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POV:蔷薇 寨中见闻
在这个世道,老实人和弱势群体是很难混下去的。蔷薇在农村里度过了自己人生的头十四年,她很清楚作为农民是怎样的困难。一个农民不仅要面对层出不穷的天灾蝗虫,还要应付狠毒如狼的差役地主,他终日劳作,日出就起,日暮才休,劳苦一年可能都不够养活自己一家人,更不用说有什么积蓄了。就这样勉强维生的日子已经是那些浑身冒着酸气的读书人眼里的“盛世”,好像只要饿不死人就是大大的仁政——而他们自己却锦衣玉食,娇妻美妾,他们的谷子和大米宁可烂在粮仓里面都不愿意分给穷人们吃,而一旦闹了水旱蝗灾,农民们揭竿而起,他们却要唾骂这些人是“反贼乱匪”!
这世道,普通人混不下去只好从贼了。
蔷薇没有心思去批判这些无聊的读书人,她不懂读书,更不愿意和这些人打交道,但是她在农村的生活经历让她成功骗过了黑风寨的守卫,成了黑风寨的一员。
她年纪还小,看上去又瘦瘦弱弱的,所以没有人把她当一回事,他们或许觉得她可能活不了几个月吧,所以乐得有一个免费的劳动力给他们端茶倒水、扫地做饭,而他们只需要支付少到只够维生的粮食。
这是一笔好交易,蔷薇为他们服役,他们以生命作交换。
黑风寨似乎修建了不止几年了,很多木制建筑已经在长时间的风吹雨打中渐渐腐朽,而盗贼们显然是不会请木匠来修理的,所以这些建筑就日渐破烂下去。黑风寨不算大,只有四五亩地那么大的样子,里面有几十个大大小小的木头屋子,就算是这里面盗贼的居所了。据说白莲教的李长老想要请人修复这些屋子,把这个地方好好整治一番,作为弥勒降世的“大业之基”。
蔷薇对这个想法嗤之以鼻,官府或许会对白莲教的小团伙视而不见,免得打了败仗丢官免罪,但是假如他们闹大了,官府就绝对不会坐视不管的。虽然明朝的官军在建奴面前屡战屡败,好不容易打了场胜仗还是守城,但是这些人对付一些连铁甲都没有的白莲教还是轻松惬意的。
蔷薇被分配在伙房工作,说是伙房,其实不过是几个老旧而布满油烟的土灶台,上面架着几口大铁锅,把白菜、蕹菜、冬瓜之类的东西丢进去烩一烩,就算是一锅菜了。这种作菜方法很简单,简单到蔷薇这种不怎么擅长厨艺的人都能胜任。她的这种本事让管伙房的张老头非常开心,连连夸赞蔷薇是“奇才”,然后就堂而皇之地把所有的炒菜任务交给她,自己煮饭和蒸馒头去了。
白莲教们隔三差五会有一顿肉吃,他们打家劫舍夺来的物资除了真金白银之外还有很多牲畜,他们把牲畜养在宅子南面的一处围栏里面,平时用干草和粗粮喂养着,吃的时候就拉出来杀了。虽然他们口口声声地说要“吃菜事佛”,但是鱼肉当前没有人会坚持自己的信仰。蔷薇这种“小贼”按说是不能像资深的“老贼”那样吃肉的,但是她是伙夫,这个工作机会给了她近水楼台的机会,所以她即使是在敌人的地盘,仍旧有着不错的伙食供应。
蔷薇曾经试着在寨子里面逛来逛去搜集黑风寨的资料,但是这些教徒在这方面非常警惕,他们一看到蔷薇来到重要的地盘就大声呵斥,蔷薇不得不赶紧回去,面对被这些人怀疑。
夜深了,蔷薇睡在伙房的地上,她的底下是一堆干草,上面盖着一张不知道什么动物的皮革,这就是她的小床了。而就是这张皮子还是她拿一碗肉和一个教徒换来的,否则她就只有干草睡了。她没有被子,当她管张老头要被子的时候,却被后者喷了一脸的唾沫:“小兔崽子会炒菜就蹬鼻子上脸了?哪有被子!睡干草去!”
