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一章 格洛弗

最后,杜根将跟着他们一起行动的六千维拉人的首领,找来了。

维拉人本来是不骑马的,他们向来都是步行作战,只有在不得已的时候,才会骑马,他们一直认为骑马作战时懦夫的行为。

但是这次撤退的时候,这六千维拉人,还是选择了骑马,因为骑马的速度,会比步行快上很多,同时骑马行军,还能保存体力,让他们在接近战场的时候,能够有更好的力气和精神,投入战斗。

维拉人的首领叫施兰·格洛弗,四十多岁,个头比强壮魁梧的杜根,还要高上大半个头,身上穿着一件锁子甲,头顶带着一顶牛角盔。

腰间的皮带上,插着两把短斧,这两把短斧,在他手上能叫短斧,在身材矮小的人手里,可就是重型兵器了。

长长的胡子,被他编成了三根鞭子,垂在胸前,一双绿油油的眼睛,在牛角盔盔沿下的阴影里,闪烁着凶光。

杜根与这个格洛佛的交流,就简单了很多,因为维拉人向来没什么心眼,只要许诺他们金钱和美酒,这些家伙就能拼命作战。

甚至都不用向他们许诺什么,只要告诉他们敌人在哪,剩下的就是等待维拉人用长剑和斧子,将敌人斩成碎块了。

“格洛弗,逃跑的滋味不好受吧?”杜根强忍着心里的坏笑,沉声说道。

格洛弗用手捋着自己的胡子,沉声道“该死的敌人,他们只会用火枪,在远传开枪,根本不敢与我们维拉战士近战,他们都是懦夫。倒是你,杜根,你不是也在逃跑么?你为什么要找我,直说吧!”

杜根脸色有些尴尬,但是很快就被自己的厚脸皮将尴尬的表情掩饰住了,杜根开口道“你知道的,格洛弗,亲王大人对你不错,对你的族人,也不错!”

格洛弗点了点头道“那倒是,我们维拉人在巴隆帝国过的不好,在亲王殿下这,倒是过的不错,至少我们有仗打,也有钱赚!至少我可以选择在战场上战死,而不是在家里老死!至少不会像你一样,被亲王殿下吊起来!”

闻言杜根恨不得一刀捅进这个家伙的嘴里,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答里镇外的经历,是杜根心里的阴影,那是他最近接死亡的一次了,根本就不愿再想起。

杜根打心眼儿里瞧不上,这些把战斗看得比生命还要重要的傻大个,但是格洛弗是他计划里的一环,不得不捏着鼻子道“谁叫你们维拉人,是天生的战士呢?”

啪,格洛弗的大手,狠狠的拍在杜根肩膀上,拍的杜根险些没站稳“哈哈哈,这你倒是说的没错,我有点儿喜欢上你了!”

杜根肩膀被拍的生疼,还没办法发作,只好后退一步道“格洛弗,不知道你和你的族人们,劫掠和战斗的功夫,有没有被岁月磨掉?”

“你这个家伙,是在怀疑我们维拉人的神明么?”格洛弗的脸色有点儿难看,但是他还没有发怒,他是维拉人中,少数能够控制自己的情绪的,不然也不会成为维拉人的人的首领。

杜根笑了,蹲下身子,用手上树枝指了指地图,格洛弗见状,强忍着怒气,也蹲在地上,看杜根究竟能说出什么来。

“格洛弗,我们现在情况很不妙,那些敌人,你也看到了,他们的火枪很厉害!”

格洛弗接口道“但是他们并不能抵挡住我们手里的长剑和战斧,只要们能靠近他们,就可以将它们斩成碎块!”

“这个我相信,他们没有见识过维拉勇士们的战斗技巧,他们根本体会不到。跟维拉勇士们作战,会有多大压力!”

格洛弗笑了,他从地图上抬起眼睛,看着杜根道“杜根,这个混蛋,是不是想让我们,分成小股,去把他们的后方搅乱?”

杜根惊讶的看着格洛弗,这个傻大个,并不像看上去那么傻啊。

见杜根不说话,格洛弗狞笑着道“这不是不可以,我会让我的族人们去干这件事,但是有个条件!”

杜根沉声道“那就提出来,看看亲王殿下能不能答应了!”

格洛弗少有的郑重其事道“我要一块领地,最好能在我们原来的国家,不用多大,一个海湾就好,如果不行的话,在其他地方也可以,一个海岛,或者其他的什么一片土地。”

“我可以答应你,格洛弗!”

一个声音在黑暗处响起,塞雷斯亲王的身影缓缓从黑暗处走出来。

杜根连忙起身行礼,塞雷斯亲王继续道“格洛弗,我甚至可以让你成立一个小国家,当然,必须效忠与我,你将成为维拉人名正言顺的国王!”

