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六章【黄金搭档,巨大牺牲】

电影的拍摄计划肯定和媒体想的不一样,梁坤不会公布。

像孙艺珍在纽约根本没有戏份,纯粹是跟着梁坤来玩的。媒体不知道她的戏份有多少,她是合理的待在梁坤身边,不会传出绯闻。

梁坤让孙艺珍跟着,剧组的其他人也不会觉得奇怪。梁坤的理由是让她熟悉好莱坞电影的拍摄过程,积累经验,轮到她出镜时能表现的更好。经验丰富的塞繆尔-杰克逊前期就不用进组,开完记者会后放假回家,等通告。

梁坤必须这么安排,总不能让她留在洛杉矶和泰莉莎一起过吧?那太奇怪了。

3月2日,电影先在纽约开机,拍了尼克和艾米结婚前的戏份。在剪辑时梁坤会用倒叙,插叙的方法,不是按故事发生的顺序来。

两人相识于纽约的一场文化派对。尼克是来自南部的杂志撰稿人,艾米是心理题的写手,土生土长的纽约人,因其父母曾出版过“了不起的艾米”畅销书风靡全美,家境优越。

刚出场时两人都是模特身材,把最好的一面展现给了对方。和大卫-芬奇版的区别是,艾米的年龄比尼克大不少,姐弟恋。

原版本阿弗莱克比裴淳华年龄大7岁,塞隆比梁坤刚好也大7岁。

在派对上塞隆留着一头金色的长发,穿着休闲的衣服,侧脸的样子太美了,让全剧组的人移不开视线。她即使没台词,人们感觉此处也应该有“迪奥真我”的音乐。

塞隆在试镜时没见到裴淳华,否则她完全可以骄傲的对她说:“放弃吧!论美貌你是赢不了我的。”

塞隆的气场容易碾压男主角,让对方完全变成陪衬,片子演出来味道就不对了。幸好梁坤hold住,他出场时完全符合艾米日记里写的“我现在简直开心疯了,我遇见了一个男人,一个贴心、帅气、又酷毙的好男人。”

原版这段剧情,大本演的尼克穿着和气质都太普通了,不够帅气,更没有酷毙。他给男性专栏写稿子,讲该穿什么该喝什么,自己怎么能不会穿呢?

梁坤在细节方面做的很到位他穿的衣服并不是名牌搭配起来却显得很时尚。

斯皮尔伯格第一天观看了拍摄在见过男女主角的表演后,他很放心的把工作交给了梁坤和执行制片人托马斯-亨特。

梁坤和塞隆两人的演技半斤八两,异常精彩,一些细节非常到位。

尼克的内心很复杂,他成功人士的样子是装出来的不是真的成功。梁坤在细节方面把握的比大本好他演出了一丝“装”的味道,眼中饱含强烈的爱意还有一点心虚。

塞隆很服气,梁坤不需要台词,一个眼神都能表达出许多内容。

透过尼克的眼神艾米可以看出对方是真的爱她而且愿意为她做很多事。

第一天晚上两人就有吻戏拍了好多遍才过。两人所有对手戏都拍了好多遍,到时要选出最好的镜头。

要是正常的女朋友,看到男友和别人亲吻八成会不高兴。

孙艺珍旁观了吻戏后反应则有些奇怪小声问梁坤:“怎么样?和影后接吻是不是感觉特别爽?”

“没有,和你比差远了,你才是真正的从头甜到脚。”

接着她们又在室内拍了床戏,非常短暂。坤哥露上半身秀了肌肉,塞隆则穿着内衣只是意思了一下。

塞隆有个缺陷,那就是胸太平了,脱了衣服毫无性感可言。她现在还稍微好一点,1999年拍《驯鹿游戏》的时候,简直用不着戴Bra,那是连湾湾的垃圾飞行员都能平安降落的机场啊。

梁坤在对戏时没有表现出半点嫌弃,眼中依旧爱意满满。塞隆拍的非常顺利,还有点小开心。

因为她的男友嫌弃她胸小,这件事2004年被媒体爆料过。塞隆的密友透露,汤森德经常挖苦其平胸,她甚至准备花1.7万美元进行隆胸手术,以留住男友的心。

被爆料后她放弃了这个计划,目前穿衣还是只靠塞,没有隆……

两人在拍完这场戏后关系亲密了很多,成了好朋友。梁坤特别理解塞隆,因为他家里就有个为这种身材感到困扰的大长腿女友。

第二天拍摄更加顺利,男女主角成了黄金搭档,对戏时镜头感、cP感都超强。

梁坤的演法全是获得系统好评的,开拍前已经有针对性的做了训练。

剧组的人惊奇的发现,梁坤比塞隆演技更好。他的发挥太稳定了,无论一场戏拍几次,他都像是复制一遍,差别不大,变的只有塞隆。

要是塞隆和梁坤一样稳,许多戏都可以一遍过,根本挑不出什么毛病。

首次做梁坤执行制片人托马斯很惊讶,问副导演凯文:“你这是第三次和梁合作了,他一直这么厉害吗?”

