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盐的价值
盐的问题,说大不大,作为大头蚁王国唯一的盐业资源产地,「盐城」迟早会恢复食盐的供应,目前可以让主角麾下的各个巢穴忍一忍,也就过去了,还不至于危及生命。
但盐的问题,说小也不小。
盐是必需品,不仅对蚂蚁如此,对人也是如此,而且因为其必需性和稀缺性,一直以来都是非常重要的战略资源。
盐的分布规律是呈集中的趋势,古代产盐地区主要集中在海边、盐池和天然岩盐矿附近,现代产盐则依赖海岸盐场、盐湖和地下井盐。像中国古代,长期主要依靠沿海地区的海盐、四川的井盐和山西的池盐。
而盐又是人类生产和生活的必需品之一,社会需求量大,消费弹性极小。盐的普遍需求和不普遍分布之间存在巨大的矛盾。而这种矛盾,也是人类历史上诸多政策和事件的根源。
在中国,“盐”字本意是“在器皿中煮卤”。《说文》中记述:天生者称卤,煮成者叫盐。传说黄帝时夙沙以海水煮卤,煎成盐,颜色有青、黄、白、黑、紫五样,可见中国人大约在神农氏(炎帝)与黄帝的时期开始煮盐,那时的盐是用海水煮出来。
中国也是盐井的发明地。《蜀王本纪》:“宣帝地节中始穿盐井数十所。”
汉代起,也始利用盐池取盐。王廙在《洛都赋》称赞其:“东有盐池,玉洁冰鲜,不劳煮,成之自然。”
历史上,早期时盐的制作,需要依靠薪火熬煮。这种原始的煮盐费工时、耗燃料、产量低,导致盐价腾贵。
于是,从盐一诞生起,王室就立有盐法。在周朝时,掌盐政之官叫“盐人”,《周礼·天官·盐人》记述盐人掌管盐政,管理各种用盐的事务:祭祀要用苦盐、散盐,待客要用形盐,大王的膳馐要用饴盐。
在封建社会大部分生产和生活资料自给自足的情况下,大部分地区的盐却不可能自给自足,必须从外界获得。
在中国古代社会,盐铁茶酒是少数几项大宗交易商品,但这些商品在不同时期都曾实行专卖,盐是其中实行专卖时间最长,范围最广,造成经济影响最大的品种。
在专卖制度下,盐的商品属性较之于其在自由生产流通条件下的情形发生很大的变化。
春秋战国时,有盐,国就富。《汉书》:“吴煮东海之水为盐,以致富,国用饶足。”齐国管仲也设盐官专煮盐,以渔盐之利而兴国。
汉武帝始设立盐法,实行官盐专卖,禁止私产私营。《史记·平准书》中记载,当时谁敢私自制盐,就施以把左脚趾割掉的刑罚。晋代时,私煮盐者百姓判四年刑,官吏判两年。
封建社会的盐专卖制度,是由统治阶级独占食盐生产和销售渠道的一整套制度,其成为了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的财政收入工具,为其封建统治掠取民众财富,赚取巨额利润,增加财政收入。
封建社会中那些具有理财意识的士大夫们对此有一个形象的描述,“利出一孔”,它的形象之处就在于只看到利益,却不去看这利益是如何产生的。
比如管仲就专门为齐桓公算了一笔账:“十口人十人吃盐,百口人百人吃盐。一个成年男子一月吃盐五升半,女人三升半,小孩二升半。一釜盐是一百升,每升盐价提高半钱,一釜可收入五十钱;每升加一钱,一釜可收入百钱。每升加二钱,一釜可收入二百钱。十釜为一钟。按一千钟算,就是二百万钱。一个万乘的大国,如果每天从盐价中收入二百万,十日就是二千万,一月可得六千万钱。相比之下,一个万乘的大国,可征税的人口不过一百万人,每人每月征税三十钱,总共也不过三千万。你看,我们不用向大人小孩直接征税,就有了两倍的税收。但如果公开说:我就要对全国大人小孩直接征税了,那就一定会民怨鼎沸。现在采取食盐财政之策,哪怕获得百倍的税利,也没有人逃得过。”
统治阶级就此巧妙地借用了盐所具有的商品外观形式,掩盖其掠取民众财富的实质。
而直接负责经营盐的销售的古代盐商一般都具垄断特权,所以盐商十有八九都发了大财。
中国第一个盐商是春秋时鲁人猗顿,旧有“陶朱、猗顿之富”之说。陶朱就是范蠡,相传范蠡助越王勾践灭吴后,因为认为越王为人不可共安乐,因此弃官到山东定陶县称“陶朱公”,经商致富,“十九年中三致千金,子孙经营繁息,遂至巨万。”猗顿则到春秋时的郇国,郇国汉属河东郡,今属山西,有池盐。猗顿在郇国经营河东盐十年,亦成为豪富。
明清两代,江南扬州一带的盐商之奢靡达到顶峰。据《清稗类钞》记:“有欲以万金一时费去者,使门下客以金尽买金箔,载至镇江金山寺塔上,向风扬之,顷刻而散,沿缘草树间,不可复收。
人类世界,盐的历史,就是一部统治阶级不断借此强化对民众控制和隐形掠夺的历史。
了解这段历史的主角,自然也清楚看似微小的盐背后,具有多么庞大的利益。
正因为如此,主角现在已经有了自立之心,当然不能放任盐这么一个重要资源不在自己的掌控之中,而被别人掐住喉咙。
比如在日本战国时,深处内陆、领地内没有盐矿的武田家与海边的北条家交恶,北条家联合今川家对武田家实行断盐封锁,一度搞到武田家一筹莫展,领地内一片萧条,不得不从另一个敌人上杉家那里高价买盐,平白损耗大量国力。
由此可见,盐也随时可以转化为限制封锁敌方的利器,尤其是在对方没有掌握盐矿时。
面对如此巨大的政治、军事、社会和经济利益,主角由此下定决心,一定要把盐矿掌握在自己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