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6章 邢九六之死

构思好了自己的西楚国旗,左宗棠感到非常满意。

不过很快,他便发现自己要和李鸿章学的东西还有太多太多。

李鸿章举办的出师仪式,可比当年西楚军渭水誓师,左宗棠抬棺西征的仪式要气派多了。

从东北的萨满巫师到四川的变脸绝活,从广东舞狮子的杂耍班到安徽的黄梅腔剧团,天南海的表演无一不有,几乎成为了中华传统文俗的大汇演。

可以这么说,二十一世纪中国非遗目录里面,这里到了一大半。

各种各样,令人眼花缭乱的表演,令明靓宗夫妇大呼过瘾,啧啧称奇。

李鸿章笑着拍了拍目瞪口呆的左宗棠的肩膀,笑着道:“季高兄,论打仗,我不行,论作秀,你不行。

愚弟此次南去,山迢迢,水重重,与故土再难相见,倒是和季高兄你,就隔着一个兴都……兴都……”

“你是说,兴都库什山?”

帕米尔地区的舆图,左宗棠都快背烂了,自然知道李鸿章说的是哪里。

李鸿章点头道:“对对对,就是那座山,梵文和波斯话就是难记,反正中文意思叫做‘杀死印度人’山的山脉,咱们两家就隔着它,以后要多走动才是,毕竟咱们二人当年携手围猎……围猎内个太平将士,可是很有默契的,如今围猎那些番人,也需多加合作才是……”

·

正所谓欢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五个小时的衣冠南渡誓师大会很快便进入了尾声。

因为节目过于有趣,朱富贵甚至连准备的士力架都忘记吃了。

最后,朱富贵作为上邦母国的天子,举起了一盏温好的绍兴黄酒,倒入黄浦江中,为各位自愿也好,被迫也罢的勇士们壮行。

而与此同时,雄壮的也由大明皇家军乐队奏响。

在陆家嘴码头高高的桅杆上,大明的日月旗帜缓缓升起,最终在湿冷的江风里猎猎作响。

这还没完,因为在大明帝国国旗升起之后,南唐公国的国旗也要在次一等的小旗杆上升起。

这时候,一支来自李鸿章合肥老家的徽曲戏班子,咿咿呀呀地奏响了南唐公国国歌。

“金殿当头紫阁重,仙人掌上玉芙蓉。

圣人天子朝天日,为帝前驱驾六龙。”

歌词很简单,孝果也很直白。

按照朱富贵高中语文阅读理解的水准,这应该是李公爷直抒胸臆,希望作为大明帝国的前驱爪牙的意思。

但朱富贵觉得他想得有点多了。

若大明之爪牙是他这样的裱糊匠,那么大明肯定要变成纸龙了。

但毕竟是人家出师的大喜日子,朱富贵也不好扫人兴致,也就露出某北方邻居三代目那标志性的爽朗笑容,双手微微鼓掌,以示鼓励。

最终,随着朱富贵一声令下,九百名大汉将军声若洪钟:“大明帝国南唐公国西贺牛州开拓团,即刻开拔——扬帆——起航——”

随即,数百艘海船的汽笛声一同响起,就连几十公里外的崇明岛上,也被惊起雀鸟无数……

大明第一支前往南亚次大陆的舰队,正式出发了!

·

就在朱富贵挥泪送别游子,李鸿章意气风发,准备在印度洋海岸架起几门大炮,让印度佬屈服的时候,在遥远的雪域高原上,一支形如乞丐的漫长队伍正在行军。

如果说,所谓的帕米尔山结和世界屋脊,在李鸿章的脑海中不过是一个遥远的,朦胧的地理名词,那么对于赵杏贞来说,她已经切切实实地感受到了它们的威力。

正所谓,祖宗之法不可变,但我们可以改变祖宗。

叶赫那拉·杏贞已经彻底改名赵杏贞了。

实际上,这倒是并非是她在索特那入京之后临时起意的。

换祖宗这个绝妙念头朦朦胧胧形成在她脑海中,还是好几年前。

确切的说,正是当年奥斯曼土耳其大臣接受阿古柏贿赂后,奥斯曼国向大清国递交“日落处病夫致日出处病夫国书”,并且宣战之时,这一念头才形成的。

看着鹰鼻狼目,状若厉鬼的奥斯曼人,居然自称是阿史那突厥贵胄,甚至是匈奴、鲜卑的后裔,杏贞当场就绷不住了。

天下认爹功力面皮之厚,无出其右。

在恶心坏了之余,杏贞一拍大腿,暗道既然这帮家伙连人种都不同,也能乱认祖宗。

为什么自己不可以?