凯文点点头,笑道:“是的,他演戏一直很厉害,现在好像更厉害了。我觉得他迟早有一天会成为影帝,即使他是华国人。”

大家不会看到平行世界的原版,否则会更佩服梁坤。本阿弗莱克的演技比梁坤差远了,他被人诟病的就是面瘫脸加无演技。

2004年大本主演的《鸳鸯绑匪》被誉为金酸梅史上的《飞跃疯人院》。因为这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有电影同时囊括最差电影、最差导演、最差男、女主角、最差编剧等五项大奖,是金酸梅史上唯一的大满贯。

大本演《消失的爱人》算是本色演出,他的面瘫脸给了这个角色更加意味深长的复杂感。他稍微有点表情,面带微笑就算是演技了,因为他演的烂片太多,大家对他的要求极低。

想让大本演出层次感是不可能的,他有着一双死鱼眼,放在二次元里就是坂田银时那种眼神。就算他脚踩一个人当滑雪板,拉内裤刹不住车,眼神都不会有太大变化。

他最好的表演,大概是在《夜魔侠》里完美的饰演了一个瞎子,可惜观众们并不瞎,那片扑的老惨了。

裴纯华的演技是公认的好,表现也不如塞隆。她演恐怖的妻子演的不错,前面演迷住男主的超级大美女不如塞隆。

塞隆这部戏也有点本色演出,在《甜蜜十一月》里她就演过爱操纵别人的女主,想要改变基努-里维斯饰演的男主角。

塞隆完全符合里的人设。富裕家庭、常春藤名校毕业、作家、天使面孔,连嗓音都是那么性感。所以,她在众人面前营造出美国甜心形象太容易了。

男主则是华国俗称的“凤凰男”,帅气却没有什么内涵。梁坤演的很到位,只是一开始气质没有那么颓废,如果他不表现出一些优点,吸引不了艾米。

两人迅速相爱结婚,然后经历了双双失业,回到了尼克的老家。

纽约的戏份并不多,三天就全拍完了。梁坤宣布剧组放假一周,然后去密苏里拍摄。剧组选择的取景地地广人稀,一般不会被打扰。

放假一周是几人在安排拍摄计划时决定的,工作人员先去密苏里做一些前期准备。

本片拍摄的难点在于两个主角的人设。由于剧情要求,男女主角得在接下来的戏里进行不同程度的增重。

塞隆要增重至少10斤。因为剧本里艾米消失的那段时间为避免让人认出来,有狂吃巧克力、汉堡等高热量食品的情节。

她暴饮暴食才是做自己,以往的她都是装成父母喜欢的样子。这个情节让人很有代入感,很多女人是这样,一辈子都在装,白天装,晚上还得装。艾米其实是演绎出来的一个形象化的女人,有一些夸张,但确实是典型的美国女人。

演这个角色比较受罪的是,塞隆在电影后期还得再瘦10斤,让身材看起来完美。

因为艾米联系上了高富帅德西,德西的别墅里有健身房,他希望艾米变回曾经得体的样子。艾米白天在家就开始锻炼身体,电影里会拍一些情节介绍这些事。

梁坤的任务更重,要增重至少20斤,显出啤酒肚来。

在其他人看来,梁坤要把那完美的六块腹肌练成一块五花肉,是做出了巨大牺牲。在梁坤看来,这就是用红色道具“身材调整器”调整一下。

男主尼克因为事业失败,性格变的很颓废。他不打一声招呼就要带艾米远离娘家纽约,回了自己的老家密苏里,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他失业了就吃软饭开酒吧打游戏,还找小三,身材走样。

尼克变成面瘫,不关心妻子的生活,很明显是个渣男。他的身材发生变化更能突出这一点,梁坤在开会时主动提出要按的内容来演。里写的明明白白,艾米对尼克的不满是慢慢积累起来的,他连最大的优点“好身材”都没了。

“一个星期,你增重12磅没问题吧?”梁坤问塞隆。

“我对增重很有经验,没有任何问题。这是个享受的过程,只要吃平时不敢碰的高热量美食就行了。”塞隆顿了一下,叹道:“在减肥得时候才真是痛苦,那太受罪了。你确定要增重25磅?我觉得这有点太多了。”

“我也没问题,我可是和贝尔交流过增重经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