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还真是诛仙作者?

观海:“关于繁体出版,千字三百的买断价格,同时给予25%的繁体分成销售,这一点是没有问题的,不过我想问一下,诛仙这本书,您打算写多少字呢?”

看到观海的提问,莫语想也没想直接回复了一个:“一百五十万字。”

一百五十万字,观海略微有一些惊讶了,他还以为莫语只写一百万字,或者比一百万字还少,没想到居然要写一百五十万字,超出了一点预期。

当下观海便说道:“那行,既然这样的话,合同我就先发给你了。”

说完这话,大约二十分钟以后,观海就发来了一份合同。

本来合同这东西,随便看看就行了,但不知道为什么,莫语觉得有一些奇怪,当下一点一点的审视合同。

没过几分钟,莫语看到了一条额外的添加条件。

12.8.2条。

诛仙后期繁体版权,以及作者后期小说,必须要优先并且价格上下浮动同等情况下,必须要选择在掌书出版社,此版权无论掌书是否还在运营都生效。

看到这一条,莫语瞬间就犹豫了。

这一条的意思很简单,以后自己想要出书的话,必要先找掌书,假设说自己第二本书,书海想要以千字五百的价格买断,那么掌书以千字四百五,或者也是千字五百,那么就必须要选择掌书。

这一点其实没有很大的关系,毕竟自己可以说是掌书捧起来的。

但最后一句话,此版权无论掌书是否还在运营。

这话的意思就是说,哪怕以后掌书没有了,自己再出版的话,他们也有这个权利,虽然无法出版,但可以卖给别人,只要自己火了,就不怕没出路。

这个合约一签,就意味着自己被绑在了掌书。

怪不得能开这样的价钱,当下莫语就不由说道:“这有一条不行吧。”

将截图丢了过去,很快观海主编就回答。

“这是网站的规矩,不过你放心,首先掌书出版社,是湾湾最强的出版社之一,我们不但有许多投资商,不担心会出现什么情况的。”

观海主编这样说道。

莫语看了以后,有一些犹豫了,虽然观海主编说的好像是这么一回事,但谁能保证未来呢?

不过仔细想了想,莫语觉得网文自己前期赚钱的东西,真正的大头肯定不在这里。

所以签了也就签了。

转身给观海主编发了一个OK的手势以后,转身就出去打印合同去,在顺便寄了合同,时间也已经到了中午十二点了。

本来莫语打算叫点外卖来的,但不知道为什么,林毅竟然罕见的提出,出去吃饭!

“你出去就不怕了?”莫语下意识的说出这句话,说完就有一点后悔了,怕打击了林毅。

而林毅显得很无所谓道:“在这里憋了很久,出去走走吧,可惜我身上没钱,不然就请你吃饭了。”

“没事。”莫语起身,穿着简单的衣服,就与林毅两个人出去了。

将门关好以后,莫语站在后面,林毅往前面先走。

走到了三楼时,就听到两个女人叽叽喳喳的在讨论什么那个那个明星很帅,那个那个明星很酷。

莫语对此并不感冒。

只是两女往上走的时候,正好与林毅碰着了。

林毅穿着的衣服,是自己原来地摊卖的,一件黑色的衬衫,还有一件七分牛仔裤,即便是没有洗的头,看过去乱糟糟,却也无法遮挡林毅的英俊。

要怎么形容林毅呢。

莫语依稀记得有一个明星,叫做杨阳,演盗墓笔记电视剧的闷油瓶,林毅长相与杨阳是不一样,但这种风格是一样,平时很沉默的人,再加上清秀帅气,但并非是娘炮类型。

反而林毅有六块腹肌,自己因为瘦才显得有腹肌。

要说相貌,之前也说过,若是去当演员,随便拍一部不是烂片的电影,就能一炮而红,绝逼走偶像派的,简单来说,即便是演一个配角,都能将主角的光辉遮盖下去。

所以本来叽叽喳喳的两女,瞬间沉默了,看着林毅有一些羞涩,但目光一直在关注着。

林毅很漠然,显得十分高冷。

双手插在裤腰袋里面,有一些放荡不羁的感觉,乱糟糟的头发,更显得有一些浪子气质。

的确帅的人,邋遢就是浪子!

丑的人邋遢就是恶心的丑逼!

无论是哪个时代,都要看脸啊。

两女走上来以后,看了一眼自己,瞬间就无视了,然后压低声音窃窃私语道。

“这人好帅啊!”

“是不是那个明星啊?”

“应该不是吧,这么帅,要是明星早就出名了,哇塞,太帅了。”

“居然住在这里,天啊,你居然不知道,你你你你你!”

两女不断的在讨论着林毅,说实话两女的容貌还行,不说漂亮,但也算是清秀,带出去也绝对不丢人。

莫语觉得还行,但在林毅眼中,仿佛就是杂草一般。

走到居民楼门口的时候。

林毅揉了揉肚子,带着一点可怜巴巴地神色看着自己说道:“咱们去哪里吃啊。”

“闭嘴!”

