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 人生处处有相逢(求收藏求追读)

凌雪老调重弹,让郑庭赫没话说了。

他认真思索了一会儿,觉得这个交易不算太划算。

凌雪爱喝酒就喝呗,管他啥事?

于是,郑庭赫默默的推着购物车,买零食去了。

“你往哪走?我还想买个吹风机,以前的吹风机用了挺久了,不太好用。”

凌雪在郑庭赫的身后微笑。

郑庭赫皱了皱眉,他觉得这样跑来跑去效率太低,于是他说道:“我先去买零食,这样,你去买吹风机,我买完零食过来找你。”

一会儿还得买菜,这超市他来过很多次,对布局有些印象,卖菜的区域和卖吹风机的区域隔得不远,这样能节省一点时间。

“好。”

凌雪也没有拒绝。

“哦,对了,你买完吹风机我要是还没过来,你就去卖菜的地方逛逛,”郑庭赫好像想起了什么,“还有,你给若姐打个电话,问问她晚上有没有啥事,没事的话,让她过来吃晚饭,我给她露一手。”

“哦。”凌雪点了点头,“你干嘛要叫她?”

“我怕她一个人在家无聊。”

“你还挺关心她。”

“废话,”郑庭赫挑眉,“她也是我老师。”

“好吧~我一会儿给她打,对了,薯片我不吃原味的,还有,再买点辣条,我想吃辣条。”

“行。”

凌雪和郑庭赫分开过后,先买了一个吹风机,在原地等了两分钟郑庭赫还没有过来,她又朝着卖菜的地方走去。

凌雪没推购物车,所以她也没挑,只是在里面闲逛,想着晚上让郑庭赫做些什么菜。

手里拿着一個土豆把玩,一个穿着米黄色风衣的少女引起了她的注意。

凌雪微微挑起了眉毛,看着这个推着购物车的英气少女,在心里感慨。

没想到啊没想到,一个小小的超市,居然能有和她颜值不相上下的人,啧啧。

凌雪很自恋,她将自己和这个少女对比,得出的结论是,自己完胜!

可惜,还是比我差了那么一点。

看着少女那平平无奇的胸部,凌雪有些自得的挺了挺她那也不怎么大的胸。

是嘛,像秦若那种天赋异禀的怪物,怎么可能到处都是?我这比大多数人大多了。

推着购物车的叶瑶,莫名的觉得有人在看自己,她撇头,果然看见一个漂亮女人手里拿着个土豆,正直勾勾的看着自己。

叶瑶:???

叶瑶摸了摸自己的脸,自己脸上有什么东西不成?

她仔细一瞧,发现这个漂亮女人的视线落在自己的胸上,脸上还有得意之色,叶瑶的俏脸掠过几抹黑线。

她有些不爽的瞪了这个漂亮女人一眼。

大了不起?你也没多大!

偷看被人发现,凌雪眨了眨眼,转过了头。

小庭赫怎么还没过来?买个零食这么久?

要不先给秦若打个电话?

……

倒不是郑庭赫买零食买的久,只是很单纯的,他在往购物车里放薯片的时候,和同样来买零食的漂亮同桌,不期而遇。

“雨点儿?”郑庭赫有些惊喜,“真巧。”

“郑庭赫?”宁雨红润的嘴唇微微张开,也有些诧异,在她的印象里,郑庭赫就是个懒狗,懒狗怎么会逛超市?

她低头看了眼郑庭赫的购物车,更诧异了。

“你这是……买的啥?”

宁雨看见了购物车里的几包卫生巾。

郑庭赫眨了眨眼,也有些尴尬。

被自己的同桌看见自己一个男生在超市买卫生巾,怎么可能不尴尬?她不会觉得自己是个变态吧?

想要解释,郑庭赫却又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说这是给自己以前的老师买的?

这感觉更怪了……

于是他不动声色的用几包薯片盖住了卫生巾:“不小心拿错了,一会儿放回去。”

拿错了?

宁雨瞪大了眼睛,你骗鬼呢!

“给叶瑶买的?”宁雨当然不会觉得自己的同桌是个喜欢用女性用品的变态,她只是认为只是郑庭赫给叶瑶买的。

“啊对,”郑庭赫直接承认,“我这不是来逛超市嘛,随便帮瑶瑶也带点东西,她这人挺懒的……”

说着话,郑庭赫发现宁雨的旁边,有一个和宁雨眉眼有些相似的阿姨,正挑眉看着自己。

郑大少爷眨了眨眼,他很聪明,从宁雨和这个阿姨相似的五官上,他就猜了出来,这大概是宁雨的母亲。

“小雨,这是谁啊?”

宁母开口,微笑着问自己女儿。

宁雨这才想起自家老妈还在旁边,莫名的有些心慌。

不会被老妈看出来,自己和郑庭赫……诶,自己和郑庭赫啥都没有,自己心慌个什么?

郑庭赫没等雨点儿开口,他自己就很自然、很大方对着宁母伸出了手:“姐姐你好,我叫郑庭赫,是雨点儿的同学。”

宁雨:???

宁母本来就在笑,听见郑庭赫这话笑得更开心了:“姐姐?我?”

与此同时,她也伸出手和郑庭赫轻轻握了握,一触即分。

“嗯啊,”郑庭赫一脸的纯真,比抽了电子烟的某人都来得真,“伱是雨点儿的姐姐吧?我肯定也叫你姐姐啊。”

宁母捂着嘴,笑得更开心了。

“你瞎叫什么!”宁雨有些羞恼的拧了拧郑庭赫的胳膊,“这是我妈!”

“啊???”郑庭赫瞠目结舌,那叫一个大惊失色“这么年轻,是你妈?”

随即,某人一脸歉意的看着宁母:“不好意思啊阿姨,你太年轻,我真以为你是雨点儿的姐姐。”

这时,如果有人能给郑庭赫的演技打分,那一定将会是满分!

宁母笑了一阵,才松开捂着嘴的手,仔细地打量起郑庭赫来。

郑庭赫?

自家女儿说的那个比很多女孩子都长得精致的新同学,也是昨天给自家女儿送花的男生。

今天郑庭赫还是一成不变的穿着他钟爱的长款风衣,剑眉星目勾人心魄,白皙的精致俊脸透露着无法言说的魅力。

自家女儿真没撒谎。

这是宁母脑子里的第一个念头,这个叫郑庭赫的男生,确实比很多女孩子都好看,宁母活了四十年,也从来没见过如此好看的男孩子。

人,都是视觉性生物,对长得好看的人,都会有天然的好感,而且,刚才郑庭赫那甜甜的马屁,让宁母对郑庭赫的第一印象,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