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附身吕布

清晨的空气,带着几分雨后的清新,寒冷的冬风让人感到不寒而栗。

正所谓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早晨是每天最为忙碌的一段时间。也是最为美好的一段时间。

一座海拔不高,但是却长着成片树林的丘陵的山腰上,望着四周正在忙碌的身影,吕布摇了摇头,让自己地心安定下来。

同样的名字,却是不同社会环境,不同的成长之路。

穿越来的吕布家住偏远山区,祖祖辈辈都是勤劳,但是却贫穷的农民。

他的父母都没有什么文化,也不知道三国演义之类的,于是就给他取了一个简单的名字吕布。并无其他深意。

少年时,不甘平凡的他亡命苦读。

他的一生最喜欢的一句名言就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吕布的行动,应证了一句现代的至理名言——只要读不死,就往死里读!

就是因为他这股不要命的干劲,他终于考上了一座重点大学,终于在车水马龙的现代化大都市当中混出一条道路,并且创业成功,自己当了老板。

然而,就在他将要走上人生巅峰的时候,悲剧降临了。

或许是富贵之后的他就安于享乐了吧。

在他好不容易空闲下来,带着自己小蜜出去旅游的时候居然遇到了地震,结果就悲剧了。

死于安乐之中。

让他来到了这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封建社会,而且还是最为混乱的东汉末年!

取代了一个和他同名同姓之人。

吕布,汉末时期的诸侯之一,也是这个时代当之无愧的最强战力,同样的名字,不同的时代,两人走的却是两条截然不同的道路。

原来的吕布也家境贫寒,但是却跟西楚霸王一样,天生神力!

吕布,也没有浪费掉自己的天赋。

他的的父亲,祖父都是边疆士卒,一直和少数民族打交道。

边疆之地,崇尚武力!

在那样恶劣的环境之中,吕布养成了狂暴的性格,简而言之就是随心所欲,想打谁就打谁,想杀谁就杀谁,看上谁家姑娘就直接抢。

没错,就是这么吊,就是这么任性!这就是吕布!

但是就是因为他的任性,导致他现在走入了窘境。

由于吕布所处的环境恶劣,和他打交道的人都是一些有勇无谋之人,这就导致吕布也是一个没有什么谋略,没有什么心机的人。

不久之前他被东汉末年朝廷的司徒王允蛊惑,杀了国贼董卓!

但好景不长,但是董卓的手下李傕郭汜联合起来,带兵十几万,把吕布赶出了长安,最后狼狈地逃到这南阳,打算投靠四世三公之家的袁家嫡子,南阳太守袁术。

两个吕布也就是昨天才合二为一的。

现在地吕布心里也就只有两个想法。

一,杀进长安,救出他的老婆和女儿。

他有两个夫人,一个是原配严氏,一个是貂蝉,还有一个女儿,由于他走得匆忙,再加上战场局势万变,就把自己的家眷藏在长安的一个朋友家里。这一直是吕布放心不下的头等大事!

二,找到一个安身之地!

曾经的吕布把自己的亲人放在大业之前,由此可见他也算得上是一个顾家之人,但是却算不上一个合格的诸侯之主。

现在的他就在南阳郡宛城三十里外的一个丘陵当中。

曾经的吕布在昨天就已经派了自己的心腹魏续去向袁术打交道,希望袁术能够收留自己。

但是吕布知道,最后,袁术以吕布反复无常为理由拒绝收留自己。

因此,他对此也不抱任何的希望。

现在地吕布已经开始思索自己到底该怎么办了。

现在他麾下拿得出手的将领也就只有张辽和高顺,其余的基本都是打酱油的,而士兵也不过才六百个左右,虽然说全都是骑兵,但是这也不多。

他和现在地任何一个诸侯相对抗,都没有丝毫的胜算。

也就是说,现在地吕布除了依附别人之外,似乎已经无路可走了。

“主公,早饭做好了,你先吃吧!”

