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忠心耿耿

或许是自己多疑了,彭顿如是想着。

同时准备把桌子收拾回原样。

不料他醉意未消,动作有点不利索,不小心把毕登摆放在办公桌上的相框扫在了地上,滑入文件柜底部。

彭顿弯腰将手伸进文件柜底部捡拾毕登的全家福,顿觉触感不对,除了相框之外,似乎还摸到了皮革之类的东西,又仔细一阵摸索,感觉是本本子。

他顺手把本子连同相框一起从文件柜底部捞了出来,果然是出现场那天所看见的红色本子。

收拾好毕登的办公桌,将办公桌恢复原样后,彭顿拿起本子离开总警督办公室。

他打开本子,随意找了个办公桌,一屁股坐在桌面上细细翻看了起来。

这是艾琳·墨菲的日记本,由于艾琳·墨菲文化程度很低,字迹比较潦草难认,词句经常出现语法错误,彭顿阅读起来略显吃力。

不过大体上的内容他还是勉强读懂了,其主要内容不过是一个性工作者的日常。没有太多有价值的线索。

笔记本中间有几页被撕去了,或许被撕去的这几页内容才是重点。

会不会是奥伯伦撕的?彭顿脑海中闪过这么一个念头。

在他之前,接触过这本笔记本的只有奥伯伦和毕登。

这些缺失的残页,不是毕登撕去的就是奥伯伦撕去的。

毕登的办公室他刚才已经搜索过了,并没有发现残页,被撕去的残页会不会在奥伯伦这里?

彭顿来到奥伯伦办公桌前,抱着碰碰运气的想法在奥伯伦这里搜寻被撕去的笔记本残页。

搜寻半天,并没有发现残页,或许残页已经被奥伯伦给销毁了。

不过此番搜索也不是一无所获,至少彭顿在奥伯伦这些搜到了一份艾琳·墨菲的档案。

这份档案和彭顿所看到的那份档案不一样,准确地说,奥伯伦的这份艾琳·墨菲档案才是完全版,他之前所看的那份档案是删减版。

彭顿根据这份完整版的艾琳·墨菲档案得知毕登在风化组供职期间曾逮捕过艾琳·墨菲,艾琳·墨菲也确实被毕登发展成为了风化组的线人。

至于两人是不是正常的警方和线人关系,现在或许只有奥伯伦知道了。

对于奥伯伦这种干扰案件调查,毫无职业道德的行为,彭顿感到异常气愤。

奥伯伦啊奥伯伦,你对毕登可真是忠心耿耿啊,宁可冒着职业生涯断送的风险,也要给死去的毕登擦屁股,保全他身后的名誉。

奥伯伦,是你不仁在先,跟我玩阴的,想要把握排挤出刑事调查组,那就别怪我不义了。彭顿收走了这份完整版的艾琳·墨菲档案资料。

“早上好,头儿。”

“早上好,长官。”

“早上好!”

迷迷糊糊地趴在办公桌上睡到天亮,同事们陆陆续续地来到了刑事侦缉组的办公厅。原本死寂冷清的办公厅逐渐变得热闹起来。

“头儿,您要的牛津杏仁酥。”乔纳森提着一盒牛津杏仁酥放在彭顿的办公桌上。

彭顿把温格给他的5英镑纸钞递给乔纳森:“来得正好,提上牛津杏仁酥,跟我去法医实验室一趟。”

“不是吧头儿?现在就去吗?我早餐还没吃呢。”乔纳森叫苦连天。

“瞧你这没出息的样儿!”彭顿白了乔纳森一眼,“爱去不去。”

说着,彭顿提起办公桌上的牛津杏仁酥就要出发。

“我来拿,我来拿。”乔纳森憨笑着提起牛津杏仁酥,他不想错过这难得的学习锻炼机会。

法医实验室,人到齐后,温格对莉莉说道:“莉莉,给你个表现的机会。”

莉莉点点头,拿着尸检报告说道:“死者的死亡时间是在7~8周前,受害者浑身赤裸,双手被反绑于伸手,打结方式和上一位受害者格蕾丝相同,都是水手结,不过用的绳子材质不一样。尸体已经高度腐烂......”

