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尽力一试

常思过跟着滑进冰冷水中,游鱼一般,在狭窄曲折的崖石通道中摸石头前进,花了十多息,两人先后进入湍急的沧河。

视线内是昏暗的河水,不知在水下多深位置,估摸着超过了两丈。

常思过追上前去,做手势示意,他在前面领路。

安学伦虽不懂其意,却对少年有了不同寻常的信任,比划手势做请。

常思过早就发现他的天眼神通,在水中照样能够使用,只探不多远,约丈许距离,他快速顺流而下并往上浮,待得离水面丈许距离,“视线”能够探到水上情况,便不再上浮,只管沿河潜游。

每过得约半刻钟左右,常思过沿着崖壁,留意探查是否有悬空浅洞,以便探头进去换气,又不会被天空翱翔的猎鹰发现行踪。

就这样,两人神不知鬼不觉,从水下逃出北戎修者布下的天罗地网。

沿途换了六口气,沧河在群山峡谷间转了两道湾,早就远离北戎人包围的圈子,两人顺着平缓的河滩爬出水面,躲进河谷背阴常青树下歇息,运功蒸发身上衣服上的水珠。

安学伦哈哈笑道:“真痛快!北戎人又折损两个炼体士,等那些家伙小心翼翼、磨磨蹭蹭钻进水下洞窟,发现咱们早就溜了,他们会不会气死去,哈,想想都好爽。”

常思过仔细处理打湿的弓和箭,几经泡水,其实对弓弦的损害很大,左手往天空指了指,低声提醒:“小心,猎鹰!”

“不打紧,只要不被他们围了,遇上一两个家伙,咱们很容易对付过去。”

有一个炼体士神射手配合,安学伦说得信心十足,声音不自觉还是低了,往上空警惕地扫一圈,又旧话重提:“黑娃,帮老哥一把,你先别急着回绝,待老哥把话说完。”

见黑娃把弓箭处理完毕,往身上披挂,便抓紧时间道:

“还有几个同伴,到时会配合我们,他们目前躲在哪,我也不知道,只约了今晚丑正二刻,也就是四更天行动,到时我从东边发出信号,他们在四荒城西、南两面制造骚乱,引开北戎外围的修者,你提前绕去四荒城北面,那边北戎军的兵力稍薄弱,城内也会配合做出佯攻,你趁乱将信射出,后面的大战你不用参与,在外面躲些时日,待战事平息了再回来。”

常思过颇有些无奈地看着死皮赖脸要拉他下水的破袍汉子。

两人共了一场生死患难,他还真拉不下脸,说出断然拒绝的狠话来,想了想,问道:“四荒城外,目前到底有多少北戎军围城?”

安学伦见黑娃有松口的迹象,赶紧道:“只五万步骑兵。今年秋上,北戎草原遭了大范围畜瘟,牛羊病死无数,他们即使能熬过寒冬,也难熬明年青黄不接的春季,所以那些强盗就打咱们南平的主意,发起罕见的叩关冬战。”

常思过又问道:“五万北戎步骑兵,常规是有多少炼体士随军?”

安学伦想了想道:“百五十人左右,战时能达到二百人,再多就不大可能了。”

常思过诧异:“为什么不能再多?”

发动战争,不是实力越强越好吗?

安学伦瞥了一眼,见黑娃似乎是真不懂,解释道:“隆冬时节,大军出动各种不便,人吃马嚼的,北戎人发动的这场战争,持续不了多久,能够击破沧河以北的四荒城和东固城,抓获大批俘虏,便有了与南平做‘买卖’的资本。炼体士代表各宗门和部族利益,派出人太多,到时狼多肉少,他们不便分脏。”

“哦。”

常思过懂了,做买卖的道理他懂,再问道:“那咱们破贼军和四荒城守军,又有多少随军炼体士?”

“破贼军有三十多修者,四荒城稍多一些,差不多五十余,加起来不到百人,但是四荒城有巨臂排弩守城,北戎炼体士不可能拼着折损太过,帮骑卒攻城,所以短时间内,北戎人还攻不破四荒城。”

常思过索性问出心中疑惑:“北戎既然有五万步骑,怎么不一开始就把破贼军给围困歼灭在城外?还给撤退到城内的机会?”

