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邻里的羡慕

“这是好事啊?”

听着周志刚絮絮叨叨的讲完,工友一脸的不可思议。

亲家是高官,现在被平反了,难道不是天大的好事吗?

怎么老周还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

“就是太好了!”

周志刚微微一叹:“人家什么家庭,我们家又是什么家庭,完全没法比啊。”

经这么一提醒,工友稍微明白了一点,紧接着,他也陷入了沉默。

这种事,好像没什么办法吧?

他能想到的,且比较彻底的,只有离婚这条路。

但这显然不太现实。

老周的孙子都好几岁了,哪有离婚的道理嘛。

半晌,工友暗自摇了摇头,拍了拍周志刚的肩膀。

“老周啊,这事我也没主意,走一步,看一步吧。”

“唉。”

周志刚无奈的点了点头,好像也只能这么着了。

翌日。

仔细斟酌了一夜的周志刚,终于拿起纸笔,给周秉义写了一封回信。

信中,周志刚再次将周家的家训拿了出来。

做人做事,德行必须是第一位,不要想着走什么捷径,做人,必须堂堂正正。

虽然除了家训,别的什么也没提,但周志刚相信儿子能明白自己的意思。

一个月后。

边疆兵团。

周秉义收到了父亲的来信,看到信里的文字,他顿时感慨良多。新笔趣阁

半个月前,他收到过一封差不多的信。

那封信是老母亲的意思,信是由‘秉昆’代笔的。

不论是老父亲,还是老母,他们的意思都一样,根据信上的落款可以推算出,父母肯定没有事先商量过。

两人的态度,出奇的一致,只是父亲提的更加隐晦一点,而母亲的意思更加直白。

其实,周秉义也没想过沾老丈人的光。

他喜欢的是郝冬梅这個人,而不是郝家的权势,如果他喜欢的是后者,他也不会和郝冬梅结婚。

结婚那会,冬梅的父母还是反GM,这些年来,他的职位一动也没动是因为什么?

他很清楚。

不过,他并不后悔。

既然爱一个人,就要接受那个人的全部。

无论冬梅是高干子弟,还是黑五类,都不能改变他的意志。

这时,郝冬梅端着一盆热气腾腾的疙瘩汤走进了屋里,眼看丈夫放下了信,她不由出声问道。

“爸在信里都说了些什么?”

虽然他们是夫妻,但夫妻也是有隐私的,哪怕是家信,在没有得到另一半的准许之前,他们也不会互相看的。

周家写给周秉义的信是如此,郝家写给郝冬梅的信亦是如此。

周秉义提起笑容道:“和妈写的差不多,都是恭喜你爸妈平反的意思。”

“对了,爸在信里说了,今年他又有探亲假了,他问我们今年能不能回去?”

“还有,你爸你妈今年能不能回吉春过年?”

“如果时间赶得上,到时候让我爸我妈和你爸你妈见一面。”

“额。”

郝冬梅闻言眉头微蹙,苦恼道:“这事,我也不太清楚,我爸妈在信里没写这些。”

说着,郝冬梅提议道。

“要不,我写信问问?”

“也好。”

言谈间,周秉义已然走到了郝冬梅的身边,只见他满脸柔情的握住了郝冬梅的小手。

“说起来,咱们这婚结的确实有点仓促,我连爸妈的面都没见到,就把他们的宝贝闺女娶到手了。”

说着,周秉义用玩笑的语气道。

“冬梅,你说咱爸咱妈不会怪我吧?”

周秉义的语气看似是开玩笑,实际上这话确实他的心声。

结婚本该是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他和冬梅的婚姻,既没有得到她父母的当面首肯,也没有媒人。

冬梅的父母又是高官,他们会怎么看自己?

尤其是这一点,周秉义尤为的担心。

“怎么会。”

郝冬梅温柔的笑了笑,提醒道:“你忘了啊,我爸妈可是给我们写过信的,信里还祝福我们呢。”

“他们怎么会怪你。”

“瞧我这记性。”

听到这话,周秉义连忙一拍脑袋。

……

……

……

一转眼,冬天如期而至。

距离春节还有一个多月,李素华就开始置备年货,随着三个子女先后成家立业,周家的日子也是越来越好。

手头宽裕了,买起东西来也就没必要太过精打细算。

除了在市面上买年货,李素华还叮嘱小儿子,下乡时别忘了买点农家鸡蛋以及山货什么的。

这些东西,市面上可不常见,往往刚一上柜台就被人买走了。

前不久,周志刚和周秉义相继来信,今年过年,他们都会回来。

从六九年开始,周家就没过上一个团圆年,不是少了周志刚,就是缺了周秉义。

他们父子俩,一南一北,离家远且不说,放假的日子也赶不到一起。

今年,一家人终于能团圆了。

李素华从来没有像今年这样,期待着过年。

当家的要回了,大儿子和大儿媳妇也回来,最重要的是,她的大孙子也会回来。

也不知道大孙子长高了没有,上次寄过去的衣服,还合身吗?

小孩子长得快,也不知道刚做的衣服,还能不能穿上。

这天,李素华又提着篮子准备出门买年货,她这边刚一出门,恰好碰到了隔壁的邻居。

“呦,李大姐,又出门买年货啊?”

“是啊。”

李素华笑吟吟的回道:“春兰昨天跟我说,城南那边菜市场新到一批好东西。”

“真羡慕你。”

邻居大妈艳羡道:“你们三个孩子,一个比一个有本事,现在你可算是享清福咯。”

可不是嘛!

周家的事,光字片谁不知道?

大儿媳妇是高干子女,虽然之前被打成了老右,落地的凤凰不如鸡,但现在,人家又飞上枝头变凤凰了。

人父母平反了!

周家二女婿呢,身份也不差啊,年纪轻轻就是重托厂的办公室主任,前途无量啊。

据说他家二女婿也是高干子弟。

不然的话,人那么年轻,怎么能当干部?

周家的老疙瘩周秉昆,那就更不说了,虽然他找的媳妇只是普通家庭。

但这老疙瘩厉害啊!

省里的报纸都上过几次了。

小小年纪就是大工厂的副厂长,简直牛逼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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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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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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