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只是一场普通的饭局
1625年,查尔斯一世继承王位,任命罗德为坎特伯利大主教,对清教徒进行无情的镇压。随着政治和宗教迫害的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清教徒把眼光投向了新世界。
1629年温斯罗普因清教信仰被剥夺公职。于是他购买了英国皇帝新成立的马萨诸塞公司的股票,举家搬到马萨诸塞,温索普本人则当选为殖民地总督。他于次年布道时,引用了马太福音5章14节耶稣的登山宝训中,关于盐和光的隐喻:“你们是世上的光,城立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
联邦的初创者们,就是用这种“山巅之城”的精神,以救世主信徒的面貌,自己动手改造着他们认为错误的旧世界。而在真正的联邦人看来,他们也永远都是世上的光,全球的灯塔,理所应当要照耀全世界。
这就是米国人的精神,在我看来伯尼就是一个标准的米国人。
他像所有的米国人一样,给人的感觉老是站不稳,说话、表情都很夸张,眼睛瞪的老大,总是显得特无辜特天真,并且率直。伯尼真的很率直,他总是强调不掩饰自己的观点,和我之间一般有什么说什么,比如他对眼前的菜式有着自己独特的评价。
伯尼用叉子在自己的碗里拨动着剁椒鱼头,并没有下口,而是侧着头说:“你知道我并不是很讨厌鱼,但是对于淡水鱼嘛,我真的很难下口。”
为抑制米国水域中因重金属超标而水草泛滥的情况,米国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进口亚洲鲤鱼。但未料到亚洲鲤鱼到了外乡之后没有天敌,肆意泛滥,米国水域脆弱的生态系统面临灭顶之灾。这让国会不得不重视起来,所以总统最近宣布斥资5150万根治亚洲鲤鱼入侵。
我也看过鲤鱼泛滥的视频,这在网上也有很多,比如小船划过河面都会鱼儿跳进船内,而每条鱼的个头都是惊人的大。这看的来自大洋彼岸吃货国的我,留着口水,眼红不已。
甚至国内的一些知识分子还摇头晃脑地认真分析:米国总统先生斥巨资“围剿”亚洲鲤鱼,与我们的某些官员长期忽略对自然的保护,体现了发展理念上的差异。那么,更多关注吃,而非如何爱护自然、保护动植物,如何让鱼类及亚洲鲤鱼在我国有更适宜的生存繁殖环境,则暴露出相当一部分国人的素质,以及我们的总体生活水平,与人家米国人还隔了好几个档次。我们还有多么漫长的路要走……
当初我也弄来几条试过让大师傅做,但实际情况则是,米国由于水域重金属污染,这些淡水鱼类发生了变异。肉质发黑,内脏腐烂,味道发苦,我即便让厨师用川椒都掩盖不住鱼肉里的那股厕所的味道。
后来我也想明白了,不是米国人的嘴有多刁钻,而是真的不能吃。如果好吃,哪里会有人拒绝呢?
环境保护局发表的年度报告,米国三分之一的湖泊和几乎四分之一的河流受到污染,其中生活的鱼类不宜食用。除阿拉斯加和怀俄明两个州外,其他各州也都明文劝告居民,这些湖泊河流的鱼可以钓,但最好不要吃。如果非要吃,请一周不要超过一条。
显然伯尼一直迟疑是有这份担心的,因为据说已经有些东方商人去捕捞这些鱼类,打着“纯天然、野生、纯净水质、无污染、无任何化学添加剂”和“拯救米利坚”的口号贩卖回国。当然这也不单纯是东方商人犯傻,毕竟东方人不清楚实际情况,但连有些米国人也天真的以为只要学会了东方的厨艺,亚洲鲤鱼就不成问题,这就可笑了。
重金属很难通过生理代谢而从体内消失,鱼也是一样,本来用于治理重金属污染的就是亚洲鲤鱼,这种鱼敢吃么?不单不敢吃,连打捞上来,磨成鱼粉施肥,都怕土地重金属超标。
哪些区域可以吃,哪些区域不可以吃,大多数米国人根本分不清楚,就连我这种专门从事饮食业的,也只敢从熟悉的渠道拿货。
我知道伯尼的疑虑,虽然他在我这个外国人面前有些碍于国家的自尊心不肯说出来。于是我只能劝道:“放心吧,我的鱼都是从安全的渠道弄来的,经过很多道质量检测的。”
虽然这样说,但伯尼仍旧只是吃了一点点,可能他连自己国家的质量检测也不怎么信得过,或者他和其他的米国人一样,不太敢吃动物的头部。不过味道他还是称赞了一下:“我亲爱的弗雷德,你请的厨师做的菜,真的很好吃。”
“伯尼,我更希望你称呼我的中国名字,李红旗。”除了米国证件上的弗雷德,我在祖国一直用的名字叫李红旗,因为我生长在红旗下。
伯尼是个绅士,他其实不愿意称呼我的中文名字,但也从不挑破,这就是米国人另一个特点,他的率直只是做给你看的。
伯尼并没有接我的话茬,而是将吃了一口的剁椒鱼头推到一边,开始享用另一个湘菜中的金字招牌——红烧肉。这次看起来他是真的很满意,他叉起一块肥肉说:“我听说你们的毛先生最喜欢吃这道菜?”