安学伦摇头:“北戎各部族之间也有利益牵扯,他们当晚偷营只出动两万人马,或许,他们是打的让四荒城出兵救援的主意,谁知道呢?呵,反正破贼军都是些后娘养的,即使全部抓获,也榨不出多少油水,四荒城根本不会在意破贼军士卒的死活,那些老爷的命才值钱。”

语气中很有些愤懑和无奈。

常思过奇怪地看了安学伦一眼,四荒城的老爷们不把贼配军当人,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日常最危险的巡边,还有屯田耕种,都是城外破贼军一手包办,又问道:

“四荒城外,北戎军扎营离城多远?具体的势力划分麻烦老哥多讲讲。”

安学伦笑道:“正要告诉老弟。”

顺手折一根灌木枝条,就着雪地,画出四荒城的大致轮廓形状,把东西南北又画了一些代表帐篷的圆圈,道:“北戎军主要集中在南、东、西三面,扎营离城约十里,北面只有三百顶帐篷聚扎,这是他们的一贯伎俩,兵法上叫围三阙一,被他们搞得不伦不类的。”

“离城三五里一带,有北戎步卒骑卒交叉巡探,按他们以往做法,每队骑哨探会有一名炼体士跟着,防止城内修者用绳索攀出城外,击杀哨探,或者潜出去送信。”

“但是他们也有弱点,就是各部族互不统属,甚至有些部族还有世仇,相互间的帐篷会离得有些远,在北方聚扎的三百顶帐篷,不是铁板一块,外围的步卒巡营,间隔比较大,这些都可以好好利用……”

常思过听着情况介绍,盯着雪地上的简易示意图思索。

他既然目前还脱离不了破贼军,卖安学伦一个人情,也未尝不可。

四荒城长宽各有五里,北方据扎的三百顶帐篷,想必也是和破贼军一样,属于后娘养的,等得东、南、西三面起了乱子,再加上城内佯攻出击,他趁乱把信射进城,再趁乱溜走,似乎对他难度不大?

当然在任务之前,他还得仔细推敲斟酌,把方案尽可能的细化。

但在潜入城下之前,得多弄一些箭矢。

学习了青帕上记载的附力法门,他已经能够把自己的真元,附着少许在箭头箭杆上,十余丈内,极大增强箭矢杀伤力和速度,再远就力有不逮,会使得附着的真元力消散在空中。

他毕竟是新学乍练,又没人指点,对附力手段掌握不够精深。

另外搞一身北戎巡营士卒厚袄或者罩袍,遮掩行踪,浑水摸鱼也是必须有的。

思虑片刻,常思过抬头朝四周打量,拔出一支用过的箭头变形的箭矢,道:“我先试试,手中的二石弓能射多远。”

安学伦喜道:“兄弟,你答应了?哈,这人情老哥记下了,必有后报。”

“老哥客气,我只是尽力一试。”

常思过搭箭拉满弓,采用抛射对着远处谷口方向射去。

箭矢嗖一声穿过树枝空隙,消失在视线内。

他没有把话给说死,他可以帮忙,但是不会拼着命不要也要把信射进城内,到时相机行事,能够射信进城,双方皆大欢喜,完不成也休要怪他。

“诶,能尽力就成,老哥也是没办法了,才拉老弟你冒险。北戎人驯养的猎鹰和夜枭,日夜守在四荒城周围空中,太讨厌了,放出去的信鸽,没法突破扁毛畜生的捕猎,使得城内和外界联络不上,才不得不出此下策。”

常思过呵呵一笑,没有再接话。

这种危险的活计,冒险干得一次,已经是很给面子,让他特意去射杀夜枭,替四荒城打通夜间通信路就算了。

四荒城内修者能人无数,他用得着逞能出风头吗?

太好说话的老好人,活得大都不痛快,麻烦事一茬接一茬,烦死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