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4 你该不会是不敢去吧?
伦蒂尼恩,外城区。在接近城墙,靠近城门的这一个区域里,一辆马车正疾驰而来,来到了离开作战室的黎格一行人的面前。拉着马车的马并不是一般的马,而是一匹通体雪白,有着八只马蹄的八足马。“原来你还在这里啊?”见到这匹白色的八足马兴冲冲的向着自己跑来,并在自己的面前低下头,黎格有些意外,又有些惊讶的伸出手,摸了摸它的脑袋。“你以为它已经不在了吗?”达·芬奇对着黎格笑了笑,道:“它可是我们的重要脚力,即便是寻遍整个伦蒂尼恩乃至整个不列颠都少有能与其媲美的马匹。”“要不是有它,我们早就被穷追不舍的巴格斯特给追上了,哪有可能逃命逃了整整一个多月,最后还成功逃到了伦蒂尼恩?”“所以,我们可是很珍惜它的。”这匹八足马,正是黎格当初用永久性召唤的方式召唤出来的。在诺里奇的时候,他就让八足马拉着马车,将阿尔托莉雅等人送走,自己独自一人迎上了以及摩根的【水镜】之术,被送到了妖精历400年的时代。之后,黎格又是经历了数个世界,离开这个世界足以一年多近两年的时间。这么长的时间,黎格自己都忘记自己召唤的这匹八足马的存在了,哪曾想它居然还跟在阿尔托莉雅等人的身边,并再次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也是,伦蒂尼恩那么穷,普通的马都没有几匹,更别说本身就是魔物的八足马了,这家伙在这里应该也能派上大用场吧?”黎格一边摸着八足马的脑袋,一边笑着,让帕西瓦尔苦笑了起来。“事实上,就算是妖精国中的特殊马匹,也罕有脚力能跟这匹八足马一较高下的。”玛修乖巧的帮腔道:“欧若拉小姐那边倒是有一匹妖精马,本来是打算赠送给我们的,只是我们都有八足马了,就没有要,听说那匹妖精马还因为这件事闹出了不小的动静……”“啊……你是说那个啊?”奥伯龙似乎知道玛修在指谁,表情有些微妙的道:“嗯,确实闹得挺大的,不过那跟我们没什么关系,就让欧若拉头疼去吧。”“我倒是更喜欢八足马呢。”加雷斯兴致很高的说道:“这可是白马耶,感觉和帕西瓦尔先生会很搭!”“哈哈……”帕西瓦尔有些不好意思的道:“我的确很擅长骑马作战,但感觉这么好的马给我用实在是太浪费了,还是让它继续履行协助预言之子的职责吧,这才是最重要的事。”“所以,我们这次是要骑马车赶路吗?”哈贝特洛特似乎不是很在乎这种事,道:“是要去爱丁堡是吧?”“没错。”达·芬奇点了点头,道:“我们此行的目的,就是前往王之氏族的领地,与王之氏族达成联合,让王之氏族加入我们的阵营。”为了与女王军抗衡,众人一致认为,必须要引进合作伙伴,才能达成这个目的。圆桌军和女王军之间的差距实在太大,即便风之氏族、土之氏族、翅之氏族都有可能反水加入他们的阵营,他们也很难战胜女王军。尤其是在黎格没办法与摩根开战的状况下,圆桌军更是需要有强而有力的盟军加入进来,才能在对抗女王的行动中拿到一些胜率。这个盟军的人选,最终便落在了王之氏族的身上。为什么呢?原因很简单。在不列颠里,最大的势力毫无疑问是统治着整个妖精国的女王军。可摩根对不列颠的恐怖统治,也不是没有导致过反抗势力的出现。在此之前,整个不列颠中,一共就有三股势力出于相似又不同的目的选择了反抗女王。这三股势力,分别是——以人类为主,想要追求人类的合理合法待遇,意图实现人类和妖精和平共处的最终目的的圆桌军。