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第十一个任务 阿Q要姓赵2

陆仁炳睡了一个好觉。第二天一早陆仁炳出去,晃悠了一阵子,吃了几个油饼,灌了一大桶粥,心满意足的朝着赌档进发。

一路上的大姑娘,小媳妇都对陆仁炳躲的远远的,指指点点。不用说肯定,阿贵与吴妈不得不说的故事,已经传开了。

大姑娘小媳妇,躲的远远的也就算了。那位七十多岁的大妈也躲的远远的,还捂着脸是啥意思?也不知道那话都传成什么样了。

反正陆仁炳知道,他在这未庄的名声是完蛋了。估计一两年内,这名声都好不了了。不过好在陆仁炳也不是特别在乎。

就这样,陆仁炳在未庄的赌档混了一个月,挣了大概二十个大洋的银角子。算是帮阿贵报了大仇。

他也没去银铺子换成整个的银元,重新当了他的那床被卧,然后就揣着装满了银角子的钱袋子,离开了未庄。

没有人送行,冷冷清清的,因为赵老爷的缘故,陆仁炳在未庄几乎成了边缘人,找不到工作,也没人愿意搭理他。那个吴妈据说因为受不了流言蜚语,已经辞了工,带着孩子去了城里,不知道去了哪里。

嗯,这倒是有点麻烦,将来怎么娶吴妈呢?陆仁炳感觉自己附体阿贵后,脑子似乎都被同化了,有点不太灵光。说话办事,也都不怎么着调。吴妈这件事,或许是潜意识里,自己就有点抗拒,所以才不去管她的。

不过很快陆仁炳就把这些事情抛在脑后了,因为未庄外面的尼姑庵到了。

陆仁炳不知道怎么回事,身子麻利的就翻身进了尼姑庵的后院,那是一片菜园子。深秋除了白菜萝卜,就没有其他的东西了。

想想反正,进都进来了,总不好空着手走。于是顺手拔了一个萝卜,三下两下揪掉缨子,咬了一大口,水灵灵的萝卜,入口生津,甚是爽口。

陆仁炳正要拿着萝卜翻墙走人的时候,老尼姑领着小尼姑,手里拿着棍棒从前院,冲了过来。

“遭瘟的阿贵,断子绝孙的阿贵,连庙里的萝卜都要偷!”

陆仁炳一看,脑袋都大了。这特么两个女光头,讲道理也讲不清,打也不能打,他又不是真的阿贵,还能上去,摸一把小尼姑的手。赶紧溜,萝卜也不要了,麻溜的翻墙走了。

翻过墙的时候,他特意看了一把,那个被阿贵调戏,并且看不上的小尼姑。发现小姑娘长得还算清秀,最起码看起来比吴妈要强上不少。陆仁炳想着将来,找不到吴妈,娶了这个小尼姑也不错。

至于阿贵的心愿,一个欺软怕硬的糊涂虫,他还能把自己怎么样?自己又不靠他的心愿过日子。大不了完不成心愿,被排斥离开这个世界就是了。

不过他这样想着,自己的灵魂竟然有要离体的趋势。这一下把陆仁炳吓坏了,我特么刚有点小心思,你就给我弄幺蛾子。阿贵你这个怂玩意,在原著里被人稀里糊涂给枪毙了,也没见你这么刚烈嘛。

好了,好了娶吴妈,满足你的心愿娶吴妈,不娶小尼姑好了吧。

恩,总算这具身体的排斥感消失了。这次排斥事件,让陆仁炳感受到了一点异样。因为在其他世界的时候,他的魂体强大一般都是直接融合了宿主的灵魂,完全掌控了身体的控制权。在这个世界,虽然他也融合了阿贵的灵魂,但是阿贵似乎还能控制一部分身体机能。比如刚才翻墙进尼姑庵的事情。

这让陆仁炳有点膈应,必须得找个机会好好调理一下身体。彻底掌控这具身体。

好在此后,这具身体再没有出什么幺蛾子。仿佛尼姑庵是阿贵最后的心愿一般。

在未庄的一个月的时间,陆仁炳缓慢的调理着这具身体。基本上将这具身体调整到了最健康的状态,连头顶上的癞皮疮也治好了。不过因为他时常戴着帽子的原因,未庄的闲汉们,并没有发现这一点。

身体好了,陆仁炳就开始练习一些套路,把以前的功夫都捡起来,算是有个自保之力吧。通过习武,他基本上已经确定,这个世界是个现实世界,不存在内力,法力这些玄乎的东西。因为他用作弊的魂力,也没转化出一点内力。

这样也好,现实世界麻烦少一点,调理好身体,又攒足了钱,陆仁炳才开始走出新手村未庄。

出了尼姑庵,沿着大路走了大概十几里路,才到了鲁镇。

嗯,就是迅哥的故乡,那个有咸亨酒店和三味书屋的鲁镇。到了鲁镇,先去咸亨酒店喝点酒,吃点茴香豆。他是短衣派的,也没有装阔的心思。所以他进了咸亨酒店,也就是站着喝了几角酒,吃了一碟子茴香豆。味道果然比后世要好,很润,味道很足,黄酒也醇厚。

陆仁炳在这里,并没有见到孔乙己,科举刚废除,大清朝还在或许孔乙己还能有点体面,不至于来这里数茴香豆。

喝了几角酒之后,陆仁炳便出了门,熟门熟路的直奔赌档去了。阿贵也是鲁镇赌档的常客。他在鲁镇各个乡村打短工。有时候也来鲁镇厮混,所以对于鲁镇的赌档倒是挺熟悉。

不过对于鲁镇的赌档,阿贵的印象可不怎么美丽。原因当然是,他在这里输得钱更多。有一次好不容易赢了几个银洋,却被人黄了摊子,做局的外地人卷了钱跑了。他去找老板讨要,还挨了一顿狠揍。

用阿贵的话讲,妈妈地,儿子真特么不孝顺,偷了老子的钱,还打老子。从那以后,阿贵便很少来鲁镇赌钱。

不过陆仁炳刚好,来这里报仇,顺便劫富济贫。鲁镇的赌馆,比未庄的要高档的多,档口也多,花样也多,人头多,肥羊也多。

陆仁炳装模作样的,在这个档口厮混。晚上就睡在镇上的土地庙,白天吃过饭就去赌馆混。反正他一身泼皮闲汉的打扮,鲁镇上的体面人也没谁把他放在眼里。看赌档的青皮,每天都看到陆仁炳将带来的钱输的精光。

连找他麻烦的心思都没有,这也方便了陆仁炳的鼹鼠行动。他也不贪心,每天也就赢上两三个银元,输上两三百的大钱。

一个月后,陆仁炳已经积攒了大概100个银元的银角子,恩,是时候离开鲁镇了。不然赌档就该找他麻烦了。在鲁镇寻了个当铺,花了三个银元,买了一件看起来还不错的长衫,内衣物也换了,买了两双鞋,一定新的文明帽。

去澡堂子搓了个澡,又找剃头匠刮了刮脸,梳了个齐整的辫子,浑身清爽。然后将身上的那身短衣,毡帽扔进当铺换了450个钱。

然后晃悠着去成衣铺,蹭人家的镜子,看了一下自己的面目,恩。跟严顺开老先生那张有点丧的脸,还真是有点像。不过收拾齐整后,就不再像是那个癞痢头阿贵了。倒是有点像个店铺掌柜。

恩,还是比较满意的。在布店扯了包袱,又置办了雨伞,买了点干粮。搭了个乌篷船,开始往大城市绍兴县进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