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一章 佣兵之堡
整整一夜,赵国庆与丛林狼促膝长谈,恶补了一下佣兵界的常识与历史,另外还得知了只有丛林狼这样级别的人才会知道的内幕。
顺带着,赵国庆了解了下自己所在的狼巢,这里的占地面识似乎比上面的教堂还要大。
除了赵国庆所处用来休息的地方,狼巢里还建立了小型弹药库和体能训练室,另外还有休息娱乐区。
休息娱乐区内,除了电影放映室外,赵国庆还见到一座游泳池。
马那蛋!
赵国庆看到这些设施后就在心里面骂了一句,暗自感叹丛林狼绝对的壕呀,建立这么一座地下基地少说也需要数亿的资本才行。
简单的休息两个小时后,赵国庆洗漱一番,剃了胡子,从衣橱里面拿了一套方便行动的运动衣换上,然后就来到了上面的教堂。
史密斯神父像是在这里等了一夜,最后靠着椅子睡着了,听声响才立即睁开眼睛跳了起来。
“郭先生!”史密斯热情地叫了声。
“神父。”赵国庆打了声招呼,内心对史密斯和丛林狼之间的关系却非常的好奇。
能把自己的基地建在一座教堂之下,说明丛林狼和这座教堂以及史密斯神父的关系都非同一般。
“还没吃早餐吧?”史密斯神父说着话自己倒是先肚子叫了起来,守了一夜的他早就饿了。
“嗯。”赵国庆点头轻应,与丛林狼交谈一夜他也是饿了。
哪像丛林狼那个变态,根本就不存在,也就不会感到饥渴和累,连厕所也不用上一下,几乎人类该有的问题他都没有。
“跟我来吧,我们一起吃顿早餐。”史密斯神父说着带赵国庆来到了小餐厅,这里就只有他们两个用餐,而且用餐的过程绝不会有人打扰,是一个不错的谈话之地。
早餐简短而营养,赵国庆是军人出身,三口两口就把食物给解决了,相比之下史密斯神父吃的倒是非常缓慢。
史密斯神父一直在观察赵国庆,等赵国庆吃完之后就也用餐巾擦了擦嘴,向赵国庆问道:“郭先生,我想你应该见到丛林狼给你留下的东西了吧?”
赵国庆点了点头,丛林狼确实给自己留下了许多东西,包括这座地下基地和丛林狼本人现在都是赵国太的财产了。
“那就好。”史密斯神父松了口气。
赵国庆借着这个机会问道:“史密斯神父,能告诉我你和丛林狼究竟是什么关系吗?”
“当然。”史密斯神父兴奋地应道,实际上他有点迫不急待地想让赵国庆知道他们的关系。
原来这座教堂和地下基地都是丛林狼父亲老狼一手建立的,和丛林狼一样,老狼以前也是一个牛气冲天的佣兵,而史密斯神父是老狼最忠实的部下和兄弟。
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情,老狼不愿意再看着兄弟们一个个牺牲,于是就拿出一大笔钱来把佣兵团给解散了。
佣兵团解散之后,只剩下史密斯神父跟在老狼身边,两人共同建立了这地下基地和上面的教堂。
教堂建好之后,老狼就成了这教堂的第一任神父,后来老狼病逝后史密斯神父就接管了这里。
至于丛林狼,他完全遗传了老狼的战斗天赋,于是那座地下基地就成了丛林狼的狼巢。
“事情就是这样的,可以说我是丛林狼最亲密的朋友和家人,他是我看着长大的。”史密斯神父一脸自豪地说,提起丛林狼时他就像提起自己亲生儿子一般兴奋。
史密斯神父和丛林狼的关系确实非常好,后来赵国庆才知道史密斯神父还像他隐瞒了一些事情。
比如说,这座教堂经常会做出一些善举,要想维持教堂的经营就需要相大一笔资金,而多年来教堂能维持下来很大一部分都是依靠丛林狼的佣金。
史密斯迫切地希望见到赵国庆,那就是希望赵国庆可以接任丛林狼的一切,也拿出部分的佣金来维持教堂的生存。
对于钱,赵国庆看的很淡,因此在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他都把自己的佣金所午赠予给了教堂。
这么做的原因除了教堂是一个做好事的机构,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教堂为地下基地提供了非常好的掩护,唇亡齿寒的道理他还是懂的,因此他绝不能看着教堂倒下去。
