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七章 京城风云

刚说出这话,伏缨就有些后悔,自己说出这些话简单,可是却要冒着出生入死的危险,更何况他原本答应了朱雀,不去涉足皇宫,可是如今当着朱雀的面便出尔反尔,他不敢去看朱雀的脸,好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

没想到朱雀这次却是支持他这么做的,朱雀说道:“这件事若是只关于刘贵妃的荣辱,我这位兄弟原也不会冒这么大的风险,可是事关庐州谁属,是你刘知府,还是另一位高知府,这中间的分别可就大了。”

刘知府却一副并不相信伏缨能够做到的样子,他说道:“红缨公子不是在说笑吧,除非你是某位皇宫内院的亲眷,那么在获得允许后,也只能在别院相见,如何能够到得了皇后的寝宫?”

伏缨和朱雀对视一眼后,哈哈笑道:“说不定我就是皇后的亲眷呢?”

在刘知府茫然的神色中,朱雀拍了拍他的肩膀道:“你放心,现在离中秋还有半个月,距离重阳更久,我们既然答应了知府大人能够将鎏金凤钗拿到,就一定能够拿到手,大人放心好了。”

刘知府到:“即便你们现在出发,赶到京城将金钗拿到手,再来庐州送给我,我再送去京城,这一折腾,岂非来不及了?”

伏缨道:“谁说我们要把金钗送来给你呢?”

刘知府不知道他所言何意,盯着伏缨没有回答。

伏缨道:“我既然能从皇后那里拿到金钗,便能将金钗送到刘贵妃处。”

刘知府似乎明白了些他的方法,他说道:“原来你是准备……”

朱雀笑着接下话来:“准备不告而取。”

刘知府顿足道:“你们……你们不知皇宫深浅,这……岂同儿戏?”

伏缨道:“皇帝既然将庐州视作儿戏,咱们便能将他的皇宫内院看成儿戏,这岂非公平?”

朱雀想起一事,脸色恢复严肃道:“我们此行,乃是做惯了的举动,倒是知府大人需要小心,高贵妃派人来庐州办事,结果有去无回,小心她再生出什么幺蛾子。”

刘知府道:“金匠孙一家被杀一事,我早就命人宣扬出去,这消息恐怕几天后就会传到京城,那高贵妃得了这个消息,怕就会放下了心,哪里还会顾及她派来的人的死活?”

朱雀听到死活二字,知道刘知府是对着凶徒董连庆动了杀心,他说道:“这样最好,刘知府,天快亮了,我们先回去休息休息,醒来便出发去往京城,知府大人等候我们的好消息便是。”

伏缨也跟着同他辞别,严刑拷问过董连庆,知道再没有别人前来袭扰衙门,刘知府也不再挽留二人,只嘱咐道:“前途凶险,两位少侠千万小心。”

离开衙门,伏缨对朱雀道:“好小子,你可来得真及时,若你晚来那么一会,这董连庆恐怕已经走脱。”

朱雀道:“什么叫及时?我在衙门外已经等了半夜,若不是听到衙门里传来爆炸声,说不定我已经回去睡觉去了。”

伏缨大为感激:“你怎么知道我会来衙门?”

朱雀道:“金匠孙一家人被害之事我在外面听说了,当时我还纳闷,消息怎么传得这么快,原来是刘知府故意散播出来的,这刘知府真是非同一般人。”

伏缨道:“无论如何,今晚没有你,我们定会败得一塌糊涂,你看,前面的早点都已经开门营业了,咱们过去吃点。”

朱雀道:“你吃得下我却吃不下,我夜里吃了一碗面,又在衙门吃了一顿,你哪来的这么好胃口?刚才在衙门没吃饱吗?”

伏缨道:“我想着就要去皇宫见识见识,心中激动,饭量也跟着变大了,不行吗?”

在早点铺子,伏缨一人吃了两笼包子,一碗鸡汤冲鸡蛋,吃得食物到了嗓子眼,这才心满意足地带朱雀回了客栈,两人忙活了一夜,回到房间倒头就睡。

醒来后已过晌午,两人随便吃了点东西,就牵马出城,朱雀也到城外的农家将马牵回,两人骑着马一路向京城赶去。

在途非止一日,这日未到中秋,两人便来到京城,京城百姓比之其他地方百姓更为富足,还有两日才到中秋,但到处都已挂上了大红灯笼,显得格外喜庆。

两人寻了家客栈住下,还没等两人歇过脚,就听到江南年轻剑客慕容寒山要来京城,准备和京城剑术第一高手比剑的消息。

京城剑术第一的高手是绰号残剑的靳天涯,之所以有这个绰号,是因为靳天涯天生跛足,左腿短而右腿长,像他这种人原本不适宜习武,可是靳天涯凭借着惊人的毅力,硬是习得一手足以笑傲北直隶的剑法。

见识过靳天涯剑法的人,都称他的剑法缥缈无定,鬼神莫测,并未因为他天生跛足而受到影响,此人天生聪颖,在练剑的过程中能够将两条腿不一样长的缺憾转化为优点,因此被称为京城第一剑,甚至连天子都感念其心志坚定,亲自面见过靳天涯。

这在习武之人当中又是何等荣耀之事?

