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英雄?魔鬼?
牛犇昏迷过去了,此时,林森也不知道该怎么去救醒牛犇,或者说,他也没有想好要不要让救醒牛犇,因为牛犇处于这昏迷状态,他还能放心一些。
可是,当一个人了,就又觉得烦了,是的,一个人更烦,没面人说话,就感觉这一片小世界只剩下了他一个人一样。
枯燥和孤独,是最折磨人的东西,处于这环境下的牛犇,很难忍受着份烦躁,他忽然在了想要发火的感觉,可是,这里没有可以供他发泄的东西。
时间仿佛也过的很慢,边上昏迷了过去的牛犇,就像是死了一样他无声无息。
正午了,狼群在一次的出现了,烦燥的林森仿佛找到了可以发泄的东西,他将枪口移到了外面,瞄准了远处的沙丘。
此时的他还没有忘了自己的那一个目标,就干掉那只可恶的狼王。
可是,狼王并没有露出它那远比其他的狼要高大很多的身影,或许它也猜到了这个避难所里的人,也把它当成了目标。
狼王没有出现,林森也就没有开枪,他还有一些理智,知道现在子弹更少了,必须珍惜。
或许是缺水的原因,林森的状态也开始下降了,他开始乱想了。
他的心堵的难受了,他想到了可能在也出不去了,他想到了造成他现在困境的罪魁祸首,就是昏迷过去的牛犇,是他要带自己出来寻找那所谓的耐旱树种,如果不是这样,那他也不会是现在这样。
当人的内心有了负面情绪了,就会把所有的事情都往坏的方向上想,他想到既然要死了,那就要让罪魁祸首陪着他一起。
他的双眼直射向了昏迷中的牛犇,但是当他看到牛犇手腕上的伤口,他又动摇了。
他还是个人,还知道,有些事,并不可为,就是存在的这一点理智没有让他将枪口对向有过几天相处的这位老兵。
他需要将这负面情绪给发泄出去,于是,他将目标瞄向了外面的野狼,他己经不去想什么狼王不狼王了,只要是狼,他就要杀。
“呯!”枪响了。
不得不说,有了负面情绪的他,枪法更加的精准,那有着四五十米开外的家伙,随着枪响就倒在了地上。
林森的嘴角闪过一丝冷笑,那笑容看上去很残忍。
……
正在骑马前行的杨威与水元旺,一下位住了缰绳,杨威转头,看向了错着一个马头的水元旺,只见此时,水元旺也在看着他。
“枪声!”水元旺率先开口。
“八一杠的声音,应该是班长和小林子。”杨威也开口说道。
“是右前方传来的,我确定。”水元旺在一次的说道。
杨威朝着右前方看了看,接着又对四周的环境看了又看,忽然他想到了什么一样,双腿一夹马腹,说道:“是三号避难所,快,赶快过去。”
……
副班长叶全并没有在哨所里等待着,他在杨威与水无旺离开以后,从武器库里取了一把看上去很老旧的刀,他将那刀往肩上一背,就牵了马,选了与杨威和水元旺并不相同的方向走去,他的想法很简单,在哨所的周边找一找。
他明知道,在哨所附近,没有可能会找到人的,可他还是不愿意放弃,他出来,除了寻人,还有另一个办法,那就是在周围的高点上留下标记,让返回来的人,不至于找不到地方。
就在杨威将一面小旗插到一处沙丘上的时候,他也一下子停下了动作,将目光转向了一处远方,而他看向的方向往前一直的延伸,翻过一座座沙丘和沙谷场,会发现,那里有处石头堆砌起来的小建筑,而就在那小建筑的周围,游荡着沙士黄色的沙漠野狼。
而此时,那些野狼看向的方向中心点外,有着一只倒在沙士上的狼体,那狼体上,有一个血洞,正突突的往外冒血。
林森并不知道此时杨威与水元旺正朝他的方向行来,就算他知道了,那又如何,他还能指望多少公里外的他们能给他来一个理应外合吗?