闻言,格洛弗咧开嘴笑了笑后,单膝跪地,沉声道“您将永远获得维拉人的忠诚,尊敬的亲王殿下!”

很快,金色鸢尾花骑士团的辎重,被维拉人接收了,他们将那些骑士们备用的武器和锁子甲瓜分一空,将马车上的粮食等物也瓜分一空。

格洛弗派出了一半的人手,他们带着粮食等物,没入了沉沉的夜色中。

这些维拉人,得知自己将成为复国的功臣之后,毫不犹豫的带着可怜的装备,隐入山林,准备去找萨里思丹人和那个东方大国的麻烦,他们知道,自己在敌人后方闹得越凶,将来塞雷斯亲王就会越慷慨!

剩下的维拉人,一部分跟着德雷克和平托,向勒慕斯方向去了,另外两千人,准备埋伏起来,给追击的人来上一次突袭,而格洛弗,则带着五十人,加入了塞雷斯亲王的队伍。

血腥玛丽军团的骑兵们,和塞雷斯直属的部队,被分成了很多小股部队,人数都是三五百人,他们被塞雷斯亲王的亲口许诺打动了。

尤其是血腥玛丽军团的士兵,只要带回五个敌人的头颅,就会成为一个村庄的领主,带回一杆敌人的火枪,就会获得五千金币的奖赏。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很多骑兵都遁入道路两边的森林和田野,他们不约而同的打算去偷袭敌人的小股部队,每个人都被金币和领地,激发出了凶性。

而塞雷斯亲王,则在杜根的陪同下,带着仅仅三百五十人,悄悄的向东而去。

李虎子十八日白天,追了整整一天,小规模的部队,行进速度要比大部队快上很多,但是黄昏时分的时候,李虎子还是让部队停止前进,并后撤了一段距离,在一处树林中扎营,这里有一条小河,取水饮马都很方便。

赵三溪很不理解李虎子的做法,李虎子却说,只有保存自己,才能更好的消灭敌人,敌人被追的紧了,很可能要调头咬自己一口。

赵三溪没有办法,只好让麾下军士们抓紧时间休息,自己也将马鞍从战马背上卸下来,然后好好给自己的战马清理了一番。

军士们追击了一天,早就累得不行,但还是先把自己的战马照顾好之后,才三五成群的凑在一起,点燃篝火,用水壶烧些热水喝。

侦察兵们的装备水平,历来走在帝国陆军的前列,不论是一二式步骑枪,还是腰间的转轮手枪,更不要说盔甲等物,就连水壶,都是多功能的。

吴元建干别的不行,在给帝国陆海军的军士们准备各类装备上,还是非常尽心尽力的,他给侦察兵们配发了全新的水壶。

这种水壶是按照原本吴元建二人都用过的七八壶设计的,只不过把材料从铝换成了钢,水壶外面套着的饭盒,在野外时,完全可以当做一个小锅,用来烧热水,甚至煮上点儿粥。

有些喜欢动手的军士,甚至能够在野外吃上疙瘩汤。

侦察兵们早就装备了油蜡布的雨衣,在野外时,这种雨衣的作用,可不仅仅是避雨,完全可以弄成只能容纳一人的小帐篷。

其余的什么吊床之类的东西,几乎每个士兵都会领到一个,侦察兵们在野外宿营的生存环境,越来越好。

李虎子端着饭盒,里面装着手下军士刚刚煮好的一点儿热粥,粥里还有点儿咸菜和咸肉干,喝起来从嘴一直热到胃里,舒服的不行。

他靠在一棵大树上,长长出了一口气,看着远处沉声道“让弟兄们抓紧时间休息,趁着晚上,我们再追一阵,看看能不能缀上敌人大队!”

赵三溪刚把一口热粥吃到嘴里,闻言一愣,然后道“营长,刚才不是还说不追了么?”

“刚才是因为追了一天了,我不这么说,弟兄们能停下来休息么?”

赵三溪凑到李虎子身边,从包里掏出个煮熟的鸡蛋,小心的剥了皮,放在李虎子饭盒里,然后道“营长,你说那几个萨里思丹人,手里带着的鹰隼,真能在三十里外发现敌人?”

李虎子看了一眼跟谁自己一起行动的几个萨里思丹人,沉声道“应该是真的,他们比我们更有理由杀死那些巴隆人,没有那个把握,他们的统帅,也不会在侯爷面前打包票。”

赵三溪砸吧砸吧嘴,觉得自己营长说的还是很有道理的,看着那几个萨里思丹人手上驾着的鹰隼,直出神!

一个萨里思丹骑兵驾着自己的鹰隼,正在给这只鹰隼喂食,食物是刚刚才他们抓到的两支松鼠。

他从那个夏国军官的眼神里,看出了对方羡慕自己手上的这只隼,于是冲着赵三溪笑了笑,然而他不知道的是,赵三溪心里想的却是,将来怎么对付他们手里的这种鹰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