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这也有人抢?

期末考试的第三轮,与绝大多数学生就无缘了,这是属于年级排名前十那些人的战场。

同样的,这一轮的比赛,也代表了高二年级的顶端实力。

第三轮考试在体育馆中举行,场馆中央是一个长有两百米,宽有五十米的场地,在场地外围,是一圈看台。

虽然其他学生无缘参加这场比赛,但都会来参观。

无论是看比赛也好,通过别人的比赛来学习经验也好,没有人会错过这场比赛。

比赛在上午九点开始。

余清他们这些排名前十的学生,则是被告知上午七点到场。

刚刚进入场馆,余清就感觉,这场比赛……搞得怎么跟大马戏一样。

场上十个猴子蹦跶,周围一场观众叫好?

有点坑啊。

“一会我带你们十个人去灵器阁,你们每个人可以挑选一件灵器,算作学校对你们十人的奖励。”

带队的老师对十名学生说道。

“这场比赛是擂台赛,就在体育馆内的场地内进行,到时候,你们十人会同时上场,场中会有十面代表排名的旗子,比赛时间为一个小时,最后由你们手中旗子的号码决定排名。”

“现在,你们有一个半小时的时间挑选适合自己的灵器。”

“这场擂台赛的规则允许携带你们从灵器阁中挑选的灵器,但是其他灵器不可以带到比赛场上。”

带队老师讲明比赛的规则之后,就带着余清他们来到学院的灵器阁,示意几人进入。

“有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可以挑选灵器。”余清心里计算着时间,决定挑选一件最有利自己的灵器。

灵器阁的面积很大,有十几个摆放着灵器的柜子,每件灵器前面都有解释灵器的标签。

余清在灵器阁里转了一圈,将目标锁定在两把灵器上。

分别是一把刀,和一只手套。

两把灵器前的标签上,都有关于灵器的详细解释。

“火炎刀:中品灵器。由火炎石打造而成,灵气激发之后,刀身会具有高温性质。”

“千丝手套:中品灵器。有高级统领级怪兽八目魔蛛所吐之丝炼制而成,柔韧性、坚韧性极佳,能够阻挡中品灵器的攻击。”

灵器的等级分为下品、中品、上品、极品四个等级。

与人类的修炼等级相对应。

灵器这种东西,并不是说越高级了越好,一把极品灵器,修行不到战神境界,根本发挥不出作用来。

低阶武者拿着极品灵器,跟个烧火棍没什么区别。

像余清的能源臂,算起来其实也只是件下品灵器而已,就这样,还是花了一百二十多万才买到的。

可见灵器的珍贵性。

余清琢磨了一会,自己已经是锻体九重的实力,再修炼就是战士境了,无论是能源臂,还是匕首黑切,以后对自己的效果都不会太大。

所以不如挑选一件中品灵器,以后突破了也有的用。

最终,余清决定选择灵器手套‘千丝’。

余清现在武器类的武技,只修炼了‘炎浪刀法’,虽说自己有想要玩刀的想法,但现在毕竟只是锻体境的实力,自己的常用武器类型,还得深思熟虑才行。

暂时确定不下来。

否则等日后实力强了再去换武器,总会有影响。

余清现在最倚重的还是武技‘崩山拳’,这千丝手套正好符合。

中品灵器,一般只有战士境的武者才能使用。然而‘千丝’这件灵器,是防御性的,也就是说,哪怕现在暂时无法激发它的效果,只要戴在手上,防御力和拳头强度也能增加不少。

拿着手套离开灵器阁,去找带队老师报备。

留下记录之后。

灵器手套‘千丝’,就归余清所有了。

将手套戴在手上,余清很满意的看了看,编织‘千丝’手套的丝线是透明色的,虽然其中夹杂了一些材料,但总体还是透明的,就只有指骨和手背上,有一些金色的丝线。

远远看去,不仔细观察的话,还以为只是手背上有个纹身呢。

手套很薄,有种上一世薄质丝袜的感觉。

虽然紧密的紧贴在皮肤上,却不会影响手部皮肤对外界环境的感知。

手上仿佛没有戴东西一样。

一个半小时很快过去。

带队老师带着选择好灵器的众人返回体育馆,距离最后的比赛还有半个小时。

大家稍作休息。

这个时候,体育馆里已经坐满了人,有个高二的女生担任主持人。

主持人用扩音器噼里啪啦讲了一大堆东西,无非是什么又度过了半年的学习,大家的实力有了提高,期末考试快要结束了之类的。

半个小时候,比赛开始,主持人介绍十名入场学生的身份。

“现在暂时排名第一位的是高二一班的路远同学,路远同学的刀法被誉为高二最强,期待他这一次的表现。”

“排名第二位的是高二十三班的霍启安同学,霍启安同学善用一把长枪……”

“……”

“排名第五位的是,高二三班的徐英姿同学……”

“……”

“排名第七位的是,高二一班的路一沉同学,路一沉同学长得不仅帅气,而且实力很强,据说没有人清楚他的真实实力……”

“排名第八位的是,高二七班的余清同学,余清同学最近一段时间内,可是高二年纪内的传奇人物……”

“……”

年级前十名之中,今年的五个特招生竟然全部在内。

“比赛倒计时三分钟,期待十位同学的精彩表现,决定出年纪十大高手的最后排名。”主持人说道。

余清等十人上场。

霍启安对着余清笑了笑:“上一次在比斗台上,我们都没有拿出真实实力,这一次希望可以尽情的比试一番。”

余清笑了笑,没有回话。

这场比赛,其实就是夺旗子。

十个人大乱斗,要想夺得自己想要的旗子,就得同时对付其他九个人。

不过余清没有参与进去的想法。

毕竟自己已经不是那个可以因为一句话,就热血冲动的少年了。

英雄多为壮年,游侠多为少年郎。

前者比后者,少了太多的逍遥与洒脱。

人情世故而已。

比赛开始。

所有人都向着标号为‘1’的旗子旁跑去,大打出手,赛场上七八个人乱做一团,令人眼花缭乱。

余清默默的向着标号为‘10’的旗子走去。

刚要拔起来。

就见一只手指修长,皮肤白皙如兰花的手掌将这旗子拔了出来。

余清:“???”

这玩意也有人跟自己抢?

有毛病吧。

自己都打算当咸鱼了,你不去抢第一,过来凑什么热闹?

抬起头。

见是路一沉。

余清没有与他交谈的意思,转头往‘9’号旗子走去。

路一沉在学校里几乎没有出过手,很神秘的一个人,无论对谁,态度都十分温和。

刚刚走到‘9’号旗子旁边,还没拔起来呢。

就见一支长枪挡在了自己的面前,拦住了他拔旗子。

余清:“……”

又抢?

有完没完了?

难道自己记错了,数目越大的旗子代表实力越强?

看着赛场另一边,其他人为了争夺‘1’号旗子各出手段。

没记错啊。

“霍启安,你想要这面旗子吗?”余清看着那长枪的主人。

霍启安摇了摇头,目光炯炯盯着余清:“我想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