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棉粮比,一比八

“先前原身准备结婚的时候,家里有特地给她弹了床新被子做嫁妆,后来虽然偷偷卖了钱给养母治病,但知道的人并不多,是偷偷跑到镇子供销社外专门等着,看哪家结婚要买东西卖掉的。

东西也是卖完换成钱,交给养父去买药,养父母才知道,所以理论来讲。

其实只有买东西的和已经去世的养父母知道,而买东西的是个陌生人,当时卖的时候,原身也做过些适当伪装。

所以卖棉被胎是合理的。

并不会惹人怀疑。”

高芸也是翻箱倒柜,翻出两床嫌太重,没盖过的棉被,才想起来家里还有这东西可以卖,而且这东西价格不菲。

这么说吧,光收购价与粮价相比。

就是一比八,甚至更高。

市场价一般能卖到一块多一斤,而且还是要棉票的那种,不要棉票的话不好说,但翻倍卖肯定是没问题的,所以这年头闺女结婚,给闺女专门准备一床七八斤的新棉被,是真的相当不错了。

钱倒还只是最简单的。

关键是棉票难得。

所以这东西拿出去,是真的一丁点都不愁卖,甚至可能比粮食还不愁卖。

把阁楼里的两床十斤重棉被,拿出去,冒充原身养父母给置办的嫁妆,绝对一点问题都没有,毕竟死无对证嘛。

唯一比较可惜的是,阁楼里也就只有这两床纯棉的被子,剩下的被子里面不是太空棉就是蚕丝的,冬天衣服里面的填充物则要么是聚酯纤维,要么是灰鸭绒或者白鸭绒,翻了遍都没纯棉的。

就连几个抱枕玩偶里的填充物。

都不是纯棉的!!

见状,高芸当即便决定,还是得设法找到黑市啊,有些东西是不好赶集的时候卖,但如果拿到黑市里的话,还是能卖掉的,而且价格应该不菲。比如说家里囤的一些肥皂之类,又或者一些较为花哨的床单和被套,应该也能卖掉。

除此外,冰箱里囤的各种肉,家里剩的一些水果,估计都能在黑市里卖。

至于为啥急着卖东西赚钱。

那当然是为了找工作。

这年头工作多紧张,大城市工作都不好找,一个萝卜一个坑,更别说他们这种小地方了。再过几年大量知识青年不得不插队下乡的主要原因,不就是城里面没有那么多工作岗位提供给他们。

有工作的知识青年可用不着下乡。

城镇户口知识青年都这么惨了,又更何况高芸这个农村户口没有文凭的。

有钱打点,都不一定能给自己找到个工作,更何况没钱,所以这时候攒点钱肯定没问题,万一哪天运气好,遇到了某个人愿意卖工作,没钱那不白瞎?

做好初期目标,去集市上卖掉两床被子,以及长远目标,找到黑市多赚点钱之后,高芸就放心出去,先睡觉了。

……

第二天,还是正常早起,煮了锅热水,继续泡昨天没有吃完的即食燕麦。

那东西放好久了,可能快过期了。

或者已经过期了。

但闻着没坏,还是抓紧吃了吧。

吃完早饭继续上工干活,赶集是后天,持续三天,按正常流程走的话,生产小队会搞三天轮休,就是每天有三分之一的人可以休息去赶集,剩下的人还要继续上工,毕竟田里的活不能耽误。

当然了,请假也可以。

可如果都请假,队长就要急了。

高芸是打算开集当天,上午早早把活干完,去集市上逛一会儿,了解一下情况以及物价之类,然后第二天再正式把两床棉被背到集市上,卖掉换成钱。

如果有其他东西能买能换,也可以操作,到时再说,毕竟她也没赶过集。

可能是因为附近已经有将近半年没有办过集市,所以今天整体氛围都有些浮躁,不少人更是只顾着闲聊讨论,开集后自己要买些什么,卖些什么,换些什么,田里那点活可谓被耽误的够呛。

有点像放学前的学生,以及放假前的打工人,心思早不在学习工作上了。

队长过来骂了几次,催了几次。

田里的活才勉勉强强干完。

当天晚上,队长高天国不得不批评了一会儿,并且表示,明天要是谁再敢偷懒,就把他们安排到第三天去赶集。

在众人看来,好东西肯定都是在第一天就被人买掉换掉,第二天可能还剩点,但到第三天估计便不剩什么了,所以但凡想从集会上买点什么东西的人。

基本都有被吓到,连连说好话。

特别是今天被扣工分的那几个。

到第二天,虽然距离赶集的日子更近了,但整体氛围却比昨天好上不少。

毕竟没东西买,也没东西卖。

同时不想赶集的人真的很少。

这不,赶集前一天,下午下工回家后,高芸第一次看到高天养比自己还要早回来,同时略带些讨好地凑过来,给高芸捏腰捶背,并且问高芸舒不舒服:

“你小子,是要去赶集还是?”

“姐,我想去,家里虽然还剩不少杂粮,但我想拿些杂粮去换点红薯之类的粗粮,到时候应该能多吃好几顿。”

想去赶集玩玩是一回事,依旧担心家里粮食问题,同样并不算作假说谎。

高天养又不是高芸,更不知道高芸有了什么金手指,一丁点都不用担心家里粮食不够吃。他只看到米缸里虽然还剩不少杂粮,但肯定撑不了两个月,更别说农忙的时候要是不多吃点,身体根本就撑不住,这点杂粮又能多吃多少?

能不能撑到农忙都是个问题!

可他也没有赚钱,或者设法弄到粮食的办法,只能努力节俭点,想着赶集把杂粮换成粗粮,尽量多撑一段时间。

“让你赶集倒是没问题,但我就怕不安全,要不你还是跟我一起去吧?”

赶集当然是没问题的,孩子喜欢热闹也算天性,想要把杂粮换成粗粮,更是懂事的让人心疼的表现,但高芸可不放心,让一个九岁的孩子自己去赶集。

所以去可以,但得一起去,得等她有空了一起去,可不能自己一个人去。

“姐,明天开集最热闹,也最有可能捡点便宜,可你不是要轮到后天才能有空去赶集呢吗,就让我去吧,我跟大宝说好了,到时跟大妞姐一起过去。”

高天养显然也是不打无准备之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