蔷薇摸了摸她的匕首,那坚硬而锋利的感觉仍旧还在,所以给了她无限的自信和容忍。蔷薇笑了一笑,没有擦脸上的唾沫,转身离去。
只要匕首在身,任何人对她来说都是死人,又何必急于早晚呢。
她如同鬼魅一般起身,将匕首拿在手里,轻轻离开伙房,张老头睡在伙房外面的一间储藏室里面,他有自己独立的床,这在黑风寨的仆役里面算是最高级的待遇,所以他说起话来时也是常常不离自己的那张小床。
一张床就是他所有的骄傲了。
张老头鼾声如雷鸣,根本不会察觉到蔷薇的离开。蔷薇轻轻拉开门,将开门的急促而响亮的“吱吱”声变成漫长而低沉的“吱——吱”声,成功地没有引起张老头的注意。
她走出伙房,外面月亮已经差不多升到了天空的正中央,向地面洒下光辉,这光辉和蔷薇以前在家的景象颇为相似,但是她却深深明白自己已经再也回不到以前那种生活了。
回不去也罢,回得去也罢,人总是要继续活着,只要活着,那就好了。
蔷薇慢慢离开伙房,这一片是寨子的生活区,里面有伙房、马房、粮仓和一些仆役的住处,里面除了一些粮食之外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所以没有白莲教把守,他们大多集中在寨子北面的主区,那里也正是蔷薇的目的地。
她轻轻地在路上走着,寨子里的路是泥巴路,在下雨天会变得泥泞难行,而且容易暴露出她的脚步。好在这几天连续放晴,她正好利用这个机会探查一番。她利用屋檐和墙壁在地上投下的阴影隐藏自己,好像一只行走在阴影中的猫,脚步轻快、速度如风,很快就走到了主区。
前面点着两只火把,这种火把是木头上裹着布匹,浸在油脂和松脂中做成的,可以持续点燃将近一个时辰,虽然不能提供太多的光明,但是足够这两个人发现自己了。
他们穿着皮质的胸甲,这种甲胄是猎人常常穿着的盔甲,既利用了他们丰富的兽皮资源,还能够提供最基础的防护。虽然这种盔甲连弓箭都未必能挡住,但是对付刀剑的砍劈还是有一定防护能力的,穿上它至少会有一点心理上的慰藉。
“所有的盔甲都不能包裹全身,盔甲总是挡不住匕首。”蔷薇这样讽刺地想着,慢慢思考如何通过这两个人的防守。
他们看上去不是特别强壮,力量不会很强,不过这样不奇怪,很多人在加入白莲教之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或者小市民,他们经济条件不好,哪有钱去吃好的,长得瘦弱也在所难免。他们腰间悬挂着明晃晃的刀剑,看上去是普通的腰刀,但是看他们战立的姿态,似乎是没有什么武功底子的,这种人在战场上充其量能够凑个人头,要说战斗力实在是不堪一击。
“不过也毫不奇怪,白莲教的高层和高级武士都躲在屋子里玩女人呢,在外面放哨的肯定都是下层的教徒。”这样想着,蔷薇慢慢摸出一块石头,她扔石头的功力很高,几十步之外说打眼睛就绝对不会打到鼻子。
一枚石子飞了出去,这枚石子经过蔷薇的打磨,四周的边缘已经光滑了,所以没有受到太多的阻力,轻轻落在远处的地面上,成功引起了两人的注意。
“老李,怎么回事?你去看看!”
“干嘛让老子去,你怎么不去?”
“让你去你就去,有你这推三阻四的时候你都走到了!”
“万一是有敌人呢?我要是走过去不就死了?”
“咱们寨子那么高的墙,上面还有人放哨,怎么就进来人呢!”
“那万一是鬼呢!我可听说了,这李长老当初是放出百万阴兵屠灭的这黑风寨,说不定这还有阴魂不散的老朋友没走呢!”
“给你这一说,我还真觉得有点阴气阵阵!还真说不定是有鬼!”
“那你还让老子过去!”
“咱们一起去行了吧?咱们俩人阳气重,肯定不怕!”
“好吧,就一起去,谁也别想跑!”
“这里倒是没有鬼,只有一个杀手。”这样想着,蔷薇慢慢从火把照不到的黑暗处潜行了过去,她行动时背是轻轻弓起的,四肢却是慢慢下垂的,就像一只黑色的猫穿行在黑夜之中。
转过去是一大片空地,这里或许是从前盗贼们点兵结阵的地方,但是眼下已经被白莲教改作法坛了。
法坛正中间是一个宽约一丈的圆盘,这个圆盘里面可能是泥土,也可能是木头,但是外面被一层厚厚的黄布包裹了起来,所以根本看不清里面的材质。圆盘正对着蔷薇的一面刻着一只青色的巨龙,向来就是东方青龙了,照这个说法,其他几面应该是北方玄武、南方朱雀和西方白虎。这只青龙刻得不好,上面的鳞片和须发丝毫没有任何层次感,哪怕是龙身的颜色也半青不蓝,只是勉勉强强让人能够看出来这是一条龙,勉强让人把他和毛毛虫分开,若是说让人肃然起敬则万万不能。
圆盘中间是一个祭台,木头所制,上面刷着红色的漆,在四周的火把的照射下反射出昏暗的光,上面供奉着一尊白色的雕像。蔷薇正好对着雕像的背面,所以看不到雕像的脸,但是从雕像纤细的身材来看,应该是无生老母。她面前摆着很多祭品,诸如猪头、羊头、牛头等三牲,以及佛教用的酥油、点心、香火等等,他们好像把所有的祭品放在一块,一股脑地全数供奉给了这位神灵。祭坛周围还有这各色的旗幡和图案,上面刻着五行八卦和二十八星宿,似乎又加入了一些道教的元素。
“娘曾经说这白莲教的教义是五花八门,而今看来却一点没错,这白莲教的供奉跟他们吃的菜一样,全都是一锅烩!”这样想着,蔷薇小心地从祭坛边上黑暗处绕了过去。虽然崇拜无生老母,但是显然没有人愿意在夜里还守着他们的神灵,根据蔷薇的了解和她偷听的结果,几乎所有白莲教的高级教徒都在享受黑风寨前一任主人留下的女人,连每日必做的功课都有人称病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