就在吕布深思的时候,一个高大威猛,但是却留着一头短发的将领出现在吕布的身前。

这个时代几乎所有的人都是留着长发,不管是男是女,而他留着一头短发,显得格外异类。

他手中还拿着一根短剑,上面插着一直兔子,已经被烤熟了,很显然是拿来“孝敬”吕布这个当老大的。

这个人就是吕布目前麾下的首席大将高顺!

现在吕布带着他的六百个人居无定所,袁术也没有收留他们,去抢了一点点粮食之后,在这丘陵当中还打到了几只兔子也野鸡,以及一头野猪,就把他们都烤了,当早餐。

吕布身为他们的老板,当然是要第一个食用的。

高顺考虑到自己地主公武力和智商成反比,所以思来想去就没有把最好吃的猪腿给吕布,怕吕布吃了猪之后智商变得更加低。

毕竟,猪一直都是愚蠢的代表。

所以说他就挑了一只最肥的兔子给吕布,狡兔三窟的故事他知道,这说明兔子挺聪明的。

而最肥的兔子,就可以说明他是被猎杀的这些兔子当中最聪明的,不然不会长得这么肥。

给吕布吃了,说不定可以提高一些智商,这听起来虽然说很迷信,但是在这个封建社会,迷信的人多的去了。

吕布接过这一只烤兔子,没有第一时间吃下去。

他看了看那些正认真地看着自己,在暗自吞口水的士卒,心里犹豫了。

是自己让他们四处流浪,无家可归,现在连一顿好饭都吃不上,这怎么说也说不过去。

“唉,还是拿下去,给弟兄们当下饭菜吧!我不现在不饿。”

最终,吕布把这只烤兔子递给高顺,开口道。

虽然这或许分下去每个人都没有多少了,但是至少能够让每个人都尝一尝味道是不是?

毕竟兔子也不是只有一只。

那么多的肉食,分下去,一个人还是能够分到一点的,打点牙祭。

“主公,你贵为一军之主,又怎么能够不吝惜自己地身体,你就吃吧,弟兄们不会说什么的。”

高顺先是愣了一下,很显然他根本就没有意料到吕布会这么做。

要知道,吕布之前可是非常小气的……

回过神来的高顺再一次把兔子肉递给吕布,并开口劝道。

“是啊是啊,主公你就吃了吧!”

四周正围在用铁架支起来的锅,正在煮饭的火堆旁边的士兵,纷纷跟着高顺一起开口劝说。

虽然说他们很眼馋那些肉,但还是忍住了,一切还是先要考虑自己地上司。

“我是主公,你们应该听我的,高顺,拿下去吧!”

吕布坚持没有要,他现在也没有什么心情吃饭了。

没办法,他必须马上想出一个主意来才行。

见到吕布都已经闭目冥想了,高顺只得作罢。

吕布想不到,他的这一个举动,在他现在仅存的六百个士兵当中的形象发生了不小的变化。

现在,中原十三州还有许多的诸侯,其中较大的诸侯自北向南分别是刘虞,公孙瓒,袁绍,曹操,陶谦,马腾,韩遂,袁术,刘焉,刘表。

这些人,没有一个人是好惹的。实力都是吕布的倍数,哪怕是其中垫底的刘虞和陶谦,都不是吕布可以对付的。

而依附他们,也不是什么明智之举。

袁术就不说了,绝对会拒绝自己。

而袁绍,虽然说接待了吕布,但是确不敢用他,在吕布帮他打败黑山贼张燕之后,就忌惮吕布的实力,最后还是要杀他。

而马腾韩遂这些和吕布没有什么交情,去了也是白去。

刘表,刘焉,眼高于顶的家伙,看不起吕布这样地寒门,去了也是白去。

曹操,呵呵,邀请吕布去,吕布都不会去!

鬼知道曹操那一天不爽了随便找个理由干掉自己。

想来想去,吕布终于想明白了,他想要谋取一块立足之地,就不能够去找这些大诸侯的人,只能够去找一些小杂鱼!然后自己慢慢的发育起来,最后将其吞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