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节:女朋友

从客厅沙发走到卧室,一共需要九步左右,平均耗时4.1847秒,但是林荷溪今天足足走了一分钟还没有走到,尤其是在临近主卧门口的时候,她的速度更是降到了0.0284公里每小时,和静止状态基本上没有差距,比截瘫病人的爬行速度都慢。

身体异常缓慢,林荷溪的脑补活动却是比平时活跃了8219倍,大脑皮层神经元疯狂悦动,无数想法在她脑中翻腾。

他终于明白了?可是这也太快了吧?他要是真提出那种要求来,自己是该拒绝还是接受呢?这样就接受的话好像也太快了吧?可要是拒绝的话,他会怎么想?他会不会生气?是不是就没有以后了?……

其实仔细想想,真要说快的话,也不能算快,人家认识一天就上床的多得是,结婚的都有,他们怎么说也是认识了一年多了,还相处了这么久,是有感情基础的。而且在这个圈子里待多了,她也知道这个圈子里的很多人普遍都是比较开放的,这是大趋势,沈欢作为这个圈子里的老人了,思想上稍微突进一些,好像也正常,对他来说可能这已经不算快了。

但是这对她来说确实有点太快了,他们连接吻都没有过呢。而且他也不说先露出一点征兆来,让她知道一下,好提前做做准备,她这边澡都没洗呢,脸上这还化的是演出妆,后来直接回家也就懒得再收拾,好像都有些浮粉了,口红好像掉了不少。而且这里面的衣服也不能看啊,都没精心准备过,都是平常的一套。话说她房里还真有一套好看、甚至有点性感的内衣,还是在沈瑶指导她的恋爱攻略之后撺掇着她去买的,说是大杀器,要是能偷偷地把那弄出来先换上倒是不错……

不对,她想什么呢!

林荷溪猛地摇了摇脑袋,觉得自己越想越不靠谱了。

她感觉自己还是无法接受,这也太突然了,根本没个心理准备的,一会儿欢哥要是真那样,她一定要委婉地提出自己的想法来!

林荷溪肯定下自己的这个念头,狠狠地点了点头,给了自己鼓励,这就要准备进去卧室,可是回过神来之后才发现,她不知何时又从主卧门口走回了客厅里,还不知不觉中把包给打开了,将一些放在包里的化妆品都翻了出来,现在她的手上就拿着一个小镜子呢,已经打开了,她的面孔正映在镜子里,红彤彤的,跟个红苹果一样,娇艳欲滴,都不用打腮红了。

虽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回这里的,也不知道是怎么把这些东西拿出来的,不过既然都拿出来了,那就顺手再用一下吧。

于是林荷溪立马飞快地补起妆来。

看着好像还真是有点浮粉了,赶紧按照化妆师教过她的,拿海绵沾了乳液把浮粉处的粉底擦掉,又用带着的一瓶乳霜型的粉底轻轻涂抹起来,最后再拿粉扑和周边的皮肤自然衔接起来。睫毛好像也有点塌了,赶紧再夹一下,口红确实是个大问题,刚才回来的车上打了个瞌睡,似乎是睡觉时无意间舔掉了许多,也要赶紧再补……

林荷溪也是挺勤奋好学的,在当初听过沈欢这个“美妆博主”的大纲指导之后,在这方面还真是勤学苦练过一番,现在化妆技巧已经是越来越娴熟了。

“人呢?”

她可能是在外面耽搁的时间太久了,沈欢催促的声音从房间里传了出来。

“来了!”

林荷溪赶紧大喊一声,看着差不多了,最后喷了一下口气清新剂之后,赶紧把东西都放下,也不管不顾了,一股脑儿全部粗鲁地扫进了包里,这就站起身,就要向卧室走去,可是脚步刚刚迈开,却又突然想起了一件事,赶忙转了一个方向,快步走到鞋柜的方向,匆匆忙忙地把脚上之前穿上的拖鞋换成了一双她最喜欢的高跟鞋,最后才终于向着主卧走去,一边走还一边下意识地整理着自己的头发和衣服。

这次比刚才要快不少了,只是在到主卧门口的时候,她还是停了下来,感觉自己的心都要从胸腔里跳出来了,毫无意义地深呼吸了两下后还是没有帮助,这时候沈欢的声音又从里面传来:“你在干嘛呢?”

