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2章:老子本想扎个势

西戎部落一处人工采石场,乱石成堆。

乱石堆中有很多人在忙碌,这些人从容貌到装束都极为怪异,个个身体健壮,皮肤黝黑,头发长而散乱,上身赤裸,仅以寸缕遮挡下体,有些人的脸上、胸前、后背,纹着各种形状各种颜色的图腾,看上去极为原始,也极为野蛮。

采石场的南侧,一个体形娇小的女孩子正在往石搭的炉灶里塞着木柴,半干不湿的木柴冒出的浓烟,呛得她不停地咳嗽。

女孩子看上去有十六七岁光景,一头乱发,小脸上全是乌黑的木灰,看不出长得俊还是丑,身上的衣服极少,随着身体的晃动,上体一对隐密之物若隐若现,丰盈圆润,极为诱人。

如此暴露的衣着,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通常比较危险。

真是想什么来什么,一个身材魁梧的士兵大步来到女孩面前,贼一样的目光落在她的胸前,很不老实。像一只贪婪而且饥饿的狼,看着一只肥嘟嘟,粉嫩嫩的小羊羔。

突然,士兵前冲一步,张开双臂,抱起女孩就往不远处的一个小树林走去。

遭此突然袭击,女孩不由发出了一声惊叫,一边奋力挣扎,一边大声喊着:“救命啊!救命啊!”

女孩的喊叫声引起了采石场中所有人的注意,所有人都停了下来看着在士兵怀里拼命挣扎的女孩,却没人一个人敢上去管一管,连声援一下的胆量都没有。

只有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似乎看不惯,但还未移动脚步,就被身边一个强壮的男人拉了一把,低声吼道,“别管。”

唯一还有点正义心的男孩子,胸膛里那一股子属于少年人的热血,在刚刚泛起一点火花的时候,就被一盆冷水浇了个透凉。

在采石场上众多监军士兵长矛刀剑的威慑之下,这些身体强壮,面相凶猛的男人们,都成了苍鹰利爪之下一只可怜兮兮的老鼠。

这一幕场景,像极了现在这个文明社会,在需要人们见义勇为的时候,无论是强者,还是弱者,往往都会躲得远远的。最后义无反顾冲上去的人,都成了英雄。

但英雄很少,难得一见。

古人和今人,其实有着一样的劣根。

众目睽睽之下,无助而绝望的女孩被士兵抱进了小树林。

事情并没有按照我们预想的那样进展下去。

只所以如此,是因为来了一个人,莫守拙。

士兵刚把女孩子抱进树林,莫守拙便出现了。

一身的血,像鬼魅。

士兵有些发懵,在西戎的地盘,竟然有人敢管他的闲事,这个世上,真的有活得不耐烦的人吗?

“你是谁?”士兵问道。

“老秦人的刀。”莫守拙冷冷地说道,他喜欢这个称号,听起来很牛逼。

现在,他是老秦人的刀,几千年后,他则是西北战区某特战旅野狼战队的上等兵,无论用哪一个身份,他都不会任由这个士兵胡作非为。

士兵当然听过这个称号,老秦人的刀,莫守拙,赢氏部落第一高手,杀人如麻。

士兵不知道的是,他此时面对的,还是在特种部队服役了两年时间,擒拿格斗样样精通,拿过全旅专业大比武散打组第一名,战力强悍,嫉恶如仇的莫守拙。

士兵的脸上并无惧色,反而更加阴冷,“敢管我的闲事,你是想找死吗?”

莫守拙“哈哈”一笑,“我刚死了一回,现在又活过来了,有本事你就让我再死一回好了,我正好趁此机会回去。”

这句话中所包含的意思,恐怕只有莫守拙自己才清楚。刚死了一回,活过来的莫守拙,已经不是原来的莫守拙了。

此刻的莫守拙,满脑袋都在想着回去的事,要是死上一回真的能穿越回去,他一定会骂一声他大爷的然后毫不犹豫地拿刀抹了自己的脖子回去见他的女朋友。

“你知道我是谁吗?”士兵高声质问道。

莫守拙摇头,“你是谁并不重要,我懒得知道,因为你马上就要死翘翘了。”

“你敢杀我?”士兵似乎有些不敢相信,“如果我告诉你,我是西戎丰王的亲戚,绵诸部落的王子,你还敢杀我吗?”

“你的话太绕了,你是谁的亲戚又是谁的儿子我一概不管,你欺负这个女孩,就得死,而且得死的很难看。”话语很冷,目光像刀。

士兵阴冷一笑,这样的话,他已经很久没有听过了。不,是从来没有听过。整个西戎部落,除了丰王和绵诸部落的王,再无第三个人敢跟他这么说话,就连绵诸部落的长老们都不敢。

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监军队长,但是在绵戎部落,甚至在整个西戎部落,他都是无敌的存在。只因前些日子不务正业惹恼了父王,才被贬到这里当了个小队长,受一些小小的惩罚。不久之后,他就会离开这里,于顷刻之间,再度成为绵诸部落被人仰视的人物。

士兵伸手抽刀,刀上闪着寒光,凌厉的寒光。

刀尖指向莫守拙,“人人都说你是老秦人的刀,一把锋利的刀,今天我倒要看看,你这把刀,究竟有多么锋利。”

士兵充满了虚张声势的自信。

但就算有刀,而且是先拔的刀,他也绝不是莫守拙的对手。

莫守拙已经动了,他一向不太喜欢跟人说太多的废话,古代的莫守拙是这样的性格,几千年后的莫守拙也是这样的性格,好像名字也有遗传一样。

只不过是想多了解一些真相,才陪着他罗里吧嗦地说了这么多。

莫守拙是在动起来之后才发现了一个很不妙的问题,他有那个莫守拙的身体,那个莫守拙的记忆,却没有那个莫守拙的刀速和战力。一刀挥出,原本想着能一下子砍掉这个家伙的头颅,谁知出刀无力,刀锋无气。

本以为极快的一刀,被王子一闪躲过。原因是,莫守拙从来没有用过刀,他只用枪,用匕首。那个莫守拙精绝的刀法虽然清晰地留在记忆碎片上,但没有练过刀的人,就算有刀法,也难有杀伤力。

刀,还有刀上的杀气,是天长日久苦练出来的,不是有招就行。

“我靠,装逼失败。”莫守拙暗叫了一声。

“哈哈,你的刀法不过如此。”王子的目光之中露出鄙夷之色,似乎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老秦人的刀,竟然慢到如此程度。

“这下有麻烦了。”莫守拙嘟嚷了一声,“老子本想扎个势,没想到一头扎到坑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