自己好歹与赵宋皇族长得大差不差。

而且还有传世佳作一文为证,叶赫那拉与爱新觉罗是死仇,叶赫自然有赵大官人的血统。

不要多问。

问就是莫须有。

为什么莫须有?

这是祖传的!

杏贞的理论在某种意义上达到了逻辑闭环。

只可惜,虽然认了赵宋为爹,但在报请天子批复的时候,朱富贵还是毫不留情的在“宋”字前面加了一个“鞑”。

“大宋”变“鞑宋”,也算是名至实归了。

历史上,大宋的幼帝被蒙古人赶得在大海上到处漂泊。

这鞑宋小朝廷,倒是没有被蒙古人赶了。

而是和蒙古人一道,在雪域高原的连绵群山中生死两难。

赵杏贞曾听去过宁古塔的奴才说过,那边条件艰苦。

也曾听去过伊犁的奴才说过,塞北之地苦寒。

但如今,她只想说,天下苦寒之地,莫过于这座雪域高原了。

一路上,李莲英、王承德率领的太监们,轮流抬着软轿,伺候贵人们。

但即便不用走路,高原缺氧的环境还是让杏贞等人脑子嗡嗡作响,身上力气全无。

而这一天,蜗速前行的队伍不得不彻底停了下来。

晚清腐朽的八旗军队,早就不是福康安当年那支千里行军的军队了。

走走停停,装死不动,直到拥有大明朱卡的通辽高官的鞭子落下,这些懒狗才会继续挪动脚步。

理论上,蒙古人应该比满汉遗老遗少们对高原适应一些。

毕竟蒙古高原也是高原。

但问题是,索王爷是什么身份?

作为通辽可汗,自然是不会住在条件恶劣的高原戈壁之中。

通辽不是高原,科尔沁大草原的海拔并不高。

不过这些取得朱卡的通辽人,清一色都是当年勇夺世界杯的通辽足球队运动员,身体素质很好,在高原上虽然也非常难受,但为了远在新沪的老婆孩子们,依然咬牙坚持,用刺刀和皮鞭催促遗老遗少们前进。

一路上倒毙在道路两边的遗老遗少不知凡几。

这些尸体不加掩埋,任由野狗狐狸啃食。

就如当年崖山的南宋,缅甸的南明一样,这一路,便是人人戴孝,家家置丧。

但是,对比南宋和南明的结局,他们必须心怀感恩,谁不感恩,谁就下去找咸丰同治感恩去吧!

当然了,他们并不知道,若是没有朱富贵这个异数出现,他们本来会有体面得多的结局,甚至连善终都无法形容。

哪怕在一百五十年后,他们的子孙后代依然以自己的血统为荣,以祖上是什么什么旗为荣。

但现在,这些都不存在了。

他们被驱赶离开了赖以生存的皇城根下,在雪域高原上与死神进行着较量。

而今天,死神似乎想要学点科学。

传说中大明基础学科建设中若隐若现的奠基人,明昭烈帝朱有财的结拜兄弟,潜伏清廷深宫多年的“刺”客,邢九六博士,在今天走完了他传奇的一生。

常年吸食鸦片,滥用助兴药物,早已掏空了他的身体。

尤其是他的肺部,脆弱而无力。

在雪域高原的极端气候下,根本无法正常工作。

最终,因为缺氧伴多器官衰竭,邢九六在极端痛苦中,大喊一声“我想喝蜜糖水”,然后脑袋一歪,就此气绝,连眼睛都没有闭上。

不过他也是幸福的。

至少他死在了杏贞的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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