与史密斯神父一起用过早餐之后,赵国庆就表示自己要出去一趟。
原本赵国庆是打算乘坐出租车的,可是史密斯神父却表示一定要担任他的向导,于是就由史密斯神父亲自驾车在巴黎街道游荡了起来。
赵国庆的目的地是佣兵联盟公会,这也是他同意史密斯神父担任向导的原因,这家伙在当神父之前可是一名佣兵,对佣兵联盟公会有着一定的了解。
答应丛林狼组建自己的团队,赵国庆以为随便拉几个人就可以组建自己的佣兵团了,可经过丛林狼解释之后才知道必须要到佣兵联盟公会去注册才行。
实际上不去佣兵联盟公会注册也行,只是那样最大的后果就是会受到佣兵联盟公会的围攻,可以说是举步为艰。
在佣兵联盟公会注册则有非常多的好处,比如可以从公会领取或者发布佣兵任务,买卖相关的情报。
当然,这一切公会都是要抽取佣金的。
另外,佣兵联盟公会在很大的程度上还会担任裁判的角色,帮助佣兵团与佣兵团之间摆平一些不必要的事端。
因为法国是佣兵之国,所以佣兵这一行当在法国完全是合法的,而佣兵联盟公会做为佣兵界的一个正规组织,它在法国拥有一个非常气派的大楼。
不过,这座大楼建立在巴黎郊区,成了当地一个颇为有名气的建筑,名为佣兵之堡。
几乎所有人都知道,进出这里的不是佣兵就是和佣兵有关的人,因此没人敢在这里闹事,佣兵之堡也成了全巴黎安全性最高的地区之一。
驱车来到佣兵之堡,赵国庆刚刚想进入大楼内就在外面撞到了一件事。
只见一名衣着邋遢、满身泥污、****着双脚的十四五岁少女站在佣兵之堡外面。
少女名叫阿雅,来这佣兵之堡自然是想雇佣佣兵,可是因为没有钱,所以她连佣兵之堡的大门都没办法进去,只能守在佣兵之堡外面碰碰运气。
这已经是她来到佣兵之堡的第七天了,七天内她几乎是滴水未尽,也没吃过什么东西,身体非常的虚弱,而她唯一的财产就是像宝贝一样护着的一篮子鸡蛋。
每当有人进入或者从佣兵之堡内出来,阿雅就会第一时间冲过去,想要用一蓝子鸡蛋去雇佣对方。
一篮子鸡蛋雇佣一个佣兵?
呵呵。。对于刀尖上舔血并且挥金如土的佣兵来说,这显然是一个笑话。
况且,阿雅所要求办的事困难度相当的高,即使是出了高价钱也不一定有人接,更何况她只能拿得出一篮子鸡蛋?
几名人高马大的佣兵从佣兵堡之内走了出来,他们刚刚结束一个任务从佣兵之堡内拿到剩余的尾款,打算找个地方乐呵乐呵,再好好的休息几天。可是,现在他们却被一个满身泥污的女孩给拦住了去路,并表示想用手中的一篮子鸡蛋雇佣他们去执行一个高难度任务,几名佣兵的兴致完全被扑灭了。
“滚开,别他马的扫老子的兴!”一名佣兵挥动着大手,毫不客气地将阿雅推倒在地上。
“鸡蛋,我的鸡蛋!”阿雅慌乱地叫道,摔倒之时因为没有护好篮子,十几颗鸡蛋从篮子里滚出来打碎了一地。
其中一名佣兵因为蛋液溅在了新买的皮鞋上而大为恼怒,一脚将阿雅踢出几米远,历声叫道:“马那蛋,竟然把老子的鞋给弄脏了,给我滚!”
“鸡蛋,我的鸡蛋!”阿雅从地上爬起来,根本不顾身上的疼痛,连滚带爬地跑过去先是护住篮子里剩下的鸡蛋,然后随手抓着一名佣兵的裤子,哭喊道,“赔我的鸡蛋,你们快赔我的鸡蛋!呜呜。。”
吵杂声引来不少进出佣兵之堡的人围观,可是却没有一个人愿意出手帮助阿雅的。
对于这些人来说,阿雅如同避之不及的瘟疫,而他们停下脚步不过是想看下热闹。
被人围观,那几个佣兵更显火大,其中被阿雅抓着裤子的佣兵更是直接拔出了军刀,历声叫道:“婊子,你要是再不放手的话,我就一刀捅死你!”
“鸡蛋,你们赔我的鸡蛋!”阿雅哭泣着叫道,在她眼里那些被打破的鸡蛋比她的命更为重要。
“去死吧!”佣兵挥起刀就向阿雅捅去,当真要在佣兵之堡大门口杀人。
佣兵之堡附近是整个巴黎治安最好的地区之一,却并不代表着这里就不会发生命案。
况且,动手杀人的是佣兵,而死者是一个谁也不待见的流浪少女,最后凶手顶多出一些钱就能将所有事情摆平。
眼看着阿雅就要命丧当场,关键时刻一只大手却突然伸了过来,一把扣住佣兵握刀的手腕。
“住手!”一个冰冷的声音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