这一声催促像是战斗的号角,林荷溪耳边仿佛可以听到自己“噗通噗通”的心跳声在响亮,最后深吸了一口气之后,已经僵住的脚终于迈了出去。

这间房的主卧灯光设计原本就是利于睡眠的温暖色调,显得有些黯淡,看在此刻的林荷溪眼中甚至觉得暧昧起来——她在这房里睡了不知道多少晚了,还是头一次有这样的感觉。

沈欢正站在她的梳妆台旁边,低着头,手上在摆弄着什么东西。

林荷溪紧张地盯着他,视线防线可以从他那一头五颜六色的浓密假发上穿透进去,看到他的脑子。

“过来坐。”

沈欢听到她的脚步声进来,头也没抬,直接指了指他面前的梳妆台。

林荷溪慢慢地一步一步走过来,越是靠近,心跳得越是快,脸也愈加热,感觉都快要烤熟了。

“坐。”

沈欢也没多留神看她,见她到了面前后,暂时放下了手中的东西,随意地按住她的肩膀,把她在梳妆台前按着坐了下来,然后看着镜子里的她端详起来。

林荷溪也从镜子里看到了站在她身后的沈欢。

沈欢觉得自己是在“端详”,可是在林荷溪的眼里,在这种暧昧的氛围下,她对于沈欢的目光却有一种不同的理解。

含情脉脉。

这让她甚至都不敢多看了,而且沈欢现在的双手还按在她的肩膀上,即使是隔着衣服,她仿佛都能清晰地感到那上面的热度,好像又蚂蚁在上面爬一样,于是脸更红了,像是慌张的小鹿一样垂下了眼睑,不敢再和沈欢的目光对视,眼睛也快速地眨动着,愈发显出她的眼睫毛来了。

“这腮红不错。”

沈欢看着镜子里的林荷溪,由衷地赞叹了起来:“瞧瞧,这质感,多真实,多自然!买货就得买这样的。”

随口夸完之后,他又立马紧接着说道:“给你来个我这样的妆试一下,怎么样?”

“我觉得……”

林荷溪满脑子都是她自己的万千遐想,下意识地直接就顺着她的思绪说出来了,可是话刚出口,就发现了不对劲。

“……啊?”

欢哥在说什么?

“给你来个我这样的妆试一下,怎么样?”

沈欢又把他刚才的话再重复了一边,还补充了一句:“我看你的TT空间和签名,你好像对这也挺感兴趣的吧?正好等会儿带你去出去吃饭,化成这样可方便多了。”

“你也知道,你现在也大小是个明星了,特别是在建邺这块,认识你的人可不少了吧?你这要是就这样出去,很容易就被认出来,到时候这饭也吃不成了,还是伪装一下的好。就我个人的体验来说吧,这种杀马特造型的伪装力是真的强,又自在,真的是用了之后就上瘾——几需体验三昏综,里就会和我一样,爱上介款妆容!而且你不是对这种文化很感兴趣吗?正好也试一试,深入地体验一下……”

林荷溪的心跳频率飞快地下降,脸上的红潮开始褪散,眼皮子也不再搭着了,目光呆滞地看着面前的镜子,无意识地应了一声:“哦。”

原来是化妆……

林荷溪你在想什么呢?!

太丢脸了!

小林同学的脸孔还没完全褪去红潮呢,立马又疯狂地红了起来,这一次却不是因为紧张羞怯了,而是因为害臊尴尬。

太尴尬了!还好她刚才什么都没说!

“那行,咱们就来吧,先把这点给你卸了……”

沈欢见林荷溪同意了,立马兴致勃勃地投入到自己的新工作当中,在她脸上折腾起来。

他化这种妆已经化出经验来了,动作还是很快的,只不过林荷溪本身就有妆容在,所以还是多费了一些功夫的。

在给林荷溪做造型的时候,他还闲着没事,跟林荷溪聊起天来。

“看来你把我的话听进去了呀,现在这梳妆台,总算是合格了。”

林荷溪无意识地应和了一声,“嗯。”

“话说你今天用的腮红是什么牌子的?我看着挺好的,推荐一下,以后拍戏的时候我让化妆试一下。”

林荷溪继续应和了一声,“嗯。”

“……三加四等于多少?”

