对进攻方向进行补充。那么,面对坦克,步兵就需要一种更加轻便的、便于携带的反坦克武器。于是最早期的反坦克武器就在一战时代诞生了——那就是大口径反坦克步枪。
然而,反坦克步枪也有其尴尬的境遇,首先就是作为步枪来说,口径大,就意味着沉重,就代表着后座力强,也就预示着没有几个人能连续操作这只枪。再有,反坦克步枪的口径就算再大,面临越来越厚的坦克装甲,反坦克枪的作用也越来越小!
西方社会对枪和炮的分类一般是以二十毫米口径来区分,20mm以上被习惯称为炮,20mm一下为枪。这样分类主要是加工问题,20mm以上的口径,还是可以加装炸药和引信的,而20mm一下就不容易了。
但一般来说,20mm一下的口径虽然属于枪的范畴,但一般只有几个口径,比如11.43mm口径,比如12.7mm口径,比如14.5mm口径,以及15.6mm口径,以及可以另算一类的霰弹枪——猎枪。最常用的口径是手枪和冲锋枪使用的11.43mm口径手枪弹,步枪使用的12.7和14.5mm两种口径,但可以让士兵正常使用的就是12.7mm口径,反坦克步枪一般就是这个口径。
反坦克步枪的射击,动静大,一发之后,就会被枪口冲击波带起一片尘土,从而被敌人发现,也不是步兵最好的适用武器。
所以,从战争而来的经验告诉亨利,步兵需要的就是一种轻便、小巧,发射简便,移动便利,还要有足够的穿甲能力的武器。
最先被提出的是无后座力炮。这是美国海军少校戴维斯最先提出的设想,就是在一根两头开口的炮管里一前一后放置两个方向相对的炮弹,同时点火下,两颗炮弹就会分别从炮筒两头飞出,向前的是真弹头,向后抛出的是假弹头配重体,这样,只要避开炮管尾部的抛出区,身边的士兵就不会受伤。这种在1914年设计的火炮就被命名为戴维斯炮。
之后,又经过俄国和英国人的进一步研究,取消了配重体,改为向后喷射火药气体,并进一步安装尾部喷口,加快气流速度和减少气体喷出量。
但这种武器轻便是轻便了,但尾部喷射的火焰很大,非常容易暴露自己的目标,不利于隐蔽,而且使用时也需要注意使用环境,比如背后是封闭的室内,就不利于无后座力炮的使用,容易造成误伤。
这种无后座力炮的进一步改进型号就是著名的巴祖卡火箭筒。
这个项目的立项就是在一战还没有完全结束的1918年,主持者就是戈达德博士。虽然在马里兰州的阿伯丁陆军武器试验场进行了多次的实验,最远射程达到了685米,可谓是达到了步兵反坦克的满意度,但不幸的是,马上一战就结束了,这个项目也就被陆军打入了冷宫,戈达德博士的研究也同样就半途而废。
不过,这个项目并不是像外界想象的那种完全地停滞了,只不过是从明转暗,开始了秘密研究。——美国军队不能把所有的秘密都暴露在世人面前,必要的隐藏和保密是对美国国家安全的负责人。而戈达德博士也从此开始了隐姓埋名的生活——他来到了加州莫哈维沙漠附近的海军试验场,在这里定居。无论谁也不会想到,一个研究陆军反坦克武器的装甲竟然能够在海军的基地里生活和研究!这种错位,正是对项目的最好保护。而戈达德博士后续的工作就是继续提升这种肩射火箭筒的射程和破甲深度,此外还有更大型号的火箭发动机。
戈达德博士是美国著名的火箭研究专家,后世被称为“美国现代火箭之父”。既然戈达德博士对军方的项目感兴趣,那么就继续更大的火箭弹的研究吧——德国有、苏联有,美国自然也应该有。
不过这个项目一直都没有太多的起色,关键问题不是火箭筒的射程,而是火箭弹的破甲深度不够。现代坦克的发展很快,装甲的厚度已经从一战时期的七八毫米、十几毫米,上升到了二十、三十、四十甚至五十毫米,原本火箭弹的破甲深度越来越跟不上装甲发展的速度,这也让军方甚为失望。
由于一直找不到发展方向,所以武器方向的研究逐渐停止,研究方向转向了火箭的更大发射高度和运载量。这样一来,倒是让美国的运载火箭的研究走上了快车道,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成果——到1939年,运载火箭已经能达到三万米的射高了。离可以实际应用仅仅一步之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