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绝处逢生

陆远征顺着灯光的方向走去。他拿出阿力给他的地图,借着天空微暗的余光,仔细地查看着。地图画得很粗糙,只看得出大概地点,根本看不出具体的位置。这里属于原始森林腹地,按理说不应该有居民生活的。

出于安全考虑,他赶紧把手电筒关了,凭借点点星光往前推进。

夜晚的森林更加难以行走,光是这阴风阵阵,怪声频频就足以让胆小者头皮发麻,腿脚发软。陆远征是个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都相当过硬的人,这些小儿科的东西都不足为惧。他害怕的是真正的威胁,就如白天遇到的长毛怪物一样,随时可能要了他的命。

他所认为的村庄,其实是建立在一小片空地上的几间独立的吊脚屋。

影影绰绰的看得出有人在相互走动。

屋里都点着煤油灯,其中有间屋子腾腾地冒着黑烟,像是在烧煮什么东西,一股刺鼻的气味弥漫周围。

陆远征这才意识到前后肚皮快贴在一起了。一心急着赶路,东西都顾不上吃一口。一摸原本挂在背包外侧的食物袋,不知什么时候弄丢了。屋漏偏逢连夜雨,这回经历可是妥妥的,以后想也不敢再想起。

还好这里有人住,也算是天无绝人之路。

吊脚屋的四周并没有什么围挡,灌木丛组成了一道天然的围墙。陆远征虽然此时饿得眼冒金星,但还是选择了谨慎。他在一丛灌木后面,观察了一下吊脚屋的情况。

这里似乎并不像居民的村落。那间冒着黑烟的屋子周围,摆满各式各样的废旧橡胶制品,还有很多汽油桶,两架马车停在窗子边。从半开的窗子望进去,看到一口大锅里,橡胶制品被熬成了粘稠的液体。大锅旁边有一个小口,用导管引出,有液体慢慢滴出。

屋里的人在大声说着话,大部分听不懂,隐约听得懂一点点。

陆远征在来节高之前,特地学了一点当地的土话。但无外乎都是一些问候骂人的语言,再加上在少数民族地区,各种语系掺杂,要能真正听得懂那就真的了不得。

“哇,货类!”

陆远征清清楚楚地听到有人在屋里喊到。他听得懂这句话的大概意思。吊脚屋有个瘦骨嶙峋的中年人走了出来,身上背着一把大刀,显得流里流气。

现在资源紧缺,这帮人该不会是都跑到这深山老林来私炼汽油了吧?

他的心里咯噔的一下,马上又紧张起来:看这帮人的来路,不像什么好人。这么大的排场,肯定不简单。这回可好,刚出狼窝,又入虎穴,今天这个霉运真是没完没了。

陆远征本能地拿出手机,想打电话报警。可是这里信号全无,又不明位置,都不知道从哪里下手。

“呔,蒙水喇!”

身边一个稚嫩的声音突然喊起,他知道自己被发现了,本能地举起手,缓缓转过身,面向那个人。

面前是个瘦小的年轻人,正用一把长矛指着他。

“打侬,打侬,我只是迷路了,迷路……”

陆远征在大脑里快速搜索一切能跟眼前这位小兄弟沟通的语言来。可是绞尽脑汁,也挤不出半句土话来,于是便用手来比划。他一比划起来,对方也紧张了,长矛直指他的胸口。

“兄弟,没必要动刀动枪的吧,我不说出去就行了。”

“哎哈哎哈,姑倒姑倒!”

小年轻一只手向吊脚屋那边的中年男子挥手打招呼,一只手托住枪身,但由于枪身有点重,枪头已经明显朝下了。

中年男子听到招呼,又朝屋子里喊叫了几声,顿时听到了很多嘈杂的人声和狗叫声。

总之被这帮人抓住不死也得脱层皮,这真不是闹着玩的。他趁着年轻人还在招手,用了吃奶的劲,直接飞起一个大脚,踢在对方胸口上。陆远征身高一米八十,长得扎实,功力深厚,平时经常锻炼,这会儿又一心想逃命,这一脚力道之大也是可想而知。