不知道为什么,莫语心情有一些不好了,或许这是每个男人都会有的嫉妒吧。

顿时林毅闭嘴!

虽然不知道莫语无缘无故怎么生气了,但老老实实,根本就没有任何一点闹情绪。

嫉妒也嫉妒了一会。

莫语带林毅来到了最熟悉的小餐馆。

点了三菜一汤以后,就坐在那里,安安静静地等待了。

而林毅,却十分从容地坐在这里,那里有一点像什么富家子弟,十分随意,根本不在乎桌上有一点油渍,或者说有淡淡的刺鼻味。

饭菜很快就来了。

中午的时候,来往的人很多,在这里吃饭的也不少。

有男有女。

林毅低着头就在狂吃,不过林毅有一个好习惯,吃饭不说话。

莫语吃惯了这个,填饱肚子就行。

人多了就热闹起来了。

声音一点一点变大。

“看了诛仙吗?今天我晚起了一个小时,去买报纸,居然还买不到!真的糟心。”

“你还算好,我今天等了四个小时,才送货来了,真是气死我了。”

“诛仙,这是什么东西啊?”

“小说啊,你不知道,这本小说简直是太好看了,我现在每天都要看,要是不看,我心里发堵,上次这作者,居然断更了一周,简直是被气道没话说了。”

一群人在讨论着关于诛仙的事情。

莫语听到了,林毅也听到了,顿时莫语心里舒坦了不少,没想到走到路上都能遇到粉丝。

实际上这并非狗血,阅读报刊,今天一共发行十五万份报纸,一销而空没这么夸张,但十五万份基本上全部卖光了。

而且阅读报刊的销售范围,其实就是周边,所以遇到诛仙粉丝,也不足为奇。

“莫哥,他们再说你啊。”这时候林毅抬起头来,吃了一口饭,看着莫语这样说道。

“呃。”莫语点了点头,并不想要回答这个问题。

但林毅这个二缺,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一下指着莫语笑道:“各位,他就是作者,诛仙的作者。”

此话一说,瞬间莫语噗的一下,喷出一口饭了。

三个坐在那里,点好了饭菜的人,自然也听到了林毅的话。

听了以后,顿时一愣,再看看莫语有一些尴尬的表情,直接认为是开玩笑,当下瞟了一眼,满脸不屑,然后坐在一起吃饭了。

其余一些等待打包的人,也纷纷瞟了一眼。

诛仙不敢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也算是这段时间比较火热的东西,所以大部分的人,还是耳目熏染,多多少少知道一点。

“现在的人啊,一个个想出名想疯了。”

“是啊,什么事都往自己身上揽。”

一些话飘了过来,林毅脸色变了变,但莫语按住了他说道:“吃完走人。”

自己是不是诛仙作者并不是很重要的事情,这种事情没必要炫耀,写个小说还能秀出优越感来吗?

快吃完了。

这时候一个声音突然传来。

“哟,莫哥。”

声音从门口传来,莫语一看,竟然是打印店的老王。

“王哥好,王哥吃了没。”莫语连忙起身,从口袋拿了一包烟出来,档次不一样了,莫语现在都开始抽中华,给了老王一支。

后者接过烟以后,与莫语聊了几句。

大致就是老婆去娘家了,没人做饭,就跑过来吃饭了,没想到遇到了莫语,然后说了几句,希望莫语多多更新之类的话。

本来莫语要结账,但老王死活不让莫语结账,非要算他的。

争了许久,莫语只好作罢。

心里也对老王的印象好了不少,而这时候莫语一走。

旁边那桌的人,不禁喊道:“老王啊,那人是谁啊。”

“哎哟,周哥,实在抱歉,没看到你啊。”老王看到这人以后,瞬间递了几根烟过去。

“没事,没事。”后者也不在乎这东西。

只是露出好奇之色。

“他啊,看过诛仙吗?”看到对方的疑惑之色,老王顿时笑了笑说道。

“看过啊,咱们哥几个都再看啊,这还是你推荐给咱们看的啊。”后者立刻回答,随后神色微微一变,仿佛是想到了什么。

“嘿,那兄弟就是写诛仙的,你知道不,他写这本书的时候,还是我给他的灵感呢,我......”

老王稍微开始吹点牛了。

他嗓门不大,但大家伙都听到了这话。

嘶!

好几个人不由倒抽一口冷气!

尤其是跟老王认识的这几人,他们实在是没有想到,那人真的是诛仙作者。

“你没吹牛吧。”

对方反应过来了,回过神来立刻问道。

“这有什么可吹牛的啊,我老王别的不说,但至少也不是那种吹牛打屁的人啊。”

老王有一些不爽了。

顿时整个饭馆不少人愣了!

还真是诛仙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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