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疮百孔
秦明这一瞬间,有杀死它的能力。但秦明没有动手。相反,他还后退了几步,给穷蛇恢复的时间。雷霆规则攻击快,消失的也快。穷蛇体内的雷霆规则瞬间便是消失。雷霆规则之力虽然强,但它毕竟只有半步至尊境初期,有着它的劣势。若雷霆规则之力达到了半步至尊境中期,那么现在穷蛇已经死了。哪怕它的身躯很强悍,也不可能抵挡住中期的雷霆规则之力入侵。不过,就算是半步至尊境初期的雷霆规则之力,穷蛇现在的身体也是千疮百孔。它没直接被杀死,这还是因为它身体强悍。换了人类武者,现在已经死了。以半步至尊境初期的力量,能够杀死半步至尊境中期人类武者,雷霆规则之力当真是霸道。这是秦明第一次把雷霆规则之力,彻彻底底,完完全全用在战斗中。而且还是同境界的敌人身上。威力非常可观。秦明对雷霆规则之力很满意。当初他决定领悟雷霆规则之力,而不是反抗它,看来是一个非常正常的选择。若是当初放弃了,又怎么可能掌握这么强大的力量。也不枉他花费大量的时间去领悟。任何一种规则之力,不管是空间规则,还是普通的规则之力,都需要武者花时间去领悟。而武者的精神是有限制的,一整天不可能无限制的领悟规则之力。秦明只能够一天只能够领悟一种规则之力。若是领悟两种规则之力,那么他的修炼时间就会增加,而且效果还没只领悟一种规则之力好。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就算他把所有的时间都投入到修炼中也不行。精力有限,若是没精力了,投入的时间再多也没用。修炼的效果会非常差。秦明选择雷霆规则之力,是经过深思熟虑。现在看来,他的选择没错。至少雷霆规则之力的威力真的非常强。雷霆规则之力没有其他能力,至少秦明现在没有发现。不像空间规则,除了可以用来攻击,还可以用来打破虚空,让武者实现瞬移。雷霆规则之力在攻击上,不是其他规则之力可以比拟的。就只有攻击的能力。不过就只有这一种攻击的能力,它就不比空间规则差。因为只要拥有雷霆规则,就拥有了越级战胜对手的实力。只是领悟了一种规则之力,没有其他的帮助,就直接能够超级战胜对手。这是何等的不可思议!武道境界突破到半步至尊境后,一个小境界的实力差距都非常大。而且武道境界能够突破到半步至尊境,证明不管是武者,还是凶兽,年轻时都是天才。而且是天才中的天才。天之骄子也不为过。哪个天才在武道境界没突破到半步至尊境之前,不是越级挑战?都是人中龙凤!想要在半步至尊境超级战胜对手,战胜同样的天才,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可是只要领悟雷霆规则之力,就能够做到。雷霆规则之力强的不讲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