“凶器呢?死者是为何种凶器所杀害?”奥伯伦环着手,打断了莉莉,径直问道。

“和上次不一样,这次凶手所用的凶器是很薄很锋利的刀片。”莉莉回答说。

“美工刀?”彭顿插口问道。

“不排除是美工刀。”频繁被打断的莉莉不悦道,“拜托,二位警督,能不能让我把话说完你们再发表观点,请别在打断我,我可以继续了吗?”

“请继续。”彭顿做了个请继续的手势。

“凶手所用的凶器是很薄很锋利的刀片,死前头部遭受过重击,这一点和上位受害者格蕾丝一样。遗憾的是由于尸体已高度腐化,无法采集到精液样本。”莉莉说道。

“根据我的经验之谈,我认为两个受害人是为同一人所杀。”温格嚼着牛津杏仁酥补充说道。

温格是老法医,数十年的职业生涯中,接触过无数的尸体,但格蕾丝·米切尔,艾琳·墨菲两位受害者死状之惨烈,凶手下手之残忍,纵观其整个职业生涯,也都十分罕见。

“诸位请看,这位死者右手手腕处也有同样的伤口,似是刻意为之。”莉莉抬起死者已经高度腐化变色右手手腕,“这也可以理解为,是凶手在死者身上做的标记。”

“作案签名?连环杀手?”彭顿现在非常后悔和劳伦斯订下的约定。

如果对方是连环杀手,不要说五天,十天。五十天、一百天都未必够。难道他在这个时空的第一案就要以失败收场了?

几乎每一个连环杀手都喜欢在作案后留下自己独特的作案签名,或是某一件特殊的物品,或是凶器,或是直接在受害者身上做标记,乃至直接取走受害者身体上的某些器官部件。

显然,这个连环杀手属于后者,喜欢在死者身上做标记,满足自己的变态欲望。

连环杀手在受害者尸体上做特殊标记通常是出于以下几种心理因素。

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自己对受害者的绝对控制权与支配欲。渴望获得关注,挑衅执法部门,彰显自己的实力。从自己的“作品”中获取满足感。强化自我认同,表明自己与普通的杀人犯不同,是独一无二的存在。

“我认为是的。”温格说出了他主观的判断,“凶手作案手法娴熟,是个惯犯。解剖台上这位不是第一名受害者,格蕾丝也不是第二名受害者。”

“此前英格兰地区有发现类似标记的尸体吗?”英雄所见略同,彭顿认可温格的判断。

“暂时没有,反正我没见过。也可能凶手当然还没有在受害者身上做标记的嗜好。连环杀手,也不总是一成不变的。”温格非常肯定地说道,“前路漫漫,你们刑事调查组任重而道远啊。”

谋杀案常有,而连环杀人案不常有。这样的案子对于苏格兰场而言都是重大案件,更不用说伯恩茅斯警局这种地方小警局。

温格是英国的资深老法医,曾在苏格兰场供职多年,如果此前接触过类似的尸体,他不会没有印象。

温格肯定凶手不是第一次,第二次作案,一定是已经多次犯案的惯犯。

之所以此前温格没有接触到相似的尸体,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凶手确实隐藏得很好,另一种则是警方渎职。

“乔纳森,这一次你知道厕所在哪里了,憋不住就别勉强。”彭顿注意到身旁即将绷不住的乔纳森,生怕乔纳森忍不住吐在自己身上。

乔纳森捂着嘴,疾速冲进厕所,不多时,众人便听到从厕所传出的剧烈呕吐声。众人忍不住捂嘴笑了起来。

呕吐毕,乔纳森紧跟在彭顿身后回到刑事调查组,他一边走,一边解释道:“头儿,我保证!这次我已经尽力了!这次的尸体和上次的尸体比起来,根本不是一个级别。如果是上次的尸体,我肯定能Hold的住!”