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指挥权之争
魏可一脸糟逼相。
高师长说的很明白,邀请他改换国籍,加入357师,待遇优厚,除了直接授予陆军上尉军衔,还可以在师部直属侦察营副营长,师部作战参谋两个职位中,任选其一。
此刻,魏可就坐在靶场的一间休息室里,面前是脸色沉稳的高师长。
除了他们两个人,房间里只剩下角落里坐着的阮明珠,她是负责记录的,没资格说话。
蛋疼的!
不是参加射击比赛吗,怎么成了参军入伍?
咱要参军,也是加入共|军,怎么也不能加入Y军,这是要被掘祖坟的,虽然他魏可连祖宗也不打算相认,但无论如何也不能跑到Y南来当兵。
“高师长,感谢您对我的看重。但,我是M甸人,不能改变国籍。”
“哦!不能改变国籍……”
高师长略一沉吟,扭头问阮明珠道:“明珠,你记不记得,我军有外籍官兵的先例?我大概记得,在全国统一前,有些部队里是有外籍战士的,是不是?”
听了这话,魏可差点晕了,这也行?
“不!高师长,我不是那个意思!对不起,我不能加入您的部队!”
“为什么呢?难道你已经是M甸军人了?”
“不是!不瞒您说高师长,我们那边呢,属于三不管地带,环境比较乱。我和几个朋友,成立了一支自治武装,自己保护自己的安全。所以,高师长,实在不好意思。”
魏可咬咬牙,说了真话。
反正这话迟早得说,因为,魏可要找对方买枪,那不是一条两条枪,试问,一个普通人,你要那么多枪做什么,肯定是有自己的武装了。
“哦!原来如此,难怪了!”
高师长闻言,点头,露出了然的神色。
沉默片刻,他突然问道:“丹拓,我听吉山说了,你好像托人买过一批步枪,有不有这么回事?据说那批步枪的质量并不怎么好,你还需要步枪吗?”
咦?这位师长大人,莫不是主动要走私军火?
不能吧!堂堂准将,就算要走私,也不能是步枪,最起码也是导弹、装甲车之类,否则,多掉价?
不过,魏可是个胆大的,立刻就点头了。
“是的,高师长,我现在的确需要买一批步枪。”
“好!那就好!”
高师长笑眯眯道:“丹拓,既然你不想当兵,我不勉强你。不如我们来做一笔交易?你想要步枪,我可以帮你,但你也需要帮我一个忙,如何?”
“高师长,不知道需要我做什么?”
“这个暂时我不能明说。不过,我可以告诉你,这是一次很普通的军事任务,执行任务的包括我们两位同志,其中之一,就是我们漂亮的明珠同志。”
魏可觉得,此刻的高师长,不再是一个位高权重的师长,而是只狐狸。
连美女牌都拿出来用?
魏可立刻作出了判断,这个所谓的普通军事任务,绝对不简单!
从高师长透露的任务信息来看,若是一个普通人,肯定会想,既然连一个女人都能参加,那么,任务大概不会危险,否则,怎么舍得让美女去送命呢?
但!魏可不是普通人,甚至不是普通的军官!
他是特种兵一线指挥官!
以他的经验来看,一项军事任务,若是对于参加人员的条件越严苛,就越危险!
魏可凝神思索。
“师长,请问参加任务的同志们,是不是只能携带手枪?”
“嗯?你连这个都能猜到?”
“那么,敌人的数量、装备情况、人员分布、技战术水平、地形特征,这些情报,我们的侦查部门都摸清了吗?”
“……”
高师长张了张嘴,却突然沉默了,他用一种很古怪的眼神,盯着魏可,半饷才说道:“丹拓,你能考虑这么多,真的很有成为一名指挥官的潜质。真的不想为我效力吗?一个人应当有理想,或许,有朝一日你也能成为一位将军!”
听了这话,魏可一点没有受宠若惊,反而心里一沉。
尼玛!坑爹呢!
听他这意思,理想,理想能用来保命吗?
这家伙不会是空手套白狼,一项有用的情报,都没拿到手?
“师长,我们到底摸清了哪些情报?”
“很可惜,除了大致的活动区域,我们没有掌握其他准确的情报!”
“我们能随时获得部队的支援吗?”
“这个也不能!我不能骗你,这次的任务,地形复杂,我们不是特种作战部队,现有装备不足。所以,更多的可能要靠你们几位同志,自身的能力。”
“好!高师长,我同意参加行动。但有一个条件,我要行动的现场指挥权!”
魏可不是个磨磨蹭蹭的人!
说干就干!
不就是敌情不明,需要一边侦查,一边行动嘛,这样的任务,对于普通军人来说,等于送死,但他是特种兵,干这种事不是一回两回了,他不怕!
休息室内,不仅是高师长愣了,就连阮明珠也在发愣。
不过,阮明珠很快反应过来,着急叫道:“师长!不能答应他,他就是个土匪!哪有资格当指挥官!”
土匪。
这个鸟女人,说话真缺德!
但,魏可想了想,好像这女人说的也算有道理,他刚才自己说了,成立了一支自治武装,那是脸上贴金的说法,换作军人的角度来看,所谓的自治武装,可不就是土匪嘛!
“明珠,不许乱说话!”
高师长呵斥一声,转回头和蔼道:“丹拓,是这样的。明珠同志是情报参谋,你别瞧不起女同志,她的各方面能力都是很强的。另一位参加行动的同志,更是一位经验丰富的侦察连连长。所以,行动的现场指挥权,还是应当交给那位连长,你看呢?”
经验丰富的侦查连长?
魏可丝毫不怀疑高师长的话,但有一点他更清楚,如果那位连长能搞定,有什么必要,把他这个局外人拉进来!直接从部队里找一个枪法准的,不就行了?
由此可见,把性命交给一个所谓的侦查连长,不靠谱!
“师长,我的最低要求是,有自由行动的权力。也就是说,如果我认为那位连长的命令有误,可以自行决定如何行动!师长您放心,我以人格保证,会尽自己的一切努力,去达成行动目标!如果这一条还不能满足,很遗憾,我只能拒绝参加行动。”
这是魏可的底线了,他不怕危险,但不代表他愿意当炮灰。
试想,参加行动的只有三个人,一旦必须有人牺牲,那连长自己肯定不会当炮灰,阮明珠也不会,剩下的只有他这个外人,而这项行动一定很危险,他几乎百分百会丢命。
傻子才会为越南人送命!
“人格?这种人也有人格?哼!一个色狼!走私犯!流|氓!土匪!”
魏可刚刚说完,高师长还没答话,阮明珠就在一边嘀咕上了。
她的声音不高,但足以让魏可听见。
魏可突然觉得,所谓的现场指挥权,并不是最要命的,反正脚长在自己身上,到了现场该怎么做,那连长也管不了他,反而是阮明珠这女人,才是大麻烦!
“好!我答应你!丹拓啊,你要是真能达成行动目标,就是帮了你高叔叔一个大忙!”
高师长已经点头答应了。
高叔叔。一个称呼而已,等同于又一张空头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