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神秘道士的事,让考古队出现了一次情绪冲突。
尤其是郝爱国,一直就对胡八一和王凯旋不怎么上眼。现在更是横挑鼻子竖挑眼,尤其拿着他们那枚样子货的摸金符来说事。亏你们还吹的那么厉害,结果在人家道长面前,那就跟假的一样嘛。
王凯旋一听就恼了,你说我们是假的,可你这个国家正经的考古人员,也就会用个小刷子、小铲子,要没人带领,你丫去食堂打饭都能迷路!
人家道长说我们是假的,那是人家高明,我王胖子服气。可特么你一个棒槌,有什么资格说三道四?
整个队伍里,最累赘的就是你,你还有脸说别人?
陈教授和雪莉杨只能出头劝和,说一千道一万,除了这两个之外,他们并没有更好的替代方案。这帮人的考古学识,加起来都比不上人家胡八一。除非能把那位道长请来,但很显然,这事没什么可操作性。
吵来吵去,反而得出个结论,胡八一和王凯旋的作用,目前仍然是整队最大的。
最终结果,陈教授狠狠的批评了郝爱国一顿,勉强将这事糊弄过去。
随后,众人再度出发,火车转汽车,一路辗转,来到沙漠边缘的小镇。并通过官方渠道,找到一位当地的老油条导游安力满。
一行人骑着骆驼,在安力满的带领下,顶着风沙,前往沙漠深处,寻找那个传说中的精绝古城。
进入沙漠没几天,他们就遭遇了一次黑风暴。为了躲避黑风暴,安力满将众人带入一处废弃小城遗址暂避。
在躲避风暴间隙,考古队员们竟然发现,小城废墟的沙堆里,竟然有人骨。
好奇心促使下,这帮人就开始了到处乱挖,然后在其中发现几尊大号巨瞳石像。
安力满见状,连忙阻止,甚至发了怒,他认为这是对神明的不敬。
考古队的人,哪里会相信这些东西。他们的专业,就是发掘一切埋藏在地下的秘密。
但是安力满不一样,在沙漠里讨生活,你起码得保持对这些神明的敬畏,不然死都不知道怎么死。为此,他甚至要翻脸离队,免得被这帮人连累死。赚钱什么的,哪有老命要紧?!
众人只能安抚安力满,再说这地方又跑不了,这次不发掘,下次有机会还可以再来嘛。
尽管口头上答应了安力满,但实际上,考古队的人还是瞒着安力满,悄悄挖出了一尊石像,至少要给这尊石像做个记录,免得错过这么好的发现。
很不幸,因为考古队员们的贸然行为,惊动了依附石像生存的沙漠行军蚁。
大量的沙漠行军蚁如潮水般涌出,一群人吓到屁滚尿流,各种保命手段齐上,只求能保住狗命,什么文化印记,什么文明传承,去特么滴吧!
胡八一和尕娃身为军人,几乎是条件反射般的留下断后,掩护其他人逃脱,他们哥俩每人一只火把,奋力的挥舞,却陷入了沙漠行军蚁的重重包围之中。
因为孙铮的插手,尕娃没死在火瓢虫那里,而他对胡八一这种战斗英雄又特别崇拜,到了这时候,竟然觉得有点兴奋。能和胡连长以这样的方式一起战死,也算光荣了。
而逃离包围圈的众人,站在沙丘上方,也是急的不行。雪莉杨翻了翻装备包,摸出一颗烟雾弹,准备上前营救。
就在这时,突然有一个蓝色光圈从天而降,正好将胡八一和尕娃套住。随后,那光圈迅速扩大,一瞬间就将潮水般的沙漠行军蚁引燃。
熟悉的蓝色火焰,威力大的不可思议。
来势汹汹的沙漠行军蚁,甚至连逃跑都来不及,只是短短几秒,就被这可怕的蓝色火焰烧了个精光。
众人都是昆仑冰山亲历者,哪里还能认不出来,这个古怪的蓝色光圈,就是一群火瓢虫!
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火瓢虫烧光了沙漠行军蚁,又快速起飞,在空中拉出一道炫目的蓝线,飞入废墟方面。
众人顺着火瓢虫行迹看过去,一个差点引发探险小队分裂的身影不知何时,出现在那里。
王凯旋激动的大跳,连滚带爬冲下沙丘:“老胡,老胡,你怎么样?是道长,是道长,又救了咱们一命!”
