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大胤威武

清晨,城东的一家偏僻院落之内,一只白色的小猫口吐人言,正对着三只灰色小狗训话:“昨夜你们是不是去偷吃了?说了,我们是在人族的地盘上,凡事都要低调,少吃一顿又饿不死,像个饿死鬼一样!万一暴露行踪,任务失败,谁来负责?”

那三只灰狗垂头丧气,一言不发。

猫的身后,坐着一男一女,男人身形瘦长,神情倨傲,眼睛瞟着三只狗,手上锉着指甲,而女人长着一张瓜子儿脸,唇红齿白,顾盼之间,与肖婉的气质有几分相似。她一手握着发钗,一手拿着昨晚从宫中送来的书信,反复确认,紧皱的眉头没有丝毫舒展的迹象。

“妙江,你说萝萝圣主为什么叫肖婉写信给我们?直接一个玄光术不就行了?”

“我哪里晓得,圣主做事一向没有章法,随心随性。她老人家可能不方便使用法术吧。我说胡天舞,你都对比了一晚上了,看出什么不正常没有?”

“那倒没有,字迹是肖婉的,发钗也是萝萝圣主的。”

“那不就得了,我们按照上面说的做就行了。”

“不过我怎么觉得这事儿透着诡异,要不我们去宫中打探一番?”

“饶了我吧。圣主去之前就讲明一个人,现在又叫我们不要妄动,肯定有她的考虑,不是你的顶头族主,你不怕她发怒责罚,我还怕呢!”

“有一点不对劲,这信为什么隔一天才送到?万一萝萝圣主遇到麻烦怎么办?”

“你们狐狸就是多疑。我知道了,你肯定是害怕圣主把肖婉接回族里,影响你的地位是不是?”

“你说什么?我为什么会害怕?”

“为什么?当然是肖婉乃你们族主的女儿。她若回去,你就没办法得到你们族主的器重。虽然我们妙猫一族在北境,但你们狐族的情况,我可是知道的一清二楚。你们族主准备在三使之中选定继承人之位,所以你这次才这么上赶着来胤国执行任务。”

“胡说八道,族主待我恩重如山,我怎会想要破坏她与自己的女儿相见的机会?再说,我已贵为刑通使,一人之下,何须刻意?”

“你怎么想只有你自己知道咯。”妙江吹了吹指甲。

“不想和你解释!”说完,胡天舞起身,整理了一下衣服,向外走去。

“你去哪里?”妙江问道。

“买些食物!不然这些小妖私自出去,遇到人族修仙者而暴露,不是坏了萝萝圣主的大事?”

“多买些鱼,我好久没吃过了。”妙江厚着脸皮提起要求。

胡天舞哼一声,独自离开。

皇宫之内,李同在宫女的服侍下穿上龙纹金甲。从他穿越来的第三天起,便很少让人伺候穿衣吃饭,只是这盔甲的穿戴实在繁琐,这才找来宫女帮忙。

这是皇帝御驾亲征所使用的盔甲,做功精美,整个甲身之上,镀上了金,头肩臂腿的部位纹刻着九龙八兽,中间护心之处,镶嵌一块宝玉,观赏性大于使用性,这样是在战场上就是活靶子。不过用于典礼祭祀之类,确实能够提升人的气质。

甲胄在身,李同对着镜子臭美了一番,别说,还真像一个神将下凡。他拿起身旁的佩刀,大步而去。

出宫门,文武百官也是一水整齐的朝服列队,锦衣卫抬起举起一幡幡黄底红龙大旗,白正先牵着汗血宝马上前,行了个军礼:“请皇帝陛下上马!”