小年轻被踢出起码四五米远,登时就爬不起来了,躺在地上直哼哼。由于一天食不果腹,陆远征这一脚过后也是眼冒金星,几近摔倒。

屋子那边的人看见这边情况不对,呼喊着呜啦啦地围将上来。

陆远征来不及多想,撒腿就从吊脚屋中间的空间跑过。他看见有个屋子前后贯穿,想从那里跑去。进到屋里,还好没人,看见桌子上摆放着一杆步枪,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拿来壮胆也好,顺手就拿起背在身上。旁边还有几个弹夹一并塞到包里。

出了屋子就是一片灌木丛,他赶紧钻了进去,继续往前跑。

追击还在继续,陆远征像极了亡命之徒。身后的人越追越近。

一路追来,后面那帮不法分子应该也看得出来,在他们前面的这个追击对象,没有还手能力。即便是他身上背着枪,也没有反击的意思。

不曾想,陆远征虽没还手,但是跑路的功夫倒是一流。他们一路紧追,愣是追不上。

在陆远征心里,只有逃命,其他的都他妈的见鬼去吧。当你被人用枪顶着胸口的时候,你才能懂得生命的珍贵。可毕竟折腾了一天,他早已是累得够呛,真想一屁股坐地上一了百了。

“殆咧殆咧,笃鲂笃鲂……”

正当陆远征不知所措的时候,突然听到身后一片骚乱。一帮人惊恐地呼喊着,他们似乎看到了跟阿力看到的情景。

又是长毛怪?

陆远征又困又饿,想死的心都有了。

然而不管怎样,身后这帮人已作鸟兽散,只听见零散的几声砰砰砰的枪响,又听见长毛怪“嗷——”的大喊了一声,之后就慢慢的归于平静。

在黑漆漆的丛林里,此刻又是安静得让人感到毛骨悚然。陆远征已经跑得完全失去了方向,他打算在黑暗里静静地待着,辨别响声的来源,只要一听到有动静,就朝另外一个方向跑。

这一天下来,除了跑还是跑。他的心里由恐惧变为烦躁。

安静持续了很久。

他心想四周估计没什么东西了。于是,放下背包,从里面摸出手电筒,“啪”的一下,闪出一道白光。顺着手电筒的光,看到前面十米处一双发出绿光的眼睛正对着他。

长毛怪被强光一照,惨白的面部更显恐怖。奇怪的是,陆远征心里的恐惧感徒然消失。也许是抱着必死的心态,此刻他的心竟然平静下来了。

长毛怪并没有攻击的意思,也没有马上要走的意向。它侧着身子,低声呻吟,自顾低头舔舐大腿处。

陆远征隐隐看到地上一滩绿色的粘液,正从长毛怪的腿上滴落下来。

看来是被那些不法分子打中了。他想到这里,赶紧放下背包,从里面摸索着,找到一瓶金疮药。

“嘿,这个,治伤,好!”陆远征右手举着药瓶,左手打着手电筒,试探性地跟怪物在说话。

不知道是怪物无心理会他还是默认了他的意图,安静地坐在原地一动不动。

陆远征背上背包,慢慢向怪物走近。离怪物还有一米距离,他觉得自己好像有点狗拿耗子。白天的时候还是索命的主,现在居然要接近并帮助它,想想都觉得自己在拿生命开玩笑。不过既然做出了决定,反正今天也算是死过两回的人,他也是豁出去了。

他尽量不去看怪物的脸,那样子太吓人。蹲下身来,他看到怪物大腿内侧被子弹射中,贯穿伤口,绿色的粘液和白色的肉体糊成一片。这枪的威力还真不容小觑,被子弹差破点皮都要伤筋动骨一百天。

陆远征把金疮药粉洒在伤口上,可能是微微有点刺激,那怪物发出了低沉的呜呜声,似乎敌意全消。

他从背包里取出纱布,嘴里含着手电筒,双手轻轻地帮它把伤口包扎起来。

大功告成,陆远征全然忘记了自己旁边是个人不人鬼不鬼的怪物。放松之余,他这才感觉到全身酸痛,饥肠辘辘。

他猛地站起来,想伸展一下筋骨。可能是由于今天过于劳累,又加上蹲得太久,血糖偏低,他突然感觉到头昏目眩,整个身子摇摇欲坠。

陆远征实在把持不住,身子一软,瘫倒在地上,不省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