然而盛名之下,自会给他带来不少麻烦,很多人听到他的传言,都赶过来领教,有的人认定他名不符其实,毕竟在常人心中,一个残疾,就算练得再勤勉,武功又能高到哪里去?因此来找靳天涯领教的人络绎不绝。

好在靳天涯不以为烦,对每个前来找他比试的人都认真对待,多年以来,前来找他比试的人不计其数,却没有一个人能够胜过这位残剑,因而残剑的声誉始终不坠,也正因为如此,慕容寒山偶然得知此人后,便决定找他比试。

一个是成名许久的京城第一剑客,一个是如日中天,来自江南的新晋剑法高手,这两人的比试,自然惹起了极大的轰动,是以人人关注此事。

此事的背后,不仅仅是靳天涯和慕容寒山谁的剑法更胜一筹的事,而且代表着京城剑术高手和南方来的剑客所代表的地方的荣耀。

偿若慕容寒山不敌靳天涯,那自然证明了京城第一剑客放在天下,也配得上这第一剑手的称号,若是靳天涯不敌慕容寒山,则说明最厉害的剑客并不在京城,这种想法不免会折损京城人的傲气。

伏缨问客栈的伙计:“他们什么时候比试,比试又在京城什么地方?”

客栈伙计道:“他们决定在中秋节过后的一天,八月十六比试,比试的地方就在残剑靳天涯的院子里,到时候不知道会有多少人前去观看呢。”

伏缨问道:“为何定在八月十六比试呢?是不是慕容寒山还没到京城?”

客栈伙计道:“这个我就不清楚了,可能那个叫做什么慕容寒山的想好好过个中秋节吧,若是在中秋节以前他比试输了,这个中秋节恐怕都没有心情去过了。”

回到房间安顿好行礼,朱雀说道:“京城中人都看不起慕容寒山,偿若他真的输给了靳天涯,恐怕对他的信心将会造成极大的打击,以后都难以攀上剑道的巅峰了。”

伏缨却不认可朱雀的看法,他说道:“像他这种意志坚定的人,一次胜败岂能论英雄?说不定他输了之后,练剑会更加刻苦,再回来找残剑一雪前耻呢?”

朱雀摇了摇头道:“像慕容寒山这种人,十七岁击败华山派掌门,他便已经到了为盛名所累的高度,他若没有这种老子就是天下第一的想法,也不会辗转四方,寻人比剑了,比剑的意义,不论他本人承认与否,都在于胜,若是一打就输,你还会巴巴地赶上千里的路去比试么?”

伏缨摇了摇头,难以认可朱雀的想法,不过他也没有反驳,不过他忽然像被蛇咬了似的跳了起来:“你说我在八月十六那一天到底是入宫办事,还是留下来看两人比剑的好?”

朱雀淡淡地说道:“他们比剑关你什么事?而且他们谁输谁赢,最后都会传遍京城,当然是到宫里办事重要,而且八月十六那一天两人比剑,到底是在白天还是在晚上很难说,你去皇宫只能晚上去,若是他们白天比试,说不定你能先去看个热闹,晚上也不会错过大事。”

伏缨点了点头道:“这样最好,毕竟白天光亮,两人打起来不至于看不清。”

朱雀笑道:“你个蠢材,好像不知道比剑还有盲比这一方式,像两人的剑法水平,若是看不清,干脆就不要比了。”

伏缨叹道:“我这不是希望他们别在晚上比吗,你非要说得这么明白,咱们休息一会,然后我去为皇宫探险做准备,这皇宫在他皇帝眼中是温柔乡,在我眼中却是虎狼窝啊。”

朱雀道:“你现在就有这种想法,到时候便不能发挥你全部所长,我看,你在这件事上要有慕容寒山的自信和傲气,你伏缨是谁?那可是天下盗贼的祖宗,盗王之王红缨公子啊!这皇宫内院,天下偿若只有一名大盗能够进出自如,那这个人只会是你!”

伏缨听得热血沸腾,他断然道:“没错,若是只有一名大盗能够做到,那人必定是我伏缨,嘿,练剑的人里有他慕容寒山,盗贼中有我伏缨!”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不自禁地挺起了胸膛。

朱雀道:“我就住你隔壁,有什么需要我做的,你就过来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