我回答他:“他吃的红烧肉可不是你现在吃的这种,这道菜其实我们是经过了改良的。”
“改良?”伯尼的神色看起来有些诧异,“为什么不做毛先生吃的菜式让我见识一下,你知道我在劳联产联的时候就已经是毛的崇拜者。”
我有些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没有那么做的主要原因是,客人们吃不惯。他所谓的红烧肉,其实正确的名字应该叫做红烧肉炖红薯,而且里面的绝大多数都是红薯,肉少的可怜。半斤肉人家能做三、四顿,基本就是一盆炖红薯,很接当时国人的地气。但是,如果我端着这种红烧肉来招待你,你会埋怨我太过吝啬的,连肉都不舍得放。”
伯尼的脸色浮现出一丝红晕,然后赞道:“哦,吃的同人民大众一样,这更加让我尊敬了。”
这次会餐很简单,仅仅围绕几道美食为中心进行聊天,我没有和他谈什么理论和理想,他也没有和我谈自己目前的竞选形势。
我们俩岁数加起来足足一个多世纪,虽然我们都被称为理想主义者,但早就过了幻想的年纪。我们都清楚,目前虽然米国人民看起来很热情,而且普遍厌恶华尔街的资本统治,为此还进行过浩大的游行。但前景并不乐观,伯尼不太可能从驴党内击败所有对手走出来。
毕竟如果人均27美元就能换得大洋彼岸牺牲了几百万人头得来的宝贵财富,那也太便宜了。
送走伯尼后,我判断最少大半年见不到他的身影,因为他会很忙,而且我也得在下一次见到他时,未雨绸缪地组织好安慰他竞选失败的话。替服务员收拾好桌上的卫生,我打算先回自己的住处休息一下,看看书,和老家打个电话什么的。
但就在我刚准备起身,饭店角落里走上来两个壮汉,手放在我的肩膀上将我按回了座位。
他们不顾我的质问,而是自顾自地从怀中取出一个黑皮小本子打开对着我说:“弗雷德先生,我们是联邦调查局的警员,现在我们有些问题需要请您到警局一趟,协助调查。”
我感到有些莫名其妙:“有什么问题不能在这里说么?”
话音刚落,一支冰冷的手枪顶在了我的额头上,让我的汗水即便在冬天里也立即趟了下来。因为联邦警察的手枪可不是国内那些小的可爱的烧火棍,它是真的会开火的。
我只能学着那些黑人一样,慢慢地蹲下身子,然后再将身体与地面做全方位接触。联邦警察从我的身子上跨过去,然后不顾我喊痛,很粗鲁地将我的手拷在一起,押着我上了门外的汽车,一路向着警局使去。
在封闭的房间里,一位穿着职业女装,有些娇小但凹凸有致的金发美女端着本笔记,用自己一口生硬的中文读着一首不出名的诗歌:“驾鹤乘风山望小,前程渺渺欲悲嚎。回眸赤县神州里,无限江山喂老饕。”
她放下笔记本居高临下的看着我:“弗雷德教授,你的诗写的很好。”
如果是平时,一位可爱的金发女郎称赞我的诗,即便我已经过了冲动的年纪,也会感到很荣幸的。
但此时我却没有这个心情,因为我连头都抬不起来。我正被两个黑人壮汉按住肩膀,将整个上半身压在桌子上,故而那位个子不高的金发小姐虽然是翘着脚坐在对面位子上,却也能居高临下俯视我。
联邦的这些警察们根本不懂尊老爱幼的美德,也不顾我的年纪足够做他们的父亲,一进警局就毫无根由地揍了我一顿。听到金发小姐的问话后,他们又狠狠地将我扔回座椅上。我刚为自己的肢体解放感到庆幸时,腹部突然遭到重击。顿时,我佝偻下腰,刚刚吃下的红烧肉,从胃里喷涌了出来。
警员们皱着眉粗略地打扫了一遍卫生,然后扬起拳头警告我:“老实回答长官的话,你这个又脏又臭的老东西。”
问题是什么?哦,对了,是称赞我的诗写的好。不过对于这句恭维话,我实在得意不起来,而且教师病也有点发作,下意识的反问:“那你能说一下这首诗好在哪么?”
果然,金发少女的神色僵硬了,因为我知道她根本不清楚这首诗的涵义。西方人他们能够认识东方古诗里面的每一个字,但组合在一起这种违背现代语法的东西,他们就完全不懂了。就像我不觉得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美在哪里一样,他们也没多少人能够察觉到李白究竟妙在何处。
索性的是,这种尴尬没有持续太久,因为长官不打算正面回答问题。
她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口:“弗雷德教授,或者应该称您李红旗同志。我能问一下,作为那个东方国度的王牌情报员,你刚才和伯尼议员之间到底说了些什么?”
一小时后,还会有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