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王恒挑兵
李云龙看完现场回去时,王恒知道等下将会上演一场感人的挽留场面。
有点社交不牛逼症的他,比较讨厌参与这样的场面,甚至会觉得自己手足无措,便和团长说“团长,要不我再在附近转悠转悠,小鬼子撤的仓促,说不定还有什么新发现。”
因为李云龙是撤职再升职,不是平级调任,一个被服厂厂长哪有配警卫员的必要,虎子也就留在了新一团,成了团部警卫排的副排长。
王恒这个光杆排长暂时成了李云龙的跟班。
“行,你去吧,有什么新发现及时来告诉我。”李云龙独自朝着团部的院子走去。
王恒在村子外围转了转,除了在一处偏僻的地方发现了不少杂乱的鞋印外,再没发现什么其他的。
这鞋印有花纹,八路军大多为布鞋,踩不出这么深的鞋印来。
他又顺着鞋印的痕迹找了找,发现它们在一处密林子的边缘消失了。
他踩了踩密林子里堆积的落叶,有点软,鞋底压上去的声音并不大,隐约能看到一些鞋底痕迹,看来山本是从这里摸过来的。
他在心里记下了这个地方,独立团的防御的确有不少缺陷,孔捷也不算被冤枉,老总骂他失职也没错。
王恒找了个地方做了下来晒太阳,他叹了一口气,张大彪这个营长会接任二营,并“晋升”为连长。
张大彪都这待遇了,他王恒怎么办。
短时间内,重新组建一个排给他带不可能。
他决定先让李云龙给他十几人人组成一个加强班,他先带着这个班出去打打秋风,积累指挥经验的同时,还能给独立团更新更新装备。
他在村里转悠的时候也看到了,哪怕减员一百多人后,全团人手一支枪都做不到。
这还玩个屁啊,后面李云龙顶着压力去搞了一个骑兵营的装备,还被旅长打了秋风。
如果他不插手,独立团要到打完山崎大队后才会开始发际,得了半个大队的装备,独立团才算是兵强马壮。
王恒可等不到那个扩编的时候,虽说现在独立团缩编,可如果有了足够的武器,那扩编势在必行。
打定主意的王恒立即起身去找李云龙请示。
他的时间很巧,找到李云龙的时候,他刚刚和孔捷说完总部的新命令。
李云龙这个时候心情很不错,听完了王恒的建议和分析,觉得是可以在全团士气低落的时候,让王恒去打几个小胜仗激励激励士气。
有了王恒这个加强班做榜样。
他再派人在团里散播一些小道消息,挑起独立团其他排长连长的好胜心,把全团的心思带活。
至于派一个班的人出去打秋风,这种小事连上报旅部都不需要,他一人完全能做主。
完全没坏处啊,李云龙点了点头,让他在其他屋里等一下。
很快,孔捷就提着刀来找李云龙了,过了一会后,当一个兵拿着一定钢盔走进房间时。
“小王啊,进来一下。”
“你看看这钢盔,你认识不。”王恒的见多识广他算是见识了,看到不认识的装备,下意识就让王恒来看看。
王恒接过头盔,在手里翻看着。
头盔不反光是因为外面有一层绿色的棉质盔罩,把罩盔和伪装网拔掉,王恒用手敲了敲钢盔,然后颠了颠重量,他心里有底了。
“团长,这钢盔比鬼子的钢盔重,而且敲起来的声音更沉闷,你看这厚度,明显比鬼子的头盔要厚,我判断,这钢盔是鬼子的九八式钢盔。”
李云龙接回钢盔仔细瞧了起来,也学着王恒那样敲了敲,这手感都和鬼子的头盔不一样。
“你说这是鬼子的九八式钢盔,还知道更多的吗?”
“这种钢盔贵,比鬼子常用的那种贵多了,而且能防子弹。”
“防子弹?真能防子弹?”孔捷惊呼道,这可是个大发现,如果这种钢盔的性能真的非常好,那自己的责任也许就没那么大了。
听到能防子弹,李云龙也坐不住了,头盔最多就是防防手榴弹的弹片和战场的磕碰,居然有能防子弹的头盔,那小鬼子还得了。
“团长,防子弹不是你们想的那种抵近了都打不穿,我听说这种头盔能在五百米处防止九二重机枪的子弹。”听到二位惊呼的声音,王恒知道他们肯定误会了,赶紧解释。
那种能抵近防子弹的防弹头盔,还要好多年以后才出现呢,他穿越前能防步枪弹的防弹头盔不少,但大多是防御中间威力步枪弹,像有坂弹这种威力处于末流的全威力步枪弹,最高等级的防弹衣抵御那是一点问题都没有,能防住它的防弹头盔也有,但列装的没有。
“那也不得了啊,九二重机枪的压制距离就是五百米,如果小鬼子都装备了这种钢盔,那咱们重机枪远距离压制的效果不得大打折扣啊。”李云龙觉得把鬼子有新式的钢盔上报到旅部很有必要。
“团长,这种钢盔贵啊,小鬼子的装备的数量很少,你听听这声,合金的!”
