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烈马难驯

酸枣大营,占地数十里之广,沟壑纵横,鹿角密布,守卫森严之至。

在迎着劲风肆意飘舞的各色旗帜下,独属于曹军的营地,此刻传来一声爽朗的大笑。

一名长得黝黑但是不失威严的短髯男子,拖着背后宽大的锦蜀大红袍,脚步轻快地出了大帐。

手中酒盏还未放下,曹操便同着戏志才,早早来到了辕门前等候。

半柱香不到,一支甲胄精良,气势如虹的军队,在为首一名面貌普通,但是举止儒雅的将军带领下,停在了曹营三米外。

轻踩单边马鞍落马,韩风掸了掸风尘仆仆的甲胄,这才一脸正色的进了曹营。

“不是凌龙渊!”曹操面上失望之色一瞬而过,很快又变得热情洋溢。

“不知足下是?”

韩风抱了抱拳,躬身以示敬意:“雁门关守将韩风,见过曹公。”

雁门关守将.....

一旁的戏志才眼睛微眯,目光重新上下打量眼前这个其貌不扬的人,能在异族虎视眈眈下,还被委以重任,成为雁门关守将,只能说明此人必定没有表面上,看上去那么普通。

而得知韩风竟然是雁门守将,曹操先是吃了一惊,随后细眼变得专注而认真,任何一名保家卫国,抵御外族入侵的疆边将士,都值得让他曹孟德去尊敬。

“韩将军抵御外族,劳苦功高,当受曹某人一拜!”

曹操躬身一拜,韩风连忙跳开,摆了摆手,脸色羞赧道:“区区一守将,当不得曹公如此重礼。”

“怎么当不得?”

曹操直起身子,正色道:“这汉室天下之所以能够长存至今,之所以内乱不止,却没有外族参与进来,这大部分的功劳,都要归功于那在幽并二州浴血征战的数万万将士,所以曹某敬韩将军,合情合理,将军也当得上曹某这一拜。”

曹操一番极占据大义的辩驳,让韩风哑口无言,但也让韩风对曹操心里多了几分认可以及好感。

是位明主,若是先遇到此人,或许他现在应该在曹营里做事吧。

深深地看了眼面前黝黑的面庞,韩风暗自想道。

“主公莫不是打算在营外与韩将军聊上一宿不成,那就请主公让某先回大帐可好,毕竟陈留的美酒,某可还没尝够呢。”

一道清朗的声音,恰合时宜的从一侧响起,戏志才笑眯眯道。

“...哈哈,你看某太欢喜,都忘了请韩将军入帐喝酒了,某的过错,某的过错....”

曹操惊醒过来,摸了摸短髯,笑道:“将军的部曲曹某早已吩咐好手下,让他们妥善安排好,将军可以放心同某进大帐,也好让某招待一下将军,以尽地主之宜啊。”

“如此...韩风就打扰了。”

韩风微微躬身,礼数十足。

.....

入了曹帐,分次坐下,主客皆宜后,不一会,美酒佳肴便端了上来。

酒樽在空中遥遥对碰,曹操目光落在下座的韩风身上,还是忍不住话匣子,一脸好奇问道:“韩将军,不知龙渊现在在做什么?”

“.....”

韩风先是楞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自家主公似乎也曾说过,他和曹大人的关系很好,现在看来果然如此。

“曹公...”韩风沉吟了一会,总结了会话语。

半晌,道:“某家主公正在北上讨伐匈奴,若不是匈奴突然来袭,此次跟曹公会盟的,应该就是吾主了。”

“原来如此...”曹操轻叹一声,声音有些萧索:“先是有阉党之祸,弄得百姓民不聊生,后又有董卓进京,挟天子以令诸侯,现如今连北面的匈奴都不安分了。”

“可叹武帝时代,霍骠骑封狼居胥,打得匈奴不敢南下而牧马....那样强盛的大汉,今日却衰落成今日这幅模样!”

曹操举起酒樽,一饮而尽,黝黑的面庞满是痛心之色,是对大汉百姓生活不易的痛心,更是对今大汉天子昏庸无能的痛心。

汉家三代尽出昏庸帝,汉朝江山尽数败在此三人之手。

曹操在台上痛心疾首,戏志才却是美酒一杯一杯灌入喉内,稍显邋遢的苍白俊脸,在一杯又一杯美酒下肚后,渐渐多了几抹红晕。

“曹公真是心系于天下,心系于天子,某自愧不如也,韩风敬曹公一杯。”

韩风一脸正色。

“好,美酒就要与人共饮方能痛快。”

曹操一改愁态,将酒樽高举,大声高吟:“今朝有酒今朝醉,美矣!”

酒水入肚....

喝完,曹操突然将酒樽用力掷于地上,将众人吓了一跳。

韩风盯着满面通红的曹操,有些惊疑不定。

只见曹操摇头晃脑:“好酒!好酒啊!可叹,袁本初志大才疏,袁公路心胸狭隘,其余十四路诸侯尽皆蛇鼠之辈,唯江东孙文台.....一心为汉,龙渊识人,曹孟德今日服矣!”