“嗯。”

“……”

沈欢也算是看出来了,林荷溪现在有些心不在焉,不过他本来就是闲着无聊跟林荷溪瞎聊,林荷溪的这种状态还挺有意思的,他也没有去把她摇醒,而是恶趣味一起,作弄起来。

“我是不是你爸爸?”

“嗯。”

成了,官方承认了。

……

沈欢又玩了几个问题,玩得那叫一个不亦乐乎,可是他的又一个恶趣味还没有问完呢,一直就只是“嗯”的林荷溪突然发出不一样的声音来了。

“欢哥,你说作词作曲难不难?”

回过神来了?

沈欢一边把她给画着眉毛,一边答道:“难,怎么不难?要是不难的话,那岂不是满街都是词曲人了?怎么,你想往这方面发展?”

林荷溪看着镜子里的沈欢,又“嗯”了一声,眼神微微有些紧张。

她现在确实是回过神来了。

她的猜测落空了,这让她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隐隐有些失落,这种纠结的情绪在她心中翻腾纠结着,又让她冒出一个新的心思来。

“好事,”

听到林荷溪的心思,沈欢表示支持:“你要是想学的话,可以让老张给你请个老师来进行系统地学习,走公司的账,就说我说的。”

林荷溪盯着镜子里的沈欢——她现在可以放心大胆地看了,沈欢的视线集中在她的脸上,并无法看到镜子里的她的目光焦点。

“其实我也有尝试过,编一段旋律出来,但是太难了,所以有的时候我总有一种不真实感,怀疑这东西真能够创造出来吗?我甚至怀疑过,是不是所有人其实都是在抄来抄去的,哈哈,所以那欢哥你给我示范一下行么?”

林荷溪的眼神更加紧张了。

“就用‘女朋友’作一首歌,或者一小段也行,让我见识一下。”

林荷溪的发音在“女朋友”三个字上加重非常。

她这又是在拐外抹角的暗示了。

沈欢则是一愣。

这什么逻辑啊?他怎么听不懂呢?怎么莫名其妙让他临场写歌啊?而且为什么她在“女朋友”三个字上用重音?

这也是职业病了,沈欢对于语气这种归属到台词的东西特别容易注意到。

他心里有点捉摸不定,还特意看了看林荷溪的眼睛,只是从他这个角度,这样看下去不大能看清楚她的眼神,所以只好抬起头来从镜子里看去,却正好跟林荷溪的眼睛对上了。

无意间两双对峙的眼睛,立刻让林荷溪的眼皮子瞬间又耷拉了下来,慌乱地避开了他的眼睛。

沈欢心里咯噔一下,隐隐有一种荒谬感生起来。

这特么不会是传说中的“我把你当女儿,你却想上我”的剧情吧?

是他想多了还是他最近真的走桃花运啊?可是这种桃花他不想要啊!

沈欢心中捉摸不定,不过他现在显然也不好明说些什么,孩子的东西最好还是要用引导的方式。

脑子闪电般地运转了一下后,突然一笑,手上刚刚停下的动作也重新动了起来。

“行啊。”

然后他还真就临时“写歌”,唱了起来。

“情人节下冻雨,撑着伞的情侣,和商店咬吸管的你,”

“咬到第六根半,我试着去搭讪,你说在等一个混蛋,”

“说身为你女朋友的她多半,”

“舔了北方的栏杆,”

“去南方避寒,”

“被袋装薯片里的空气吹成流感,”

“helpme,helpme,”

“完全停不下来。”

“在考场上犯了哮喘,”

“嗑死在酒馆,”

“也可能在来的路上遇到暴乱,”

……

林荷溪一开始还在认真地听,眼睛里满是惊奇和崇拜——这样的命题写歌还真的能临时作出来啊!

不过听着听着她就目瞪口呆了。

她以“女朋友”为题,一方面是暗示,另一方面,就算是沈欢真去作了,也会是爱情的,又是进一步地暗示了,而且还能营造出浪漫暧昧的氛围来,可是她万万没想到,沈欢竟然能以“女朋友”为题作出这样的歌来。

这是女朋友?

杀父仇人也不过如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