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毒液

就见那头膘肥体壮的变异巨鼠,此时四脚朝天的躺在地上,浑身上下不断地抽搐着。

那掺杂了神秘液体的清水的药效还没用尽。

老鼠的外表,依旧在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发生着变化:一身乌黑油亮的鼠毛逐渐灰白黯淡下来,一撮撮脱落下来,褪去毛发的皮肤也变得皱巴巴的。

时间,仿佛在这只老鼠身上加速的流逝。

寻常老鼠两三年的寿命,这只老鼠崽子仅在十几分钟内就走到了尽头。最终,整只老鼠蜷缩成一团,缓缓地干瘪下去,没过多一会儿便没了动静。

又等了半天,直到这只老鼠不再有任何变化。林蒙才强忍着恶心,上前用扫帚拨了一下,发现这只老鼠已经衰老死掉了,干瘪凹陷的躯体已经风化的像一具木乃伊。

林蒙还以为这月光凝聚出的神秘液体会和冥想术有关,就算不能像卡牌一样辅助他修炼冥想术,至少不该是什么有害的东西,没想到竟是剧毒。

之前,那小老鼠崽子突然变大,更本不是吃了灵丹妙药后突然变强壮,而是时间流逝加速,导致它一瞬间从幼年鼠崽长成一只成年硕鼠。

不过它长到壮年之后,药水还在继续发挥作用,加速生长到了巅峰之后,便是加速衰老,直至死亡。

嘶,恐怖如斯。

亏他刚才还想尝一尝味道,现在他是无论如何也不敢碰这东西了。

林蒙在埃德蒙爵士填鸭式的教育下,也算是博学多识,植物学、矿物学、医学也略有涉猎,也知道很多毒性猛烈的毒药。甚至日常接触的制作卡牌的原材料中,就有不少具有一定的毒性,却从未听闻有什么毒物能让时间加快流速,把一只老鼠两三年的寿命压缩到短短的十几分钟。

时光加速流逝,这简直就是无解的毒药!

除非,还有逆转时光的药水?

林蒙摇了摇头,将这些不切实际的念头抛之脑后,拿起扫帚把屋子里收拾了一番。

剩余的神秘液体他是不敢碰了,唯恐一个不小心,自己也突然衰老个几十岁。

用扫帚收敛了老鼠的干尸。

说起来这只倒霉的老鼠也算是救了自己一命,林蒙决定将它厚葬在屋后的菜圃中,桌上装液体的滴管也不要了,连带着盛放清水的小碟子,所有接触过神秘液体的东西,一起统统挖个坑,埋了进了屋后那片荒废的菜圃中。

掩埋上土坑的时候,林蒙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将那块神秘的石盘丢进去。

也许,这块石盘还有其它的自己未知的功能?

即使没有,总归是个值钱的玩意儿,丢了怪可惜得。

小木屋后的这片菜圃,从林蒙到峡谷牧场的那一天起,就一直荒废着,林蒙已经将这里作为自己掩埋垃圾的场所,平常制卡剩下的废弃边角料,也会在菜圃里挖个坑埋掉。

林蒙驾轻就熟的掩盖好土坑,踏平浮土,将一切恢复到原样。

此时太阳已经从东边的地平线缓缓地升上来,又是一个忙碌的不眠夜,林蒙伸了个懒腰,却丝毫不觉得困倦。他感觉自从冥想术修炼到第四层之后,自己总是精力充沛,简直已经不需要睡眠了。

这几天为了揭开神秘石盘的秘密,每天夜里都要把石盘拿出来晒,自己常常是彻夜不眠,直到月亮落去,才回小木屋小憩一会儿。

如果是之前,肯定早已憔悴不堪,可现在这么多天过去,依旧神采奕奕,看来这冥想术确实不凡,自己以后有机会不妨多花些精力。

自从知道卡牌对练习冥想术大有裨益,林蒙就起了中饱私囊的心思,只可惜制作卡牌的原材料都十分珍贵,数量有限的很,难得扣留下一张已经引起了埃德蒙爵士的疑心,想要多截留下几张基本上是不可能得。

唯一私藏的那一张,在那天被使用后,卡牌里面的光芒体积上已经缩小了一半。

之后又用了一次,果然又缩小了许多。

眼见着卡牌中剩余不多的光芒,林蒙也不敢再用,一直将卡牌放在隐蔽的地方藏好。

根据林蒙的估计,这张卡牌原本内部存储的光芒,和自己将冥想术修炼到第三层时,意识深处的那团光亮体积相仿。

可自从他的冥想术达到第四层之后,意识深处的光亮体积极限大约是之前的两倍,即使将卡牌中的光芒全部汲取到自己的意识深处,恐怕也不够帮助自己突破到第五层冥想术。

眼下他手上的材料都调制的差不多了,唯独缺了莎娑草不能继续绘制卡牌,只有等埃德蒙爵士回来,所以短时间内他是没什么事情可做了。

眼看着时间已经是早上,估计谷仓那边已经开始准备早餐,林蒙打算先去吃顿早餐,再回来小憩一阵。

林蒙离开自己居住的小木屋,跑去谷仓。

在那里吃完蒙蒂大妈精心准备的鸡蛋培根三明治,最后端起热牛奶一饮而尽,林蒙正打算起身离开回小木屋补觉,结果在回去的半路上被多日不见的莫里斯大叔拦住。

莫里斯大叔将一条挂着个枪套的牛皮腰带递到他的面前。

“喏,你的枪。”

林蒙接过牛皮腰带,迫不及待的打开枪套,里面是一把崭新的左轮手枪,从六发紧凑的.41口径的弹仓看,无疑正是经典的柯尔科1627左轮。

不过样子和那天在乔治手上看到的那支纪念款不同,这只柯尔科1627左轮手枪用的是胡桃木的握把,枪身用烤蓝工艺处理过,虽然不如镀光亮镍的镜面银色耀眼,但泛着一丝蓝色的黝黑枪管同样是加长加粗的加重型号,而且不易反光、更加隐蔽。

这是一把好枪。

虽然是个外行,但林蒙还是很快得出这样一个结论。

“这把枪多少钱?”

林蒙一边说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沓钞票,他觉得这么一支好枪,恐怕怎么也要两三金镑吧?

“钱,什么钱?你是说这把枪嘛?没花钱,我在镇上碰到一个通缉犯,我看他腰上挂的这支枪不错,就找个机会往他心口上开了一枪。喏,刚好你需要一支好枪,我还顺便赚了点儿赏金。”

杀人夺枪……

“呃,这枪是抢来的?”

林蒙有些不知所措:“呃,我的意思是,这样不会有什么麻烦吧?”

“麻烦?什么麻烦?哈哈哈,要我说,林蒙你可真算不上是个合格的西部人。这能有什么麻烦?这里可是西部……在这个鬼地方,钱、牲畜、女人哪一样不是抢来的?哦……就连咱们脚下这片土地,不也是联邦政府从土著民手上抢来的嘛?”

莫里斯大叔笑着拍拍林蒙的肩膀,熟练的替他将牛皮腰带系好,又调整了一下枪套的位置,退后一步,上下打量一番,这才满意的点点头,说到:“不错,这才像是个西部男人。”

林蒙颠了颠腰间的枪套,挺沉的。

莫里斯大叔看起来也不是很忙,便提议道:“怎么样,要不要找个地方试一试?”

林蒙眼睛一亮:“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