胡八一连忙扯上尕娃和王凯旋,踩着沙漠行军蚁的尸灰向前,这回一定得好好感谢人家道长。
而孙铮此时,却将目光转向了其中一尊被考古队刨出沙堆的巨瞳石像。
昆仑冰川雪崩的时候,他趁着没人打扰,走了一趟九层妖塔,把那塔上所有的火瓢虫一网打尽。这东西确如他所说,是以前的古人用人祭的方式,利用人死时产生的怨气,加上一些小手段,养出来的魂虫。
不管当初是出于什么目的,已经历经这么几千年,这些冤魂也该解脱了。
所以他在收走火瓢虫之后,顺便做了一场超度法事,将九层妖塔彻底净化。至于这些埋藏在冰川下的鬼洞族遗物,那自然是留给以后的有缘人来开掘了。反正这地方已经在国境线内,肉烂也在自家锅里。
这也算某种意义上的上缴国家了吧?刚到这个世界,就为国家做了这么大个贡献,贫道果然是个爱国者。
孙铮还颇有闲暇的将那些鬼洞族留下的印记、文字之类,都一一拍了照,也不是想了解鬼洞族文字或者历史,纯粹就是一时兴起。
处理掉这些之后,孙铮并没有再破坏冰川,既然天意将此地再度尘封,那就是还没到它出世的时机。修道之人嘛,这种讲究,可以有!
然后孙铮就真的跳进了暗河,随波逐流,一路沿着河水遁行。
只不过挺遗憾,尽管这条河水量充沛,有很多地方也挺大,可是却没能碰到第二头史前霸王蝾螈。
可惜了,还想捉上一对回去培育繁衍呢,这下好,只有一头尸体,就算用克隆技术重现,那没有杂系样本,肯定也长久不了啊。
毕竟是一直生活在黑暗环境里的生物,不见阳光还能长的这么大只,多少都有点能耐。
割一块来尝尝味,口感还行,而且确实也有点灵气残余,就是量小了点。
随着暗河一路游荡,孙铮意外的发现,这地下暗河流经的地方,竟然别有一番景致。
不但在其中发现了许多奇异的水下生物,还有幸采集到许多蕴含着灵气的药材。甚至还在沿途中,拣到几块玉石、狗头金之类。
这些生物和灵植的出现,就说明这方世界的灵气尚未完全枯竭,那就必然还有些漏网之鱼存在。也就难怪那些摸金校尉能总结出“人点烛,鬼吹灯,鸡鸣不摸金”之类的行规了。
当然,对于世俗来说,反倒是那些玉石、狗头金的存在更重要,这说明肯定是有玉矿脉和金矿脉。
但孙铮并没有兴趣去刨根问底,华夏民族需要崛起,但没必要用这种方式。而且这个时代,正是对外交流最吃亏的时期,就算真的发现玉矿和金脉,到头来也必然是便宜西方那些资本家。
所以这些东西,还是留着,等到未来华夏强盛再说,让肉烂在自家锅里吧。
在水下漂了几天,突然感应到胡八一和王凯旋的标记,竟然与自己的行进方向高度重合。
于是孙铮就施了个土遁术,冒出地面,看看这帮家伙到了哪里。
一如到别的世界那样,保持和主角的良好关系,争取最大程度的薅羊毛。
冒上地面发现,这帮人已经进入了沙漠。
随后隐身缀行,跟了几天,就遭遇了沙漠行军蚁。
之所以出手,一是想借机试一试火瓢虫的功效,二来也是发现尕娃那个二愣子好像有点撑不住了。
尕娃到底不是主角命,在原著中为了衬托主角的际遇,只能悲壮牺牲。上次在昆仑冰川下,有孙铮及时出手,救了他一命,逃过了那一劫。到了这里,竟然再一次让他生出了牺牲自己,成全别人的心思。
要是让他就这么死了,贫道早前帮他改掉死劫的意义何在?
面子还往哪儿搁?
孙阎王当面,你自己想死,也得先问问贫道同不同意!
不过救人的时候,孙铮却意义发现,这些沙漠行军蚁,行动之间,竟然有那么点令行禁止的味道。要不是火瓢虫威力大,效率高,还真有可能让它们逃回去。
这个火瓢虫用残魂怨气养出来的幽冥鬼火,威力堪比厉火,再经孙铮用魂灯温养,又以法术加持,竟然也没能把所有的沙漠行军蚁留下,至少有三分之一都及时逃回了巢穴。
就这一下,他就对这窝蚂蚁有了兴趣。
胡八一带着王胖子和尕娃匆匆跑过来,发现道长正盯着那尊巨瞳石像。
“多谢道长,又救了我们一回。”
孙铮头也没回:“还真是应了那句话,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以你们这种见识、手段,竟然也敢进沙漠?为了点身外之物,命都不要了!”
胡八一刚想解释,就见道士把手一指,那尊巨瞳石像竟然缓缓冒出沙面,随后翻倒在地。
这并不可怕,可怕是,石像倒后留下的洞穴中,突然像喷泉一样,涌出了大量的沙漠行军蚁。
这不是要人命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