李同翻身而上,道了句:“出发吧。”

军乐声响,旗帜招展,锦衣卫当头而行,护卫李同,文武百官紧随其后。

城中百姓夹道相送,这也许是大部分人第一次看到皇帝的样子,一时间,万人空巷,齐呼“万岁”,跟随着百官之后,一起出城。

三军列阵城外,军旗猎猎,甲光粼粼,锦衣卫四散而开,百官走上观礼台,而李同跃马上前,先阅骑兵,拔出佩刀,高举过头,运转狮吼。

“大胤威武!”

“吾皇威武!”将士山呼。

“大胤必胜!”李同再一句。

“吾皇必胜!”

“大胤万年无期!”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一轮过后,李同勒马回身,来到步弓兵方阵。

“大胤威武!”

“威武!威武!”将士兵戈击甲盾,声响震天。

“大胤必胜!”

“必胜!必胜!”

“大胤万年!”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在一片万岁声中,李同策马来到阅将高台,下马登台,白正先率诸将半跪相迎,李同站定,目光扫过自己的大军,微微抬手,三军静默。

“白正先!”李同喊道。

“臣在!”白正先躬身上前。

李同将手中佩刀与刀鞘递给他:“刀不入鞘,兵不解甲,马不落鞍。朕将朕的大军交于你手,望你早日平定叛乱,还天下百姓以朗朗乾坤!”

“臣遵旨!”

“御刀所在,先斩后奏!临阵脱逃者,杀!不听号令者,杀!坏法害民者,杀!”

“臣遵旨!”李同松手,白正先接过佩刀,站回原位。

李同又面向大军:“朕将大胤之未来,百姓之安定,交托于诸位!叛贼害民,祸乱天下,凡我大胤子民,皆有守土平乱之责!朕在此,祝愿诸位将士勇猛征战,早日凯旋!”

“甘为陛下效死!”

“吾皇万岁!”

李同见军心民心可用,心中大石落下一半,几个月的努力没有白费,召集伊始,是边练兵,边等待。京畿四大营,人员淘汰,兵甲革新,忠君教育,全都来了一遍,军费开支巨大。虽说磨刀不误砍柴工,但看着像流水一样花出去的钱,李同心就痛了。之后来的地方边军和镇兵,只能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军备更换,勉强增强战力。

李同也想全都做到位,一是没必要,这个世界,这个时代,国家军队构成都是小部分精锐加大部分炮灰,精锐武器精良,足食足饷,炮灰就是随便糊弄一下,有时候连粮饷都缺乏。二是,荷包不允许。

这一战,说白了,就是国运之战。李同在赌,收回中部,就有转圜的余地。他已经将所有资源和兵力都压上去,京畿只留下三万替换下来的老弱病残。

万一失败,大胤王朝就再无回天之力,反贼群起而攻,百官也未必忠心,李同要么坐等城破,自挂歪脖子树,要么向北而逃,若能掌控边军铁骑,还能卷土重来,但可能性不大,丢了本钱的皇帝,就像掉毛的凤凰,不如鸡。谁会听命?

“三牲献祭!”一旁的司礼官开始主持。

“祭天!”

李同手持金杯,高举向天,心中默念:“老天爷,我现在也算是这个世界的半个原著民,你别玩我了。”

“祭地!”

“大胤王朝的列祖列宗,我虽然鸠占鹊巢,但看在我为你们这倒霉国家尽心尽力续命的份上,你们在天之灵一定要保佑我,毕竟我们也是同姓,五百年前肯定是一家。”

“祭兵神!”

“不管你是那路神仙,先帮帮我,苟富贵,不相忘。”

李同一边做着流程,一边在心里说着骚话。从献祭到致辞再到祈祝,中午之时才搞完,而后,一声“开拔”,大军转西南方,往胤国中部地区开去。

李同望着大军远去,躬身一礼,伤感的想着:“此行艰难,不知有多少妻子失去丈夫,不知有多少父母会失去儿子,不知有多少孩子失去父亲。我以大胤王朝皇帝之名起誓,必不负诸位之所牺牲,勤政为民,为胤国开万世基业,还百姓以太平繁荣安定。多谢,拜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