林森笑的很残忍,那是对倒在地上的野狼的恨意,是的,他将所而的恨意都强加到了外面的野狼身上了。
终于,又有一匹野狼按耐不住了,它像是要状大自己的朝着那具狼尸跑去,或许,它所想的,只是要吞掉那已经不在是它同类的同类,它饿了,它太饿了,饿的已经不去考虑危险不危险的问题了。
林森的嘴角又上扬了,他在冷笑,看着那奔出的另一匹野狼冷笑,他想到了这也是一个杀掉这群野狼的办法,它们太饿了,已经忍不住扑去死去的同伴尸体了,即然如此,那就让它们一个一个的来送死吧。
林森没有去想其实现在的野狼数目比它的子弹数要多的多,就他的子弹用完了,这群野狼也未必死的完。
他不需要去想,也没必要去想,想多了,只会让他不在干脆,想多了,会让他畏首畏尾,而现在这样很好,没有复杂的想法,就是干。
那匹跑出来的野狼已经到了它那死去的同伴身边了,它没有选择叼起同伴的尸体离开,而是直接向着那死去的同伴的肚皮咬去。
“呯!”
林森在一次的扣下了板击,他对自己现在的射击状态很是满意,那个扑来想着吞食同伴尸体的家伙,现在也成了陪伴它那同伴的同类。
看着在一次倒到那一处的狼尸,林森那堵的难受的心总算是好受了一点。
“呯!”
“呯!”
又是两声枪响,又两头不要命的家伙倒在了那外地方,现,那里已经有了四具冒血的冒着狼血的狼尸。
这一下,在也没有任何一匹狼冲过来了,看来,它们也是怕了。
没有野狼在冲过来了,林森可没有就此放手,他清楚,那此普通的狼不敢在冲过去了,可是狼王敢啊,狼王可是比普通的野狼胆大多了,它一定不会轻易的放弃提掉这扑来喝血的机会。
但是狼王还是很沉的住气的,它没有立刻的冲出来,只怕是在寻找机会,寻找一个可以让对方无法锁定它为目标的机会。
沙漠中,天气最热的时间,可不是正午,正午只是一天中强度高温的开始,最热的时间,应该是正午过去一小时左右的时间。
气温越来越高了,林森有些不舒服了,他那干裂的嘴唇,动一下,裂开的口子上就会出血,现在,他那干裂的嘴唇上,已经出了好几道血口。
他没觉得疼,他也已经麻木的没有了疼感反而那流下来染红了他牙齿的血液让他有些兴奋,他好像很喜欢这血醒气息一样。
林森又舔了一下嘴唇,接着他又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他想到,他的的精神里,的确充满了快乐的邪恶!一种对生命莫视的邪恶。
就是这一种邪恶精神,让他有了一种想接近狼,并生活于它们其中的感觉,甚至有一种他就是一匹野狼的快感。
就像一本书里的一句话一样:“因为我是勇敢的,我甘愿魔鬼和我共存。勇敢会驱逐幽灵,也把自己改造成了魔鬼………而勇敢,需要欢笑。”
欢笑,他不是在欢笑,是冷血,像魔鬼一样的笑,这就是在描写了他现在的状况。
这又像是给了他以启示,是什么,造就了英雄?
无非就是当一个人,同时面对人生中最大的痛苦,还有最大的希望。
他想着,自己有一天,竟然成了一个这样的魔鬼,这样的英雄,好矛盾的两个人物形象,英雄与魔鬼,好像八杆子也打不到一起的关系,倒更像是两个对立的角色才对。
就在他想,为什么他会有这种矛盾形象的想法时,终于有又一个不要命的家伙动了,狼群们本来就不是安静的,它们好像一直都动着,而这里说的动,是指它向着那四具狼行去。
就是因为它是选择了那四具狼尸的方向靠近,这才说它是不要命的家伙。
林森瞄准了它,他又一次的冷笑,他笑什么,或许是笑这只家伙的胆大,它不知道,它马上就会和那已经没有了气息的家伙一样,成为那具没有气息的家伙之中的一员。
林森的右手食指已经扣在了板机上,他的那食,指正轻轻的下压,或许下刻,那黑漆漆的洞口里,就会喷出带着怒火的子弹来。
扣下去了吗?没有,枪声也没有想起,林森那扣动板机的右手食指又轻轻的放开了,他不是打算放弃这一枪,也不是一时的善心,想要放过那枪口下的家伙,他也不会有善心,而这群困了他三天的家伙们,不值得他抛出善心。
那么,是什么让他放开了可以随时带走一条生命的板机呢?是什么让他压住了心中的魔鬼呢?
他离开了枪的三点一线位,目光转向了那四具狼尸斜上方的沙丘顶上,那里就在刚才,他的余光发现了一个让它熟悉的家伙,一个让他最迫切的想要干死的家伙----狼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