以妖精为主,想要打倒女王,以正规的手段统治不列颠,自己坐上王位的王之氏族。还有就是以谢菲尔德这座城市作为根据地,半是报复半是野心的一支反抗军。据说,谢菲尔德的领主曾是和伍德沃斯争夺过牙之氏族的氏族长之位的一位妖精。他在败给伍德沃斯以后,前往了港口都市诺里奇,却被土之氏族的氏族长斯普里根给赶了出来,因此对斯普里根及诺里奇都产生了怨恨。之后,他在谢菲尔德中成立了反抗军,意图击垮女王军,扳倒摩根。可是,不知是因为他的野心太昭然若揭了,还是摩根看他太碍眼,在黎格离开卡美洛,跑出王宫之后不久,摩根便命妖精骑士率领女王军出征,将谢菲尔德夷为了平地。所以,现如今的不列颠只剩下两个反抗女王的势力。一个是圆桌军。一个则是六大妖精氏族中最为特殊的存在——王之氏族。因此,与其说是圆桌选中了王之氏族,不如说是除了王之氏族以外,他们便再也没有其他人选了。而王之氏族的领地就在爱丁堡。“我记得……爱丁堡和奥克尼一样,都是在不列颠的北部吧?”藤丸立香不是很确定的这么说着。“是在北部,御主。”玛修连忙说道:“虽然不像奥克尼那样靠近海岸,可除去奥克尼,爱丁堡也算是整个不列颠中最为靠北的城市了。”“倒不如说,爱丁堡就在奥克尼的前面。”哈贝特洛特无比熟悉的道:“你们上次去奥克尼的时候,难道没有经过爱丁堡?”想要前往不列颠最北部的奥克尼,按照国道行走的话,那是需要经过很多城市的。拿索尔兹伯里举例,想从这座最自由的都市前往北部奥克尼,就需要相继经过格洛斯特、曼彻斯特以及爱丁堡。上次,阿尔托莉雅等人在离开诺里奇以后,便是先按照国道前往了牛津,敲响了牛津的巡礼之钟,然后回到索尔兹伯里,再以索尔兹伯里为起点,前往格洛斯特和曼彻斯特。其中,格洛斯特是翅之氏族的领地,阿尔托莉雅便在那里敲响了第四口巡礼之钟,曼彻斯特则是摩根赐给巴格斯特的领地,阿尔托莉雅等人就是在那里开始受到巴格斯特的追击,在曼彻斯特中搅风搅雨了一阵子以后,方才成功脱离,正式进入了不列颠的北部。一路上,阿尔托莉雅等人风餐露宿,又是进入了已经灭亡的镜之氏族的领地,又是经历了诸多冒险,最终才抵达了奥克尼。爱丁堡就在奥克尼的前面,如果阿尔托莉雅等人成功抵达了奥克尼,应该也是有经过那里的才是。对此,阿尔托莉雅显得有些支支吾吾。“我、我们只是经过而已,又没有进入爱丁堡。”见她这个可疑的模样,不仅是其余人而已,连黎格都狐疑的看向了阿尔托莉雅。“你该不会是不敢去爱丁堡吧?”黎格忽然想起了什么,恍然似的道:“我记得你好像认识王之氏族的现任女王,对吧?”此话一出,众人顿时都吃惊了。“为、为什么你会知道这件事?!”阿尔托莉雅也惊了。“我知道的事比你想象中的还要多。”黎格眯起眼睛,若有深意的对着阿尔托莉雅说道:“当然,真的认识了你以后,我还是后知后觉的感到了意外。”“虽说你这丫头一向孤苦伶仃,可仔细一想,你在这不列颠中其实也认识了不少人。”“王之氏族的那位是如此,就连巴格斯特,你之前都是认识的吧?”在黎格还与阿尔托莉雅一起旅行的期间,阿尔托莉雅对当时还是高文的巴格斯特就表现出了一副熟稔的模样,根本不像是第一次见面。要不是黎格对原着有所了解,知道阿尔托莉雅之所以会认识这些人,全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巧合,他都要怀疑阿尔托莉雅是不是真在廷塔杰尔中受到囚禁,遭到虐待了。如今黎格提起此事,阿尔托莉雅虽然是一副羞于启齿的模样,但还是支支吾吾的进行了说明。