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节 平常
“速度收拾一下,然后我们离开这里,从新找个地方。”枫烈对大家说道,“湮儿,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刚转身,就看到了正在地上捡着金币的湮儿。
“好多哦。”湮儿一边说着,一边把手中的金币递给枫烈。
“嗯,明天湮儿想吃什么,我们就去吃什么!”枫烈说道。
“嗯嗯!”湮儿开心的点着头。
“这里应该有三百,加上宝石的五百。这趟赚翻了诸位!”枫烈高兴的说道。众人相视微笑,比起金币,远离了那些杀手无止境的追杀才是最让人安慰的。
枫烈收回那柄黑色长剑,然后再随意捡了一柄佣兵长剑。这些日子以来,枫烈已经习惯了这种双持长剑的战斗方式。接着带着所有人离开了这家旅馆。
黑暗中,一双锐利的眼睛,将这一幕完完整整的看在了眼中,直到枫烈众人消失在街道尽头,他才离开。然后秘密的潜入了一个大商会的会所里。进了密室,单膝跪在一个老者的跟前。
“大人!计划已经顺利完成。杰斯奇得到的情报已经确认交到了克诺尔斯灭绝军团副团长辛丽娅手中。”
“很好!这段时间,你辛苦了,山猫!”老者。
“属下什么也没干,只是一直跟着他们罢了。那个叫枫烈·苍月的小子很有能耐。”山猫。
“嗯。确实,他帮我们省了很多麻烦。”老者。
“大人,我有一事不知该不该问。”山猫。
“你是想问,为什么要让黑刃的那些人白白去送死?对吗?”老者。
“属下不敢!”山猫。
“这件事,是贝鲁克元帅的意思。目的就是杀杀二皇子殿下的气焰。”老者。
“属下愚钝。殿下这么做也是为了帝国。为何元帅要..”
“没错!这件事的出发点,二皇子确实也是为了帝国,但同时更是为了他自己。如若他掌控的黑刃这次夺回我们故意泄露的情报,那么在陛下面前,元帅将百口莫辩,元帅在陛下眼中的声望将会大大受损。二皇子的野心实在太大了,元帅不想与他有任何瓜葛,但也不会坐视他将手伸向军队。”老者。
“这段时间,你辛苦了。抓紧这阵子休息一下,不然战事一起,我们‘军刀’可就没有时间休息了。”
“谢大人抬爱。属下认为那叫枫烈·苍月的小子很是不一般,想抓紧时间对他调查一番。”山猫。
“你怀疑他就是兰菲厄斯家的小子?”老者。
“是!”山猫。
“那又如何?这种事情于我们没有任何关系。即使他就是枫烈·兰菲厄斯,你打算怎么办?除掉他吗?”老者。
“若是他就是枫烈·兰菲厄斯,大人不怕他加入克诺尔斯吗?毕竟此人的军事能力可是有目共睹的啊!”山猫。
“政治的事情,你搞不明白;这些担心,你到想得挺远。难道就凭他枫烈·兰菲厄斯的名头,克诺尔斯人就会让他统领军队不成?他确实有几分能耐,但到了这,他也就是个为人卖命的雇佣兵而已。你要真闲不住,还不如看看能不能把辛丽娅那个贱人干掉,那才是真的。”老者笑道。
“是,属下知道了。”山猫。
“嗯,这阵子没有召唤你之前,你去做你想做的事吧。但是可别乱来,大战降临,我们‘军刀’将有重任在身!”老者。
“是!山猫知道。”
“退下吧。”老者。
“是,属下告退!”
“唉,什么都好。就是心眼太固执。唉!”看着山猫离去的背影,老者叹道。
第二天一早,枫烈就急不可耐的起床想要出去好好见识下克诺尔斯的异域风情,叫了众人一遍,竟然没人愿意去。不是想好好睡上一觉,就是负伤走动不了。
最后,只有湮儿和书俊跟着出来了。湮儿是要急不可耐的吃东西;而书俊则是要补充下自己的药膏储备,前阵子的消耗,几乎已经将他存留的各种药物用光了。
“你炼制的那些药膏和那些炼金药水比起来那个更有效些?”枫烈问道。
“药效都差不多,都取决于药草的成分。但是炼金药水效果更快一些,但是副作用也更大;而我们华风大陆的药膏的恢复效果则慢一些,但是没有任何副作用。最重要的是,我们的药膏成本要远低于炼金药水。”书俊。
“副作用?”枫烈不解。
“饮用了炼金药水以后,至少一个小时内,你将不能再次饮用。不然的话,可能不仅没有效果,还会导致身体的排斥,甚至是异变。”书俊。
“哇喔!那就是说这种东西在真正的作战中,也起不了多少作用咯?”枫烈。
“你把他当做奢侈品来看就可以了。小伤用的话,根本划不来,重伤用的话它的药效却又不太够。除非你能一直饮用那种极效,至少是强效治疗药水。但那是任何以雇佣兵都无法承受的。”书俊。
“那可不可以把炼金药水的恢复效果弄慢一点,来增加它的药效和减少它的副作用呢?或者你们药膏的药效时效提升一些。这样的话,在遇到前阵子那种战斗时候,我们自己就更容易应付了。”枫烈希冀的问道。
听着枫烈的话,书俊沉思了一会儿:“想要增加药效,我们就只能增添其他药材,这就增加了成本;如果真的能如你所说,用炼金的办法实现这一点的话,那么就大有可为了!”书俊也兴致的说道,“可是我不懂炼金术,要不然一定要试试!”