韩风面漏骇然,他如何听不出曹操的言外之意,但是曹操是怎么知道的。

“吾醉矣,醉矣。”

曹操细眼惺忪,看向脸色不自然的韩风,大笑道:“来,韩将军,同某干了这杯。”

“.....”

........

白云苍狗下,广袤无边的原野上出现几个狂奔的骑兵。

“凌州牧,就是它....”栾提羌渠嘴角激动地哗啦着唾液,口水四溅地指着前方一匹通黑的野马,高声大喊道。

凌云眼眸凝视着栾提羌渠所指,其实不用栾提羌渠说,他也能看出前面这匹黑马的不凡。

虽然全身都附着着凹凸起伏的污垢,但是那有力迈动的双蹄,雄健修长的身躯,可是污泥遮掩不住。

而且不论这些,单论黑马的身高,就足够让他眼热了。

赤兔马够高了,比寻常战马还要高上一个头,凌云原以为就算有更雄骏的马,那也不可能超过赤兔,顶多是持平,或者高一点点,但是面前的黑马完全打破了凌云的眼界与认知!

果然一山还有一山高啊!

凌云眼神感慨地看着那匹远远拉开他们十几米远的黑马,目测一会后,右手抚摸着马背,喃喃道:“马儿马儿,要你受下罪了。”

栾提羌渠还没明白凌云这句话什么意思,一声夹杂着痛苦的嘶鸣声突然从侧传出,然后就是巨大的气浪吹来,将栾提羌渠满面杂乱的短髯,向后吹去。

栾提羌渠急忙转头,就见到原本离身边不远的战马,此刻双蹄跪倒在地,然后马背上雄壮的人,已是消失不见。

人去哪了?

栾提羌渠顾不上心疼他的良驹,眼神四顾看去,发现除了萋萋青草,周围再无一物。

十米的高空,一道雄壮人影还在不断往上升,高至十五米后,又像是陨石一般,那道人影开始跌落了。

正在狂奔的黑马,抬起满是黑垢的修长脖颈,一对明亮深邃的马眼里,映照的是一道不断靠近它的渺小黑点。

“聿聿..”

在凌云讶然的目光下,那匹黑马仿佛化成一抹黑色闪电,四蹄翻飞,这一刻,黑马提速了!

只是一瞬,当凌云重重砸落在地,将大地砸出一个浅坑,黑马已是摇曳着马尾,在离他七米远的地方,摇尾而去。

凌云默默地看了眼远去的黑马,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好,很好,如果这么容易就抓住,那还算是什么绝世神驹。

“呼呼....凌州牧,某看要不你还是从本王手底上,选一匹带走吧,这野马太机警也跑得太快了,除非提前埋伏好,再加上有大批人马在,不然实在是不好抓啊!”

栾提渠拉紧马缰,停在凌云身侧,这会他是真的真心实意,神驹难抓,尤其还是绝世神驹,他为了捕获黄金帐内的两匹爱驹,曾经可是动用了数以千计的人马,还费了数日才抓到。

而他们此次前来的,人不过十人,抓的还是堪比甚至超过赤兔的马中之皇,这难度可想而知,怕是跟要抓下天上的月亮下来一样,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若是将时间都拖在抓马上,那么到时羯族来攻,没有并州的支持,匈奴怕是不知道要死多少人。

与他草原霸主的地位相比,送一匹爱驹出去,若能解燃眉之急,虽然心痛,但是却是天大划算的好事。

所以栾提渠拉也有些迫不及待起来了,他不希望时间都浪费在做无意义的事上面,毕竟已经过了两天了!

凌云眼神淡漠地看着黑马消失的地方,平静道:“某只要最好的。”

“......”

“州牧大人。”

栾提渠拉语气软下来,无奈道:“这等神驹抓捕,非一日一夜就能抓到,但就这一日一夜的功夫,本王那些抵御在黄金帐外的儿郎们,却在为匈奴,为本王奉献大好生命,在用弯刀、热血,拼死抵挡叛徒的入侵!”

栾提渠拉郑重地注视着凌云:“一天对于州牧你或许没什么,但是于本王而言,却是种族能否生存的大事,若州牧还要执着于这匹野马,栾提渠拉只想说,马,本王已经让州牧看到,接下来的事,本王恕不奉陪!”

凌云黝黑深邃的眸子仔细盯着眼前粗糙杂乱的脸,栾提渠拉毫不畏惧地与凌云对视在一起。

良久,凌云嘴角翘起,笑道:“某自然是知道单于的处境,但是某已经让吾的大将率着五千铁骑,绕后偷袭羯族的后方,想必单于这几日就可以看到羯族的攻势变缓。”

“就趁这段时间,单于帮助某将那匹黑马抓获,届时某定尽起并州大军,助单于消灭内患。”

凌云看着神色渐渐变缓,甚至神情有些始料未及的栾提渠拉,伸出手来,泰然道:“希望这次讨伐战过后,汉匈能重新永结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