“合金?”李云龙又敲了敲钢盔,仔仔细细的听着,好像是和平常的铁不一样。
这合金他也知道,枪管和炮管就是合金造的,咱们八路军的军工厂就是因为合金太难搞了,所以枪管修复的效率一直很低。
李云龙又抽出自己的驳壳枪,一手拿钢盔,一手拿枪比了比。
特娘的,这顶钢盔得有四斤重吧,这么一顶钢盔能造几根枪管了。
“也是,小鬼子这穷酸样,连冲锋枪都舍不得列装,要不是搞不到子弹,咱们那么多冲锋枪也不至于搁在仓库里吃灰。”
“这伙子懂得真多。”孔捷听到王恒分析的这么全面,忍不住称赞道。
“那可不,这可是我从丁伟那抠门的家伙手里要来的,苍云岭一场战役歼敌上百就是他。”李云龙很得意,在他眼里,苍云岭最大的收货不是打死了坂田,而是得到了王恒这个兵王,枪准炮准,脑子灵活,懂得还多。
孔捷一听这话,看王恒的眼神都变了。
“老孔啊,和你说个事,我合计了一下,你帮我在团里挑二十个好手,我让王恒这个排长带着。”
“行,我亲自带着王恒去挑。”孔捷点了点头,老李帮了他这么一个大忙,这点小事没什么好说的。
屋里的事说完后,孔捷提着大刀带着王恒去挑兵了。
独立团和之前的新一团一样,全团的资源优先给一营,确保有一个能挑大梁的主力营。
一营的驻地在村头,负责第一道防线,山本的特种部队摸上来时,主要和负责村内防御的二营交手,一营几乎没有伤亡。
有了在新一团带兵的经验,他也不是啥也不懂的小白了,什么样的兵是适合他的好兵,他八九不离十也能看出来。
在一营走了这么一圈,王恒点了十七个兵,准备去三营再看看,三营在最外围。
他们二人刚到村外时,正好结束了训练,到了吃饭的点。
几名三营战士来村里拿饭。
本来没什么,但王恒眼尖,他看到一条蛇正在一个土坡上晒太阳,而那几名战士就要路过那土坡。
现在天暗的早,所以晚饭都在天还亮的时候吃,这样能省不少点灯的油。
冬眠的蛇并不是全程睡觉,也会在天气暖和的时候出来活动活动,晒晒太阳。
这蛇身子不短,三角头,浑身类似菜花黄色的花纹,常栖于荒草坪、耕地内、路边草丛中,身上的花纹让它能混在草和泥巴堆中,旁人不仔细端倪根本看不出来。
当地人管它叫“菜花蛇”,这蛇可是剧毒,人要是被咬了,不到半天保准浑身肿胀,体内的血液凝成一坨一坨的血块子,神仙来了都救不了。
王恒虽不认识这种蛇,但看表面的花纹,担心是毒蛇,正要大声喊叫让那几名战士注意。
可下一刻他就看到了神奇的一幕。
最先发现蛇的是站在队伍最外面的刘麻蛋,他看到蛇时,心中一紧,这种毒蛇在当地可是很有名的。
这条蛇也发现了刘麻蛋,飞快的朝着他们一行人爬来。
蛇朝着人爬,不是去咬人,难不成是来求摸的?
刘麻蛋动了,刹那间,谁也没看清这小子怎么动作的,只见他往前一个跃步精准的落在了蛇的侧方,菜花蛇的动作异常灵敏,在刘麻蛋刚落地时,它就扭过头来,吐着杏子,扭曲身体想要弹射过来。
可这刘麻蛋哪里是普通的小子,他的胳膊在空中闪了一道虚影,精准的掐住了蛇头。
菜花蛇见自己蛇头被抓,毫不甘心,蛇身扭曲,顺着刘麻蛋的胳膊就缠上了他。
刘麻蛋心中冷笑,就这?
菜花蛇的七寸位置正好在他小手臂的背部,刘麻蛋原地跃起,举着小手臂就朝地上砸去。
“扑”
菜花蛇被砸的吐血,没一会儿,蛇身就瘫软了下来。
一条剧毒,人见人怕的菜花蛇就这么被刘麻蛋收拾了。
整个过程都被王恒看在眼里,刘麻蛋刚刚做出动作,他就注意到了,看着刘麻蛋熟练的动作,他的心忍不住挑动了一下。
王恒在练兵时,那个侦察排调来的精兵告诉过他挑兵的办法,看眼睛。
刚刚刘麻蛋抓蛇砸蛇时,他的眼中闪出的东西,像一把磨亮的刀锋在月光下闪烁,冰冷冰冷的,让人心中一寒。
王恒挑兵走了这么久,又在太阳底下晒着,浑身冒着热气,都能感受到一丝寒意。
这眼睛透露出来的东西和他的年龄毫不相称。
这是?
眼神一闪而过,时间太短了,王恒有点不敢确认,这年龄有这眼神,和那人说的那种人太像了。
但这种人极其难得,不说万中无一,万里挑一那是要的。
天生的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