“嗯,以后会有机会,让你尝试的,现在就将就一下吧。你要去哪买草药?湮儿呢?”枫烈说着,发现湮儿已经不在了身边。
书俊指了指枫烈身后不远处的一家烤肉店。
“这小妮子!不是保护我的吗?怎么两块肉就把你勾走了!不专业啊!”枫烈无语道。
“你把钱给我,我自己去行了,你们慢慢逛吧!”书俊说道。
“嗯,记着中午之前回来。我们下午去换身装备。”枫烈。
“嗯!”看着枫烈手中那一大袋金币,书俊哑然。
“不够吗?你买的什么草药啊?省着点行不行,现在我们还不富裕..”
“十金就够了,再好一点的也就二十金。你给我这多,想炼仙丹啊!”书俊。
“真的有那种东西?”枫烈惊讶道。
“没有!”书俊。
“你拿着,剩下的你保管!”枫烈。
“这么多,带在身上你也不嫌累,赶紧去找商会银行,把钱存了,不轻松一点?”书俊接过了钱袋抱怨道。
“银行!”枫烈愕然。
“你还真是不食人间烟火,大少爷!银行你都不知道。”书俊鄙视道。
“特么的,这破地方竟然有银行,这破世界竟然有银行!”枫烈在心里惊讶道。
“行了,下午再去吧!我走了。不看着她,小心她又和别人打起来。”书俊一脸的无奈:“唉!两个不食人间烟火的!”转身走了。
“我,我食烟吃火的时候你还在吃奶呢,你个小屁孩!”枫烈无语着,向湮儿走了过去。
大块的已经切成了薄片的各种烤肉堆成了小山,放在桌上,而湮儿正不停的大快朵颐。看着色泽诱人的烤肉枫烈也拿了一块放进嘴里。完美的火候,独特的肉味,加上那适度的盐味,枫烈第一次知道,原来不用很多佐料也能烤出这么好吃的烤肉。“原生态啊!全是大自然狂野粗犷的气息!”枫烈大赞。
吃了十多片后,味蕾已经满足,枫烈泪流了:“呃啊!辣椒,你在哪里啊,辣椒!我一定要找到你。”心中刚才的美好,变作了满是肉的油腻。
“湮儿,我们去吃点别的,别只吃这个。”枫烈对仍不停嘴的湮儿说道。
“嗯嗯!”湮儿点着头。
“二十个银币!”老板对枫烈说道。
“真,贵啊!”枫烈感叹。“养个女人,当得上养两个男人了。这还只是包吃住啊!”
一早上下来,湮儿的肚子里已经装下了两个多金币。回到旅馆,枫烈叫老板再烤了只羊,然后叫醒了迪克众人。等到书俊回来,大家一起吃完午饭。然后杀向了城中售卖武器铠甲的“中街”。
枫烈已经打定主意,给每个人来件银鳞胸甲!用不着的就换其他的。一路走下来,除了枫烈其他人都买了很多东西,书俊都买了一副臂铠和护足,湮儿买了几把飞刀。
枫烈最想买一柄剑,但是看来看去,竟然发现都没自己的捡来的那柄黑色长剑好,无奈他就只好放弃了。那柄黑色长剑好是好了,但是对枫烈而言,太过长了一些,且太过质重。“看来,以后要多练习一下了。尽快习惯它!”
枫烈没有再买到银鳞胸甲,而是花了多一倍的价钱,给迪克六人买了质量更好的秘银合金锁甲。虽然花了差不多100金币,但是枫烈一点都不心疼,那防御力,在穿上一件胸甲,一般的兵刃是伤不了他们的了。
征战数载,他们何曾有过这样的待遇,一时对枫烈不知道说什么好。而枫烈对他们的感激之情,也装做没看见。
逛完中街之后,带着众人直接又奔向了全是酒馆,妓院和赌馆的“西街”。那兴奋劲,周围的人看了纷纷鄙视:“不知道又是在哪捡了****运的乡巴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