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一聊

早上起来看了眼评论区。

老实说,有点胃疼。

不过还是先说一下更新时间吧。

以后统一在23:00-24:00之间,我什么时候检查完修改好什么时候发,有等不及的读者大大可以先休息。

最近一段会先尝试发两到三个大章。

如果均订还是起不来,我就恢复之前的更新方式。

起码章节多看着还好看些。

然后再解释一下评论区的问题。

首先是稻妻三大奉行的问题。

其实稻妻的局势和柯南剧场版《贝克街的亡灵》讲的差不多,官员的孩子以后还是官员,商人的孩子以后还是商人,平民的孩子以后还是平民。

由三大家族牢牢把控着稻妻的三大权力机构。

而且我书里有说,这三家有自己的方法绕过人偶雷电将军为自己谋私。

加上本身就是世袭制。

在有办法绕过掌权神明的情况下,柊家和九条家行事如此嚣张我觉得没太大问题。

嗯,是我觉得没什么问题。

更何况游戏里的这两家比我书里要嚣张的多要讨厌的多。

这三大家族也不是和平相处的,而是彼此互相攻讦的。

尤其神里家。

更是另外两家的眼中钉、肉中刺。

在这样的大势之下。

本来家道中落家族地位岌岌可危的神里家却突然翻身了。

如果说纯粹是靠神里绫人个人能力强,这话你们信么?

反正我不信。

另外我没有故意抹黑任何一个角色的意思。

神里家的黑料是我根据托马角色故事说他背地里为社奉行扫清阻碍,还有早柚是全游戏里唯一用晶化骨髓这种对人体伤害极大的东西做突破材料来推断的(埃洛伊不算)。

我全程没有抹黑神里绫人的意思。

作为神里家的家主,为了家族崛起,手上有点见不得光的东西,在我看来这是很正常的。

毕竟蒙德我写的比他可狠多了。

至于在稻妻篇出场的其他游戏角色。

神里绫华,早柚,九条裟罗,八重神子。

目前也就这些了。

有一个算一个。

我抹黑过谁?

总不能说主角利用神里绫华的名头攻击神里家,威胁早柚敲诈神里家的黑料就是抹黑她们吧?

至于有人说主角欺负绫华早柚这個事。

蒙德的优菈还是女主呢,还不是刚一见面就被主角用言语挤兑,还被毒打了两顿,和主角阵容对立的人,主角哪次下手不狠?就算是打不过的,他也会想办法报复回来(说的就是你,博士)。

还有琴团长和卢姥爷人气不高么?

不照样该挨揍挨揍该被利用被利用?

狼崽人气不高么?出场三行字直接就被杀了!

主角在蒙德行事肆无忌惮,结果到了稻妻,你们说喜欢绫华喜欢早柚,主角就要放他们一马。

明明针对神里家,却对神里家的人不管不问。

这合理吗?

这不合理啊!

这不妥妥的双标嘛!

主角生在黑暗长在黑暗不是提瓦特人又不是圣母心更不是神爱世人,他可能心向光明么?

这么说吧。

在我的设定里。

主角在这样的成长环境下,就是一团纯黑。

他都没见过光明,何谈心向光明?

主角的性格就是一切为自己,所做的一切全是为了和优菈一起离开提瓦特,到这个时空的地球看一看。

所以只要是对自己有利的事情,他不可能会放过的。

还有个评论说不知道主角要干什么,说主角现在就是在至冬干剧情里愚人众做过的事。

先说明一下。

这本书目前为止28万字,一百一十七章。

能找出来一点和游戏一样的剧情么?

应该没有吧?

所有剧情都是我自己设计的。

除了抢神之心这一项,其他的所有剧情没有一个和游戏搭边吧?就连海祇岛也只是谋划,并没有付诸行动。

还有人说主角都报完仇了,也该自由了。

这个问题问得好。

答案就是怎么自由啊?

主角背后有冰神盯着,有十个执行官看着。

现在自由了,然后等着被满大陆追杀到死么?

要是主角现在能自由,那不是妥妥地把愚人众给降智了。

而且我不止一次说过博士和公鸡极其针对主角吧,可以这么说,他们等的就是主角跑路等的就是主角犯错。

所以脱离愚人众是要脱离的,但不是现在。

另外主角到底要做什么。

我在书里说过三次。

离开至冬,这是小目标,所以主角要获得起码执行官前三席的力量,不然会被追杀致死。

离开提瓦特,这是大目标,所以主角要获得超过天理的力量,不然走不了。

......

呼——

大清早打这么多字,扯了一大堆废话,还可能会因此流失很多读者。

但这些我都认了。

我觉得我卖力地去设计情节,纯原创剧情一天万字,既没有灌水写好几千字的日常,又没有跟游戏剧情水一大堆大家看过的情节。

我觉得我对这本书真的非常努力非常用心了。

结果今天早上我看到一句因为打了早柚欺负绫华就想弃书。

还有说喜欢原神的都会因为我抹黑游戏角色而放弃。

我突然觉得很冤。

我突然觉得我的努力一文不值。

有点难受。

作为一个作者,真的有点难受。

心里堵得慌。

有一种你努力了却不被人认可,你拼命了却被人一句话全盘否定的感觉。

这种憋屈不吐不快。

最后再说一句吧。

如果因为我写的东西不被认同。

那数据掉就掉了,我也认命了。

自己不行自己背锅。

大不了就摆烂。

把我想写的故事写出来完事。

真的。

这是实在话。

也是我的心里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