“巴格子是因为她曾经有来过廷塔杰尔,我才会认识她的啦。”之所以会认识巴格斯特,还是因为埃克特。就在阿尔托莉雅还在廷塔杰尔中的时候,有一次,巴格斯特不知从哪听说了廷塔杰尔的海岸线上有一个技艺高超的铁匠,于是她来到了这里,找到了埃克特的工房,并委托埃克特为她打造一副铠甲。那时,阿尔托莉雅刚好也去找埃克特,两人就这么碰上了。也是因为巧合,阿尔托莉雅看到了巴格斯特为了打造铠甲而使用的名字,当时巴格斯特使用的还是真名。因此,阿尔托莉雅打从一开始就知道巴格斯特的真名,方才会一直喊她“巴格子”。至于王之氏族……“我是在格洛斯特中遇到她的啦。”阿尔托莉雅嘟哝道:“那都是五年前的事情了,那个时候我才只有11岁哦?跟她根本谈不上熟吧?”“你们如果指望我能靠这一点跟她套近乎,让她答应联盟,那还是别想了。”“那个家伙……怎么说呢?非常的自我?”“总之,我不认为她是那种会因为看到熟面孔就高高兴兴的迎上来的类型,考虑到她的最终目标,我还有可能成为她的眼中钉呢……”说到后面,阿尔托莉雅的语气也是变得越来越弱,明显是没有什么底气。而她与王之氏族的人又是为什么会在格洛斯特中相遇,两人又是怎么认识的,本人看起来是完全没有想要告诉别人的想法。黎格倒是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既然阿尔托莉雅不想说,他也不会揭这个丫头的短。……主要是怕这丫头狗急跳墙,突然扑上来咬自己一下。毕竟,她那个时候之所以会去格洛斯特,还真有些羞于启齿的原因。“不说这个了,我们赶紧启程吧!”阿尔托莉雅刻意岔开话题,很是生硬的道:“从伦蒂尼恩前往爱丁堡的路可不短,我们的时间也不是很多了对吧?那就赶紧出发吧!”闻言,众人虽然很好奇,但眼见阿尔托莉雅展露出了不许再问下去的气势,也只好作罢。况且,从伦蒂尼恩前往爱丁堡,这段路确实不短。要知道,伦蒂尼恩可是极为靠近不列颠的最南部的,爱丁堡又是仅次于奥克尼的最北部城市。从伦蒂尼恩前往爱丁堡,近乎于是从不列颠的最南部前往最北部。这已经是几乎相当于跨越整个不列颠的最远距离。若是不快点赶路,剩下不到一周的时间,真的是会出事的。“按照最短路线,从这里出发的话,我们还是需要经过牛津、索尔兹伯里、格洛斯特以及曼彻斯特,然后才能进入北部,前往爱丁堡。”奥伯龙单手叉腰,站在那里说着。“如果是经过卡美洛的话,路线其实还可以更短,但那里是敌人的大本营,没理由过去送死。”卡美洛位于不列颠的中部,且其东侧就有路直接通向伦蒂尼恩。虽然同样会经过牛津,可若是走卡美洛那边的路的话,就能直接抵达格洛斯特及曼彻斯特,进入北部,而不需要经过位于西侧的索尔兹伯里转道。当然,这是走国道的状况。若是采用最短路径,那就是直接飞过去。可惜,那样也得经过卡美洛,且还会直接暴露在卡美洛的视野内,除了艺高人胆大的黎格以外,其余人都不敢这么做。考虑到安全,还是经过索尔兹伯里转道最为妥当。“不,不用那么麻烦。”黎格拍了拍八足马的脑袋,转过头来,说了一句。“我能用传送的魔术,直接跨越一大段距离。”“虽然我没有去过格洛斯特,也没有去过曼彻斯特,但我去过卡美洛。”“只要在卡美洛的北边将【传送门】打开,我们就能通过山脉,直接进入北部。”至于怎么跨越山脉,那就还是老方法。“我带你们飞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